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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學生安全責任書6篇 《安全共擔,共創幼兒園安全》——幼兒園學生安全責任書

本文介紹了幼兒園學生安全責任書的重要性和內容。幼兒園是孩子們的第一所學校,保障幼兒園學生的安全至關重要。通過簽署安全責任書,家長和學校可以共同努力,確保孩子們的安全,為幼兒園教育打下安全保障。

幼兒園學生安全責任書6篇 《安全共擔,共創幼兒園安全》——幼兒園學生安全責任書

第1篇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落實責任,儘量杜絕幼兒園安全事故的發生,我園本著“安全工作,預防為主”的管理方針,特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1、各班教師在幼兒入園之時起便對幼兒的安全負責,各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班幼兒出現安全問題,班主任負主要責任,班主任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管理,認真督促落實好班級各項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教學活動的安全由組織教師負責,各教師必須重視每個孩子,讓每個孩子在自己的視線之內,並及時清點各班人數。

3、各班嚴格執行接送制度,有不熟悉的家長接孩子,一定要與其家長取得聯絡,未成年人不允許接送孩子,否則,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4、戶外遊戲要確保幼兒安全,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計劃的組織指導幼兒活動,科學鍛鍊,確保每一個幼兒活動的安全。

5、各班注意用電安全,嚴禁幼兒觸控各種電器,並結合實際隨機向幼兒進行自救、健康、安全等教育提高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6、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7 、在工作中,如果因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性情況下造成對幼兒傷害,教師要負責幼兒的全部醫藥費外,造成嚴重後果的教師xx職。

8、教師上課期間不準隨便離開教室,課堂上除教幼兒知識外,還要負責幼兒上課期間的人身安全,教師對幼兒一定要細心、耐心和愛心,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若在本節課幼兒受到傷害,由本節課教師向家長解釋,並根據幼兒受傷害程度,扣當事人本月度獎金。

9 、下課期間,任課教師負責幼兒飲水、上廁所等安全工作,若幼兒受到傷害,由任課教師負責。

10、接車教師要認真負責坐車幼兒的安全,必須把幼兒安全送到家長手中,否則不能離開幼兒。

11 教師要時刻和孩子在一起,組織好從入園到離園的各項活動,任何時候孩子都不能脫離老師的視線,這個過程中,如果因教師的擅離職守和不負責任,而造成意外事故,由當事人負責,如果觸犯了法律,由當事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12 教師在組織各項活動前,一定首先要檢查好場地和環境的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排除,當確認安全無誤時方可進行活動,如果發現大型戶外玩具日久失修、螺絲鬆動脫落;活動場地凹凸不平;建築物、物品、玩具或桌椅有鋒利的稜角;電源插座過低、電線老化;消防設施損壞等安全隱患,要及時維修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及時上報園長,如果領導沒有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由幼兒園負責;但是,如果老師沒有做到細心排查場地或沒有及時上報而發生意外事故,由本班教師負全責。

13 等待家長安全的接走孩子,如果因教師擅離職守,或不負責任而造成的意外事故,教師負全部責任。

14。孩子帶入幼兒園的藥品要專櫥存放,專人管理,教師一定要按家長的要求和劑量親自看著並指導和幫助孩子喝藥,喝藥後的藥瓶等及時處理掉,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教師沒有做到以上的要求,出現的責任事故有當班教師負全部責任。

15。認真做好晨午檢,保證晨午檢工作不流於形式,掉以輕心,值班老師要通過看、聞、問、摸等手段瞭解孩子的身體狀況,看清楚口袋、書包等處有沒有帶著危險的物品,若因為此環節的紕漏而發生危險事故,則由本班老師負責。

16 。就餐後注意好孩子的午睡情況,老師不能睡覺,要準備隨時給孩子蓋被,照顧大、小便,和隨時應付突發性事件,確保孩子安全、健康。

17 、以上規定凡幼兒出現不安全事故,視其情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讓幼兒園裡人人、處處、事事、時時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讓每個孩子都安然無恙地渡過童年的美好時光,平安、快樂、健康的成長!!

