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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以上4篇 文章,我想建議以下的標題:《血汗錢與生命價值:《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

《許三觀賣血記》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描繪中國底層生活的現實主義小說。小說通過許三觀這個賣血者的命運讓人們深刻地認識到了當時社會的種種問題和人們的苦難。讀後令人深思,引人反思。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以上4篇 文章,我想建議以下的標題:《血汗錢與生命價值:《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

第1篇

餘華曾說:“我覺得我所有的創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實。我的這個真實,不是生活裡的那種真實。我覺得生活實際上是不真實的,生活是一種真假參半、魚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實,《許三觀賣血記》正是詮釋了一種真實。當這本書以它血紅色的封皮出現在我的眼前時,我想著血紅色一定暗含著什麼,當我慢慢讀懂這本書的時候,我瞭解到了:這血紅的封皮凝聚著餘華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著許三觀承擔責任的血液,展露著在貧窮時代人們內心的無助與期盼。

許三觀,社會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責任心、疼愛孩子,儘管一樂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對一樂付予無私的愛,甚至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開頭便於賣血有關,許三觀第一次與根龍、阿方賣血,不懂他們做事的道理,提出許多疑問,作為小人物的許三觀在年輕的時候對這個社會概況一無所知,他的內心單純而可愛。可是隨著他不斷經歷各種大大小小的苦難:自然災害、文化__、接受一樂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實、為了二樂賣血與隊長喝酒差點丟掉性命、一樂得病等等,這些苦難這些生活的壓迫使許三觀一次又一次的賣血,他開始順應這個時代,在賣血之前喝水,給李血頭送禮物,向這個不平等的時代低頭,在那個革命時代的中國,人們開始變了,他們由原來的樸實變得可以為利益不惜一切代價,他們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頭。在當今這個和平的時代,這樣的事例也會發生,人們的貪婪,人們的自私使他們想要更多的物質,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難,可是人與人面對苦難的方法不同,是選擇直視困難還是逃避無從所知,有些人寧願放棄自己的原則,放棄堅持已久的從幼年生根的那顆初心,開始順應時代的變遷,成為行屍走肉,沒有理想,沒有精神的追求,只為物質的滿族。

人生多苦難,人性易改變,在這個複雜的社會,我們要堅持夢想,不忘初心。在《許三觀賣血記》中,當許三觀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親生兒子時,當一家人都去勝利飯店吃麵條自己只能吃一個沒有手掌大的地瓜時,當一樂怎麼也不肯給何小勇喊魂且只認自己為爹時,愛在一步步昇華。這本書因賣血而寫,又因賣不成血而結束。故事中有我們常忽略的親情,有令人羨慕的愛情,有萬分感慨的社會狀況,有著那些無從感知的人的本性。

這也正如餘華所說的那樣:“這本書表達作者對長度的迷戀,一條道路,一條河流,一條雨後的彩虹,一個綿延不絕的回憶,一首有始無終的民歌,一個人的一生。這一切猶如盤起來的一捆繩子,被敘述慢慢拉開出去,拉到了路的盡頭。”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以上4篇 文章,我想建議以下的標題:《血汗錢與生命價值:《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 第2張

第2篇

兩年前我走進書店,隨意一瞥,被那排整整齊齊排在書架上純黑書皮的書所吸引,什麼樣的書會用純黑色做封面呢?我很好奇,便徑直走去拿下一本,那是《許三觀賣血記》。

書的開頭直接寫許三觀年老痴呆的爺爺對許三觀說,身子骨結實的人都賣血,他便好奇走入醫院,這是他人生首次賣血。

許三觀一生共賣出了十二次血,由好奇到最後的無奈,由賣血治病到賣血救命,由血到淚,事情都是被現實給逼出來的。“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黃酒給我溫一溫。”彷彿成為一種莊重的儀式。

縱使在那個溫飽都保證不了的年代,縱使許三觀為生計為生存艱難奮鬥,他都保持高度幸福。正如餘華所寫:“在時代和個人的種.種不幸中,我卻看到了生活的種.種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樂是生活的味道。”那個時代,人們感情純粹,人心淳樸善良。沒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到的福。

