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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書7篇 《保障幼兒安全,教師責任不容忽視——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書》

幼兒園教師是孩子們成長道路上的引路人,安全責任是他們的第一職責。簽署《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書》,是保障幼兒園安全的必要措施之一。該書作為教師個人的安全承諾和為幼兒園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的憑證,將有力地加強幼兒園安全防範。

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書7篇 《保障幼兒安全,教師責任不容忽視——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書》

第1篇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加強我園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實為黨的十八大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確保國家財產及師生生命安全,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現與我園各位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二、各位教職工均為消防安全責任人。特別是主班教師應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讓幼兒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

三、各位教職工都應遵守幼兒園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事故時組織幼兒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各位教職工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對自己職責範圍記憶體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排查、解決。

五、每日巡查教師要對重點消防部位做到每日防火巡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六、各位教職工要協助幼兒園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對消防設施要勤於檢查,齊備、完好、有效的裝置要保管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妥善解決。

七、對於幼兒園配備的消防設施、裝置,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和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八、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直至簽訂本責任書的教師調離本單位止。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要認真抓好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我本人承諾履行上述法定義務和責任,堅決完成黨的十八大消防保衛戰工作目標。

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書7篇 《保障幼兒安全,教師責任不容忽視——幼兒園教師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孩子是家長的希望、祖國的未來,孩子的生命安全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園始終把幼兒的`安全工作放在首要地位,要使幼兒身心健康得到和諧發展,還需要家長與幼兒園密切配合,為了孩子的全面發展,請共同履行以下職責: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幼兒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玩滑板車等。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外出不乘坐超載,無牌無證,報廢及改裝車輛以及非客運車輛。

2、幼兒不得到水庫、池塘、河灣等危險的地方玩耍、溜冰。

3、幼兒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

4、幼兒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上各種車輛,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自救和撥打119,不得盲目逞能上前撲火。

5、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不食用三無食品、過期食品。

6、大風大雪極端天氣,最好不外出,不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避雪,注意街道上廣告牌下落。

7、一個人在家,不要隨便給陌生人人開門,如有事情及時撥打110,及時聯絡家長。戶外活動不與陌生人搭話,不跟隨外人出行,出遠門必須有家長陪同。

8、在假期間禁止幼兒燃放煙花爆竹,可在家長的監督陪同下安全燃放。

9、冬季是足口病、麻疹、結核病、流感等傳染病的高發期,所以要加強防病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家庭衛生環境,減少傳染病傳播機會。要加強室內的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流通。對頻繁接觸的玩具及其他用品要定時清洗、消毒。家長及時注意觀察孩子身體狀況的變化。

第3篇

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本著“安全工作,預防第一”的管理方針,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工作實行班級負責制。各班教師對幼兒在園期間的安全負責。各班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當班教師對幼兒在班安全負主要責任。要加強安全管理,認真落實班級各項安全措施,發現題及時處理。

二、建立班級安全制度。各班級根據本班幼兒年齡特點,掌握班級的安全工作重點,制定出適合本班的安全工作防範措施。

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班級的活動室、寢室、衛生間等裝置設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檢查要深入細緻,發現隱患及時上報、消除。防止發生失火、觸電、砸傷等事故的發生。

1、班級佈置要考慮幼兒的安全,危險物品、消毒洗滌用品、開水、熱湯要遠離幼兒。嚴格做好每日晨檢、午檢工作,確保幼兒不攜帶利器等易傷害幼兒的物品。

2、加強幼兒在園服用藥品的管理。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確保幼兒服藥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生。發現幼兒有異常病情,應立即向醫務室報告並作及時處理。

3、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根據本園消毒衛生要求,定時對幼兒餐飲具、玩教具、毛巾等物品進行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預防傳染病發生。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防止碰傷、跌傷、抓傷、燙傷、吞食異物或幼兒將異物放入眼、耳、鼻、口內等事故發生。加強幼兒在園服用藥品管理,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要確保服藥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生。

5、戶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上下樓梯,防止幼兒因擁擠或其它原因摔傷。自由活動或戶外活動時,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計劃的組織指導幼兒活動,科學鍛鍊,確保每一個幼兒活動的安全。

6、堅決杜絕幼兒走失現象的發生。各教師必須重視每個幼兒,讓每個幼兒在自己的視線之內,定時、不定時的清點幼兒人數,發現走失及時上報、處理。

7、做好幼兒入園、離園接待工作,嚴把“離園”關,嚴格“固定人”接送制度,對不熟悉的人不準接走孩子,防止壞人冒領幼兒。嚴格“接送卡”制度。根據本園接送卡使用要求,嚴格實行“認卡不認人”制度,確保幼兒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滋擾幼兒。

8、有義務保護幼兒身心健康,制止有害於幼兒的行為或侵犯幼兒人身安全的事件,防止不法分子滋擾幼兒。

五、加強班級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尊重、愛護幼兒,嚴禁出現虐待、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偏愛、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各班教師要嚴肅對待班級安全工作,共同商定安全責任落實問題,對因教師管理不善,玩忽職守、離崗、脫崗、失職導致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將追究教師相關責任,釀成重大影響的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第4篇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儘量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本著“安全工作,預防為主”的管理方針,特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1、各班教師在幼兒入園之時起便對幼兒的安全負責,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認真督促落實好班級各項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教學活動的安全由組織教師負責,各教師必須重視每個孩子,讓每個孩子在自己的視線之內,並及時清點各班人數。