幼兒園學生安全責任書6篇 《安全共擔,共創幼兒園安全》——幼兒園學生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保證幼兒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靈寶市中國小(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幼兒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2、建立乘車幼兒、駕駛員、接送幼兒車輛資訊檔案。

3、定期對駕駛員身體狀況、接送幼兒車輛執行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1、家長應教育幼兒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車窗外。車輛停穩後方可從汽車右邊下車。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並對子女進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規則,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3、家長可以對駕駛員身體健康狀況、車輛執行狀況進行檢查。

5、家長必須向子女講清楚當車輛駕駛員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當拒絕乘車並告知家長,及時解決。

①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②駕駛員未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超員、超載。

⑥駕駛員出現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

6、家長如需僱傭車輛接送幼兒,必須與所僱車輛駕駛員雙方簽訂安全協議,如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3篇

為了切實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建立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幼兒不安全事故,保護幼兒、幼兒園的合法權益,健全幼兒園、家庭、社會一體化教育網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省、市、縣、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依據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特與班主任、幼兒、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1.幼兒上下學路途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3.幼兒上學、放學、返園、離園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肇事方承擔全部責任。堅決禁止幼兒上學乘坐摩托車、農用三輪車等其它機動車輛上學,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在下列時間段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由幼兒、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兒傷害事故的,由幼兒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1)住家幼兒兩飯期間不回家吃飯或提前到園發生的安全事故.

(2)幼兒違反法律法規,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而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

(3)幼兒或監護人知道幼兒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書面形式告知幼兒園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4)幼兒身體狀況、行為、情緒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幼兒園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在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及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滯留幼兒園或者自行到園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6)上課不聽從老師的統一組織,私自活動或不按要求活動造成的安全事故。

(7)幼兒違犯校紀校規打架鬥毆造成的安全因素由雙方幼兒及家長根據情形承擔相應的責任。

(8)幼兒上活動課因不按指導老師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

(9 )幼兒園嚴禁幼兒攜帶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險物品,幼兒經教育不聽因攜帶危險物品而造成的自傷或傷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

(10)幼兒園要求幼兒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

(11)幼兒不得在電源、取暖爐周圍玩火、烘烤東西。注意防火、防電。因幼兒不聽幼兒園教育造成的一切用電、取暖等安全事故。

(12)幼兒不得攜帶貴重物品上學,因攜帶貴重物品發生的丟失事件。

(13)因幼兒違犯法律法規、校紀校規造成的公共財物、師生財物損失或丟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的職責,幼兒園不負責任:

(1)地震、雷擊、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3)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幼兒園要求幼兒自帶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應回家用餐,所有幼兒不允許購買三無食品、不衛生食品用餐。幼兒因購買三無食品、不衛生食品、飲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兒及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1.幼兒發生傷害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告知監護人並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救助受傷害幼兒。

2.發生幼兒傷害事故,幼兒園與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或事故責任雙方監護人可在自願的前提下,通過協商方式解決,也可書面請求公安機關進行調解。

3.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可由當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訴訟。同時幼兒園保留訴訟權。

1.幼兒對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賠償。

2.幼兒園鼓勵、提倡幼兒自願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幼兒園為幼兒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創造便利條件,但不強行保險。

3.幼兒發生安全事故,經幼兒園調解生效後,各責任人必須履行相應的責任。

4.受傷害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幼兒的合法權益的,幼兒園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要求賠償。

5.違犯幼兒園紀律,對造成幼兒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幼兒,除承擔經濟賠償外,幼兒園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依照《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xx年第12號令),幼兒園對未成年幼兒不承擔監護職責。本責任書中所稱“監護人”,係指幼兒家長或家長委託監護幼兒的其他親屬。

2.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幼兒園、班主任、監護人各存一份。

第4篇

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您的孩子送到我們幼兒園來就讀,是您對我園的信任。為確保您的孩子能在我園安全、健康、歡樂地生活、學習。杜絕幼兒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現就幼兒的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家長接送幼兒入園離園,請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表,及時接送幼兒入園離園。如無特殊情景,不要隨意接幼兒離園,如有特殊情景必須中途早接,必須與班裡教師講明情景,請家長耐心配合。

2、家長每一天早上必須親自送幼兒到園,並將幼兒親自送交教師。否則幼兒走失,責任自負;接送孩子如有特殊情景要別人代接的,應提前告訴幼兒所在班級教師,並必須帶上幼兒“接送卡”,否則不予受理。

3、不要戴貴重飾品來幼兒園,因為飾品可能遺失、被弄壞或被其他幼兒拿走,幼兒園對帶來的飾品不負管理責任。

4、如果有的孩子患有慢性病,如哮喘、心臟病、遺尿症、癲癇、藥物過敏等,請及時與本班教師說明,以便進行更好的觀察和適當的照顧,否則發生任何事件與幼兒園無關。

5、如需在園服藥的幼兒,家長必須親自把藥教給本班教師手中,由本班教師全權管理藥品和喂藥。嚴禁將藥品交給孩子,否則幼兒園不負管理責任。

6、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若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安全事故,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7、幼兒之間在共同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爭執矛盾,產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景要儘快找教師反映,由幼兒園進行協調處理。家長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問題,如所以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8、本《責任書》自幼兒家長鑑定當日起生效,直至幼兒離開幼兒園或取消學籍後。