大饑荒時,許三觀一家五口連著57天喝那稀得不能再稀的玉米粥,家人已面黃肌瘦,他便用“嘴”做菜:“豬肝先是切成片,很小的片,然後放到一隻碗裡,放上一些鹽,放上生粉,生粉讓豬肝鮮嫩,再放上半盅黃酒,黃酒讓豬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蔥絲,等鍋裡的油一冒煙,把豬肝放進鍋裡,炒一下,炒兩下,炒三下……”許三觀一本正經的“做菜”把三個孩子饞的流口水,讓悽苦的日子有了溫情。

貧窮饑荒,一場革命。一盤炒豬肝,二兩溫黃酒。許三觀用自己的血液和生活的信念,生存、生活。為了平等,為了尊嚴,為了愛。故事的發展就像慢慢展開的卷軸,不張揚,只是細微地表達訴說著。讓人體會到普通百姓的生活苦樂,又在苦樂中帶著綿長的溫情,彷彿經歷了他的生活,會覺得心酸卻無奈。

許三觀哭了,那是希望撕裂的聲音。血頭嫌他年老不再接受他的血,他擔心家中再出變故,無法靠賣血擺平,他覺得自己沒能再為家中創造價值,於是他嚎啕,無知、無奈……

我小心翼翼地讀到了末尾,長舒一口氣。幸好,結局不是那麼悲慘,但一種悵然若失感油然而生,有些苦澀悲涼,若細細回味,又透著許多溫暖。不管是許三觀為許玉蘭在飯底下藏紅燒肉,還是二樂揹著一樂雪地狂奔,還是許三觀揮手囑咐兩個萍水相逢之人,賣血要隔三月以上,都讓人感到艱難時代人性的溫度。

我想到一句話:“如果你覺得日子安穩,一定是有人為你負重前行。”許三觀便是那個負重前行的人。每個人的人生或明媚或昏暗,或平庸或跌宕。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它有溫情有感動有釋懷,你轉角不經意一瞥,便成為你生命裡沉甸甸的回憶。

我讀完了書,彷彿喝了一杯溫水,沒有大苦大悲大起大落,卻也不甜不淡,波瀾不驚。

第3篇

步入高中生活的第一週,我便讀了餘華的作品——《許三觀賣血記》。餘華用一種樸實無華的文字向我們敘述了許三觀迫於生活無奈而去賣血的生涯,不僅寫出了他苦難的一生,也反映了當時社會背景的腐敗混亂,人與人之間的冷暖。讀完了它,使我的心裡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樣,酸甜苦辣。在這裡我就不說書中悲劇的一些片段了,我說的是其中感人的篇目。

也許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出於好奇,但他卻用賣血得來的錢,“兒戲”般地娶回了“油條西施”許玉蘭,這使我不禁想:這樣的感情能維持多長時間呢?但接下來的故事令我大吃一驚。許三觀在得知許玉蘭被何小勇強姦後,他並沒有像如今這些家暴的男人一樣暴打許玉蘭,拿刀追殺何小勇,反倒為不是自己親生兒子的一樂,背叛了自己的許玉蘭做了很多事。文化__到來時,許玉蘭不幸被批鬥成“妓女”,還剃了陰陽頭,被拉著到處遊街。連她的兒子們都嫌棄她,可只有許三觀來給她送飯,費盡心機地藏了美味紅燒肉。三觀這樣說:“你已經在水裡了,這世上只有我一個人還想著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裡,就沒人救你了。”是啊,只有三觀了,這才是他的愛情,雖然沒有古人的相敬如賓,也沒有現代人的浪漫情調,只有“拌嘴,埋怨,吵架”,但他們經過了多年的歷練,在潛移默化中已經形成了一種默契。這才是夫妻。