3、各班嚴格執行接送制度,有不熟悉的家長接孩子,一定要與其家長取得聯絡,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孩子。

4、戶外遊戲要確保幼兒安全,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計劃的'組織指導幼兒活動,科學鍛鍊,確保每一個幼兒活動的安全。

5、各班注意用電安全,嚴禁幼兒觸控各種電源和電器,並結合實際隨機向幼兒進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6、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7、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性情況下造成對幼兒傷害,教師要負責幼兒醫藥費的一半。

8、教師上課期間不準隨便離開教室,課堂上除教幼兒知識外,還要負責幼兒上課期間的人身安全,教師對幼兒一定要細心、耐心和愛心。若在本節課幼兒受到傷害,由本節課教師向家長解釋。

9、下課期間,任課教師負責幼兒飲水、上廁所等安全工作。

10、接車教師須對乘車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並認真負責乘車幼兒的安全,必須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如果沒有遇到家長,應把幼兒帶回幼兒園。

11、教師要時刻和孩子在一起,組織好從入園到離園的各項活動,任何時候孩子都不能脫離老師的視線,這個過程中,教師不得擅離職守和不負責任。

12、教師在組織各項活動前,一定首先要檢查好場地和環境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當確認安全無誤時方可進行活動,如果發現大型戶外玩具日久失修、螺絲鬆動脫落;活動場地凹凸不平;建築物、物品、玩具或桌椅有鋒利的稜角;電線老化;消防設施損壞等安全隱患,要及時維修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及時上報園長。

13、等待家長安全的接走孩子,教師不得擅離職守,或不負責任。

14、孩子帶入幼兒園的藥品要妥善存放,專人管理,教師一定要按家長的要求和劑量親自看著並指導和幫助孩子喝藥,喝藥後的藥瓶等及時處理掉,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15、認真做好晨午檢,保證晨午檢工作不流於形式,掉以輕心,值班老師要通過看、聞、問、摸等手段瞭解孩子的身體狀況,看清楚口袋、書包等處有沒有帶著危險的物品。

16、就餐後注意好孩子的午睡情況,每班兩位教師輪班值日,值日教師不得午睡,要準備隨時給孩子蓋被,照顧大、小便,和隨時應付突發性事件,確保孩子安全、健康。

17、以上規定凡幼兒出現不安全事故,視其情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讓幼兒園裡人人、處處、事事、時時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讓每個孩子都安然無恙地渡過童年的美好時光,平安、快樂、健康的成長!!

第5篇

根據《xx省中國小安全工作條例》,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按照幼兒教師職責和應盡的義務,特制定教師工作安全責任如下:

1、幼兒入園交給老師後,應對幼兒一日活動各環節的安全負責,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行為習慣,如發現幼兒存在不安全因素(如坐姿不正、幼兒間互相打鬧、推拉等行為)未及時制止而引起的各種意外事故,由各時間段當班教師負主要責任。

2、當班教師應按幼兒園規定的作息時間和安排上班,若未經園領導同意,自己擅自調班引起的安全事故,由調班和頂班的教師共同負主要責任。

3、幼兒入園交給老師後,如不是被家長接走,而是自己走失,發生這種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各時間段當班教師負主要責任。

4、教師一律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如發生類似現象,造成一切後果由教師負責。

5、當班的教師要對幼兒的病理情況加以重視,如有異常應及時與園內保健醫及家長取得聯絡,及時處理;還應與班級另外一名教師和保育員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有延誤造成事故,由當班教師直接負主要責任。

6、當班教師不得允許非幼兒的.直系親屬接見幼兒,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7、班上幼兒如出現一般抓傷、碰傷、摔傷事故,當班教師要妥善處理並上報保健醫做好記載,並注入當月月考評,如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當班教師負主要責任,幼兒所用醫藥費承擔30%。如因違規、瀆職(上班時間聊天、串崗、離崗、做私事等)引起的事故,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承擔所有醫藥費,並上報區教育局。

8、教師不能指使幼兒做不利於安全的事情(如拿書、送桶、取鑰匙、倒垃圾、拖地、抹窗子等),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9、當班教師與接班教師以及臨時託接班教師,應認真落實《交接班制度》,詳細做好幼兒交接登記,如未履行《交接班制度》而發生事故,由各時段當班教師與交接班教師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10、在各種傳染病易發期,教師要按照上級部門及領導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如因工作疏忽而引起傳染病的爆發,當事人應負直接責任。

11、本責任書的任期目標作為考核其業績、評先、評優、晉級、晉職的重要資料。

本責任書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直至簽訂本責任書任何一方調離本單位止。

第6篇

為進一步強化崗位責任、落實管理措施,預防安全衛生責任事故發生,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規範有序,學校與生活指導教師簽訂安全衛生目標責任書。

