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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書6篇 婚姻共同財產協議:維護夫妻家庭財產,40字

本文介紹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中籤訂的財產協議書。該協議書可以約定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期間的財產歸屬,保障雙方權益,在離婚或出現糾紛時,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財產紛爭。

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書6篇 婚姻共同財產協議:維護夫妻家庭財產,40字

第1篇

甲乙雙方經過長時間的戀愛、相處,已經對方有了深刻的相互瞭解,且感情日益穩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省(____市自治區)______市______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為:_________),雙方均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至結婚登記以來,甲乙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係糾紛,現雙方經過理智、平等地協商,自願就夫妻婚後財產達成如下公證協議:

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其依據為我國《民法典》、《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有關法律之規定。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於雙方婚後現有財產作出如下約定:

1.房屋: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歸______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為_________方的______牌______型號轎車一部,歸_________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_________方的______銀行存款______萬,歸_________所有;

4.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5.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風險告知: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債務,如果約定各自負擔的,應該在簽訂債權債務協議的時候,明確告知債權人該債務不作為不起共同債務,由簽訂協議的債務人負擔。這類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該協議不能對抗善意

1.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並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______%集中存放於夫妻共同的賬戶,視為共同財產並用於共同生活的開支。其餘的______%視為個人財產,自行保管,與對方無關。

2.雙方在共同夫妻生活期間所設立的共同賬戶由______方保管,並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______方有定期向______方告知的義務。

1.如果______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

(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______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______方付清;

(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______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______方應向______方賠償精神損失30萬元,在辦理離婚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

3.如雙方無其它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1.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白頭偕老。

2.協議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定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執行或履行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解決不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夫妻雙方財產協議書6篇 婚姻共同財產協議:維護夫妻家庭財產,40字 第2張

第2篇

甲方:________,男,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女,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

1、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後必須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的,雙方均應當本著合情合理、保持使用物良好狀況的原則進行使用,一方故意損毀他方財產時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雙方的婚前財產婚後如果需要修理的,修理費用原則上由財產所有人承擔。但另一方使用時間較長、使用頻繁的應當適當分擔一部分修理費用。

3、雙方的婚前財產原則上不能由雙方在婚後進行處理,如果必須處理時需徵得雙方兒女的同意,並邀請兩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見證,否則處理不能產生法律效力。

4、婚後一方如果發生患病、災禍,用自己的婚前財產無法滿足需要,同時有國家機關證明負有贍養義務的子女正接受社會救濟無能力承擔時,另一方為承擔扶助義務時可以在不徵求其子女意見的情況下處分個人婚前財產。

1、雙方婚前在各自名下的債務由各自承擔。債權人姓名、金額、清償期限詳情如下:

2、自本協議簽訂後一方因個人生產或者生活發生的債務由一方自行負擔,另一方無需承擔。

1、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的日常生活費用各自承擔一半,但一方主動要求多承擔生活費用的,另一方應當允許。

3、自本協議簽訂後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財產,歸一方所有,另一方無權享有:

雙方日後如果發生疾病、災難等引起死亡或意外身故,其生前財產按民法典由公證處處理。

在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撫養能力的一方,對於有殘疾、患有重病、經濟困難的另一方應承擔扶助供養的責任。

第3篇

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______市人,現住___市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______市人,現住___市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市區人民政府登記結婚。

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斷加劇,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法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議達成離婚意願,並對、債務等事項已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餘額、幣種等。

這樣,離婚後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共同確認各自所享有的對外債權歸各自所有,由雙方各自進行權利主張,另一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進行權利主張。

(2)債權不能實現的風險由雙方各自承擔,不得因債權不能實現而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男方為夫妻共同生活而進行的專案投資所產生的對外債務為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此部分債務雙方確認為共同債務,女方對此部分債務予以確認,並不提出異議,承諾由雙方共同償還。

(2)雙方共同確認,女方對外無共同債務,男方對外亦無其他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範圍以本次協議確認的為準,如有未納入本協議的債務,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男女雙方承諾各自償還。債權人主張權利的,由債務承載方各自負責償還。

(3)由於債務系男方對外進行支借和欠付的,債務組成處理由男方負責處理,在本協議簽訂之後,女方自願支付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整)用於男方償還夫妻共同債務。此部分款項在女方支付之後,即視為對共同債務進行了處理,女方不在承擔此部分債務的償還。

(4)男方取得該部分用於支付共同債務的________萬元之後,需將此部分費用全部用於償還債務,不得將此部分費用挪作他用。如男方將此部分費用挪作他用,男方承擔為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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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夫妻家庭的財產分配協議書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雙方為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後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登記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具體為乙之父(該房屋系乙之父母離婚前財產)。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甲方承諾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分為三份(分別為甲方三分之一,乙方2人各佔三分之一)。

第三條、該房屋自籤協議日起,甲乙都享有居住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出賣、抵押、贈與等行為)。

第四條、甲方本著平等的原則承諾,今後對房屋做出任何處置,出賣,抵押等行為,要乙方同意並且在場,所得財物均為三份(分別甲方一份,乙方一人一份)。

第五條、本協議不改變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六條、本協議訂立後,由見證人見證簽字,手印,見證人承諾見證。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人各執一份,由雙方共同簽名之起日成立。

第八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新的雙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民法典律效力高於除新三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他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第5篇

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男,漢族,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女,漢族,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婚內財產協議是夫妻雙方自行、自願訂立的協議,協議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法律一般尊重各當事人的約定。

甲乙雙方經過長時間的戀愛、相處,已經對方有了深刻的相互瞭解,且感情日益穩固,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 ______省(直轄市/自治區)______市 ______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為:_________),雙方均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至結婚登記以來,甲乙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係糾紛,現雙方經過理智、平等地協商,自願就夫妻婚後財產達成如下公證協議:

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其依據為我國《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和《民法典》相關法律之規定。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於雙方婚後現有財產作出如下約定:

1。房屋:座落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歸______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為_________方的______牌______型號轎車一部,歸_________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_________方的______銀行存款______萬,歸_________所有:

4。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5。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風險告知: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債務,如果約定各自負擔的,應該在簽訂債權債務協議的時候,明確告知債權人該債務不作為不起共同債務,由簽訂協議的債務人負擔。這類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該協議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1。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並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______%集中存放於夫妻共同的賬戶,視為共同財產並用於共同生活的開支。其餘的______%視為個人財產,自行保管,與對方無關。

2。雙方在共同夫妻生活期間所設立的共同賬戶由______方保管,並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______方有定期向______方告知的義務。

1。如果______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

(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______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______方付清:

(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______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______方應向______方賠償精神損失30萬元,在辦理離婚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

3。如雙方無其它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1。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白頭偕老。

2。協議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定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執行或履行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解決不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撫育子女是父母的法定責任,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婚內財產協議中關於不要孩子,誰要孩子誰承擔孩子的一切撫育費用的約定,不能說完全無效,但是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陷入經濟困難、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時,另一方顯然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債務,這類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該協議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若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地承擔。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患病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醫藥費用。

第6篇

甲方(男方):,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系女方之夫。

乙方(女方):,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系男方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於年月日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相關合法擁有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1.位於省市區街號幢單元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所有。

2、位於省市區街號幢單元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所有。

3.男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承諾自願繼續為女方以上房屋無償償還貸款。

1.夫妻共同存款萬元歸方所有,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日內將其名下的萬元存款轉移到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作為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東因為此公司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和無關。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歸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4.本協議生效後,除本協議載明的債務外,其他各自名下的債務由各自承擔。此後,各自名下的債務由各自承擔,而且對外借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