俗話說:“兄弟同心,其利斷金”用這句話來描述故事中三人的感情是最好不過的了。一樂在下鄉過程中不幸得了肝炎,是二樂在大雪紛飛的夜晚,一步一個腳印揹著一樂回了家,而自己卻得了重感冒。讀著這段文字,我彷彿已經看到,在風雪交加的夜晚,一個只穿秋衣的小夥子氣喘吁吁地揹著蓋滿衣服的人一步一步走在鋪滿大雪的路上。即使一樂是二樂同母異父的哥哥,但二樂依然用行動詮釋了什麼是“兄弟”。讀到這裡,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小時候,我到處亂跑,姐姐頂著大太陽到處去找我,當她因找不到我哭著回家時,發現我已經回家了,一氣之下,拿著衣架,狠狠地抽在了我的後背,我哭了,她也哭了。

整個故事是圍繞許三觀11次賣血來寫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許三觀為籌集一樂的藥費,更加頻繁地賣血。為了一樂,她在寒冷的冬天,吃鹽粒兒,喝河水,頻繁賣血掙錢,以至於他變得骨瘦如柴,身體僵硬,面如土色······但他依然想著一樂,儘管一樂不是他親生的兒子。從他在一樂離家出走,在路上找回來的時候,就已經把他當做了自己的親生兒子;在一樂哭著不喊何小勇的魂時,就已經把他當做了親生兒子,這才是偉大的父愛,不是親父子,勝似親父子。唉,也許會有人說:“許三觀傻,傻得被人戴了綠帽子還去幫私生子籌錢。”我只想說他不傻,他也曾經為把賣血錢花在一樂身上不甘心過,對一樂失望過,但他最疼的還是一樂,就像那句話:“你們中間有誰敢說一樂不是我親生兒子,我就和誰動刀子。”

當我讀到第251頁時,我哭了,因為這一段文字幾乎概括了許三觀苦難的一生,悲哀,可憐,也概括了許三觀偉大的愛。反映了社會基層人性的偉大。

第4篇

有了《活著》的夯實基礎,讀《許三觀賣血記》時心總在嗓子眼兒,“別死啊,求你挺住!”

開始,這一部從書名開始悲劇的書並沒有被我報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餘華的老調調又要來了……”。然而,在最後的書頁裡,只有大罵的娘,沒良心的孩子還有那被斥責的爹。從青澀到成熟,從怯懦到無畏,一波三折而後歸於平淡,許三觀是一位父親,一個眾生相。

其實小說的劇情早已深入人心,僅“許三觀賣血記”六個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賣血時的心。初識醫院正值情竇初開,為自己賣血娶妻,而這也是許三觀唯一為自己卸的血。之後,補貼家用,救兒扶妻,熟練的讓人心疼……恍惚間,挺拔的男人駝起了背,成了賣不出血的老頭兒,身邊也只有曾經的“油條西施”伴著自己,再吃吃豬肝,再品品溫熱的黃酒……

我想,這部小說的主題必是各執己見,一人一個樣,而最刺我眼的,還是關於許三觀這一個男人的成長。不難發現,每個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許三觀在最後死皮賴臉地想再賣一次血,但沒有人再願意收。現實永遠制約著這個所謂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養老,小的要學校……在中國這“重男輕女”的思想下,這一切全都順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從小開始被給予厚望,以窮養為基本點,輔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長。終於,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嚴肅,變得難以觸碰,難以交心……直到徹底從彩虹般燦爛的寶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個人見人厭的老父親。

記得老師總提,“社會會教會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劑,好似多麼青澀的芳華在裡頭都會糜爛成一灘爛泥,慘不忍睹。在現代如此,追溯過往,在那個朝九晚五的農耕時代,一個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來若是連飯都鋤不出來,其他的更是免談。“重男輕女”一定是活化石級別的文化糟粕,這並不代表男性會得到好處,相反的,這僅僅是兩敗俱傷罷了。其實,傲慢與偏見帶到現實就永遠多害少利,事實也永遠不會停留在表面。重男輕女真的使不得啊!

當然,這不是一錘子買賣,還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還童”,他們拋下了油膩,選擇了陽光,放棄了老氣橫秋,收穫了青春瀟灑……所以請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憶自己的青春,千萬不要忘記自己“幼稚”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