一、生活指導教師按學校作息時間開關寢室區門,開關水電。

1、住宿生休息和就寢期間,生活指導教師要隨時關注住宿學生活動情況,預防意外事故發生。在此期間,如發生學生安全事故,生活指導老師應負完全責任。

2、午眠和晚覺時,生活指導教師到各寢室清點、核對住宿生人數。如發現有外出未歸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應及時做出處理,迅速向學校領導、班主任聯絡。

3、住宿生睡覺後,生活指導教師巡邏檢查,管理好住宿生的睡覺紀律(生活老師中午不休息),實行走動管理。處理好住宿生的睡覺違紀情況。夜間應不定時進行巡邏,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4、處理突發事件。如發現有其他人員干擾住校學生休息、住宿生生病、住宿生違紀、住宿設施不安全等異常情況,生活指導教師應及時做出恰當處理或向學校領導報告。發現學生之間的摩擦和矛盾,及時化解。發現學生物品、錢財丟失及時查明原因。

三、生活指導教師要管理寢室清潔衛生和住宿生內務整理。

1、安排好寢室每天三次掃除,並對各寢室的`衛生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將情況及時與負責人彙報。

2、要求住宿生每天起床後整理好內務:擺放好寢室物品,整理好床上用品,疊好被蓋。要指導督促勤洗衣襪、晒被等。

3、關注學生個人衛生,組織安排學生利用午休和晚飯後時間洗漱。

1、生活老師還需要配合學校及班主任不定時對學生違禁品進行檢查。

2、隨時關注宿舍內公共財產安全狀況,如有損壞,查明原因,照價賠償。不明原因由生活指導老師負責。

若責任人違反安全規定,而導致安全衛生責任事故發生,由責任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本人各存一份。

第7篇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儘量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本著“安全工作,預防為主”的管理方針,特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1、各班教師在幼兒入園之時起便對幼兒的安全負責,各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班幼兒出現安全問題,班主任負主要責任,班主任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認真督促落實好班級各項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教學活動的安全由組織教師負責,各教師必須重視每個孩子,讓每個孩子在自己的視線之內,並及時清點各班人數。

3、各班嚴格執行接送制度,有不熟悉的家長接孩子,一定要與其家長取得聯絡,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孩子,否則,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4、戶外遊戲要確保幼兒安全,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計劃的'組織指導幼兒活動,科學鍛鍊,確保每一個幼兒活動的安全。

5、各班注意用電安全,嚴禁幼兒觸控各種電器,並結合實際隨機向幼兒進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6、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7 、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性情況下造成對幼兒傷害,教師要負責幼兒的全部醫藥費外,造成嚴重後果的教師自動辭職

8、教師上課期間不準隨便離開教室,課堂上除教幼兒知識外,還要負責幼兒上課期間的人身安全,教師對幼兒一定要細心、耐心和愛心,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若在本節課幼兒受到傷害,由本節課教師向家長解釋,並根據幼兒受傷害程度,扣當事人本月度獎金。

9 、下課期間,任課教師負責幼兒飲水、上廁所等安全工作,若幼兒受到傷害,由任課教師負責。

10、接車教師要認真負責坐車幼兒的安全,必須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否則不能離開幼兒。

11、教師要時刻和孩子在一起,組織好從入園到離園的各項活動,任何時候孩子都不能脫離老師的視線,這個過程中,如果因教師的擅離職守和不負責任,而造成意外事故,由當事人負責,如果觸犯了法律,由當事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2、教師在組織各項活動前,一定首先要檢查好場地和環境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當確認安全無誤時方可進行活動,如果發現大型戶外玩具日久失修、螺絲鬆動脫落。活動場地凹凸不平。建築物、物品、玩具或桌椅有鋒利的稜角。電源插座過低、電線老化。消防設施損壞等安全隱患,要及時維修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及時上報園長,如果領導沒有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由幼兒園負責。但是,如果老師沒有做到細心排查場地或沒有及時上報而發生意外事故,由本班教師負全責。

13、等待家長安全的接走孩子,如果因教師擅離職守,或不負責任而造成的意外事故,教師負全部責任。

14、孩子帶入幼兒園的藥品要專櫥存放,專人管理,教師一定要按家長的要求和劑量親自看著並指導和幫助孩子喝藥,喝藥後的藥瓶等及時處理掉,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教師沒有做到以上的要求,出現的責任事故有當班教師負全部責任。

15、認真做好晨午檢,保證晨午檢工作不流於形式,掉以輕心,值班老師要通過看、聞、問、摸等手段瞭解孩子的身體狀況,看清楚口袋、書包等處有沒有帶著危險的物品,若因為此環節的紕漏而發生危險事故,則由本班老師負責。

16 、就餐後注意好孩子的午睡情況,老師不能睡覺,要準備隨時給孩子蓋被,照顧大、小便,和隨時應付突發性事件,確保孩子安全、健康。

17 、以上規定凡幼兒出現不安全事故,視其情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讓幼兒園裡人人、處處、事事、時時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讓每個孩子都安然無恙地渡過童年的美好時光,平安、快樂、健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