第5篇

為了進一步加強本園幼兒的安全工作,使廣大幼兒家長能夠放心地從事工作、學習和勞動,我園在努力做好幼兒保育工作的同時,特簽定教師與幼兒家長的責任狀,從而更好地保障入園兒童的安全。

1、送孩子入園時,應把幼兒當面交給教師;幼兒離園時,須其家長(儘量是幼兒的父母)親自來接。如有特殊情況委派別人來接時,須持幼兒接送卡或和班主任聯絡溝通好,再來園接幼兒。(不允許未成年人來園接送幼兒)

2、幼兒入園之前,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玩具、藥品、針、刀、剪、叉、鞭炮、火柴、火機等任何危險物品,以免發生意外。

3、嚴格執行本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接幼兒時,須事前通知本班老師,以便做好幼兒的安置工作。

4、送幼兒入園時,未到本園上班時間且沒經本園教師同意,不能過早地將幼兒私自送入園內或室內。否則,後果自負。

5、幼兒自帶食品,要衛生、無危險性。(花生米、果凍、泡泡糖、棒棒糖。食品乾燥劑等食品不能攜帶入園,否則,後果自負)

6、帶藥幼兒的家長必須把藥親自交到老師手中,說明服藥情況;不允許幼兒自己帶藥。

7、離園時,家長和教師交接完畢後請帶孩子迅速離開班級活動範圍,以免因監護脫節而發生糾纏不清事件。

8、幼兒有事不能來園的,家長應及時向本班老師請假,接送孩子入園和回家要和當班教師再見。

9、接送門卡如有遺失務必及時來園掛失補辦,反之如有造成不法分子持卡來園冒領幼兒或其他意外行為,幼兒園恕不負責。

10、乘車幼兒憑接送卡按時到指定站點接送,如有事不能按時到站,應提前與接車老師或司機取得聯絡。

11、下午放學家長於當班教師做好交接後,如因家長疏忽而導致的幼兒受傷或其他事件,園方不負責任。

1、幼兒入園時,值班教師要及時給幼兒簽到;下班時,值班教師要堅持全班每一名幼兒接走後,方可下班離園。

2、認真做好晨檢和午檢工作,及時發現幼兒身體健康狀況和有無攜帶危險品,並做出相應處理措施。

3、中午值班教師要照顧好每一名就餐幼兒的`飲食與午休。觀察並向幼兒家長彙報個別幼兒的就餐情況和午睡情況,注意就餐衛生與安全,照顧幼兒的冷暖起居。

4、值班教師要“愛孩子、賽媽媽”,不準責罵幼兒;不準給幼兒起綽號;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5、值班教師要認真做好本班幼兒的保育工作,杜絕責任事故的發生。

以上各項分別由幼兒家長和值班教師各負其責。一式兩份,自簽定當日起生效,至幼兒畢業離園時為止。

第6篇

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管理方針,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對本園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班級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班級責任制,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負責人;當班教師是該課時段(該節課開始至下節課開始)幼兒安全管理的直接負責人。

二、幼兒園要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班根據本班幼兒特點,制定切實有效的班級安全管理防範措施。加強園內陌生人員的盤問登記工作,採取有力措施防止危險分子對園內幼兒實施人身傷害。

三、幼兒園全體工作人員在園長的帶領下必須定期對園內的建築、設施、器材等進行深入細緻地安全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無力排除必須及時向分管領導、總務處上報。

四、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首見問責制”,即凡本園工作人員若發現園內有安全事故誘發因素就有責任立即排除或報告,否則需承擔相應責任。

1、班級寢室佈置要首先考慮幼兒的安全,危險物品、消毒洗滌劑、藥品、開水、熱湯等要放在幼兒無法觸及的地方並妥善保管。

2、嚴格做好晨檢工作,做好記載,發現幼兒發生疾病要及時正確處理並立即通知其監護人。

3、加強幼兒在園內服用藥品的管理,及時填寫喂藥委託單,保證幼兒準確服用,嚴禁錯服。

4、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根據消毒衛生工作要求,定時對幼兒餐具、玩具、毛巾、水杯進行清洗消毒,預防傳染性疾病的'發生。

5、戶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進出教室,防止因擁擠或其他原因產生摔傷或踩踏。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組織、有指導,採取有效保護措施,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6、堅決杜絕幼兒走失事件的發生,不定時清點班級幼兒人數,確保監護人本人接送幼兒,如非本人,必須打電話核實代接人身份。

7、每位工作人員要尊重、愛護幼兒,嚴禁出現虐待、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偏愛等有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幼兒園所有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對待安全管理工作,對因教師管理不善,玩忽職守、脫離崗位、失職導致幼兒出現安全事故問題,學校將追究先關教師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教師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