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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轉讓協議書6篇 股權過戶:精準協議書

這份《股份轉讓協議書》是一項重要的法律檔案,旨在規範股權轉讓雙方之間的權益交割和責任轉移。它詳細描述了轉讓方、受讓方以及涉及的股權數額、價格等關鍵資訊,並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文將對股份轉讓協議書的主要內容進行簡要介紹,以幫助讀者瞭解該協議的基本要點。

股份轉讓協議書6篇 股權過戶:精準協議書

第1篇

鑑於轉讓方持有%的股權(股權),計股。轉讓方意欲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預轉讓股權於受讓方,同時受讓方希望獲取股權,而該部分股權按國家規定需於年月(成立滿三年後)方能轉讓。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協議:

轉讓方持有的股份佔註冊資本總額的%,計股,轉讓方茲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將其持有的的部分股權計股預轉讓給受讓方。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於預轉讓該等股權,待年月(成立滿三年後)再按本協議約定簽定正式關於股權轉讓的協議。

雙方同意,本協議下股權預轉讓及今後正式轉讓的價格為人民幣(rmb)元(轉讓金)。轉讓金構成受讓方受讓本協議下所轉讓股權的全部價款,已包含本次股權預轉讓及今後正式轉讓所需支付的交易費用,受讓方無需為獲得該股權而再向轉讓方或支付任何款項。

鑑於轉讓方對受讓方負有債務,雙方同意轉讓金直接在該債務中抵扣,受讓方無須再向轉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轉讓方同意於本協議簽定後至股權轉讓正式生效前將基於本協議規定的轉讓股權的全部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選舉、表決、分紅權利)委託給受讓方行使。

受讓方同意在轉讓正式實施後將促使完成與股權轉讓有關的下列政府程式:向的原股權登記機關(登記機關)申請股權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檔案。

(a)轉讓方系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b)轉讓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繳納了其在中的全部百分之的股本,即人民幣元(rm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繳納的註冊資本或由於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繳資而產生的任何違約責任;

(c)轉讓方是%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部分股權依據本協議及正式簽定的關於股權轉讓的協議轉讓給受讓方;

(d)轉讓方未在(今後亦不會在)本協議項下擬預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e)轉讓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和正式關於股權轉讓的協議;

(f)轉讓方負責促使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式以確保受讓方或再受讓方獲得本協議和正式關於股權轉讓的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

(a)受讓方系具有中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b)受讓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和正式關於股權轉讓的協議;及

(c)受讓方保證根據本協議和正式關於股權轉讓的協議規定向轉讓方支付轉讓金。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則守約方有權暫時中止其相應義務的履行,直至違約方停止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在守約方依本條第(1)項發出書面通知三十(30)日內,違約方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或其並未採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協議。

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等。

所有棄權均應用書面作出。一方未堅持要求另一方嚴格和及時地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不構成放棄要求該等履行的權利,並且一次棄權不構成對以後違約行為的棄權,無論該違約行為屬相似或其他性質。

本協議和正式關於股權轉讓的協議構成雙方對本協議所述事項的完整協議,並應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事項所達成的任何備忘錄、協議和安排,且該等備忘錄、協議和安排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失效。

除本協議規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諒解、義務、陳述和保證,並且除本協議明示的之外,未賦予其他權利(正式關於股權轉讓的協議中規定的除外)。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並且只要合法可能,若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考慮到這一點,則根據本協議之含義與目的,與雙方的意願最為接近的合適的條款應被視為取代了該條款,而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本協議的名稱和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不得用於解釋本協議或其任何條款。

本協議之任何條款並未被意圖用於或被解釋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為其創設任何使其受益之權利和任何其他權利。

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30)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中國法院裁判。

本協議雙方應以書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對方傳送任何檔案及通知:

本協議應由本協議雙方簽署份文字。每份文字均為本協議正本,本協議雙方各執文字套。

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適當簽署。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股份轉讓協議書6篇 股權過戶:精準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有限責任公司的100%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檔案。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生效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檔案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違反上述條款,均視為違約,承擔一方的全部違約損失。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如有一方違約,本合同自動解除

11、爭議解決約定:雙方協商、或到當地仲裁委員會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報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第3篇

甲方系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股東,出資額為叄拾萬元整(30萬元),佔公司總股份的100%(以下簡稱合同股份),甲方自願將其經營的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3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股份100%股份,股份收購總價款為叄萬元整(30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30%的股權以拾萬元整9萬元)轉讓乙方。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於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甲、乙雙確定,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期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和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股東會出具股權出資證明通過。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時,提交企業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第4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年月日在深圳市成立,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股,佔股份。

甲方願意將其中股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份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所持公司股,以每股元的價格,共計人民幣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向甲方指定的的賬戶。

3、因股權轉讓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由交易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各自承擔。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4、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續,每逾期解除一天,則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鑑證或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委)按照申請仲裁時適用的貿仲委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為了防止股東資格喪失的法律風險,受讓方必須考察轉讓方股東資格的相關證明。在實踐中,必須審查: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註冊登記、公司股權的轉讓協議、公司設立後的授權資本或者新增資本的認購協議、隱名投資者與顯名投資者有關股權信託或代為持有的協議等,這些均可作為證明股東資格的證據。在不同的法律關係和事實情形下,各形式的證據可以發揮不同程度的證明力。如何檢視和儲存證據,請諮詢專業律師。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飯店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號的飯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飯店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飯店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風險提示:

由於股權轉讓過程長、事項繁雜,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律師提醒,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防患未然。實踐中,一方反悔的情況非常多,反悔出現的時間點也千差萬別,所以要約定好各環節雙方的義務。

五、該飯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飯店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登出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並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飯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飯店,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飯店的裝修損失費。

九、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十

一、本合同一式份,三方各執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6篇

現有公司由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各佔50%股份,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公司50%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2、股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萬元(¥)轉讓款在本協議簽訂後於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年月日止,本合夥公司債權債務已核算清楚,無隱瞞,甲乙雙方均已認可。

4、自轉讓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夥人,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

5、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公司全部財產和經營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公司一份,機關留存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甲方須配合乙方辦理一切轉讓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