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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零售點承諾書5篇 承諾無虞:煙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承諾

為了確保市民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春節,煙花爆竹零售點應當履行義務,做好防火安全措施,規範經營行為。為此,許多零售點簽署了“煙花爆竹零售點承諾書”,保障市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煙花爆竹零售點承諾書5篇 承諾無虞:煙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承諾

第1篇

xxxxx(單位)承諾嚴格遵守《廣安市市禁止製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和《廣安市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辦法(暫行)》關於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管理規定,服從監管,並做到: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四方區、市安監局的有關要求,加強行業自律,開展規範經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安排專人負責、專庫存放、專櫃銷售,銷售人員持證上崗。銷售場所及庫房配備數量充足、效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專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的商品,不擅自從其他任何渠道進貨,不經銷非法生產的土製煙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經營場所內經營,不沿街擺放,不到集貿市場擺攤或走街串巷流動銷售。不在公眾場所和經營場所50米以內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五、不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塗改、出借、轉讓。

六、自覺接受縣安監局、公安部門、鎮安辦等有關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檢查,對提出的安全隱患按照要求及時加以整改,確保安全經營。

煙花爆竹零售點承諾書5篇 承諾無虞:煙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承諾 第2張

第2篇

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施辦法》的規定,我以一個人民教師的'身份作如下承諾:

1、從自身做起,帶頭執行市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堅決不在規定的禁放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2、從現在做起,摒棄陋習,遇婚喪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動,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倡導文明、環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勸阻直系親屬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對單位與同事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制止。

4、積極配合單位做好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維護城市生活環境。

本人以上承諾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有違反,自覺接受處罰。

第3篇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要求與市教育局下發的關於教育師生嚴格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的通知的精神,保障公共安全與師生人身、財產的'安全,防止環境汙染,維護社會秩序,本人特作如下承諾:

認真學習禁放的內容,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自覺遵守規定,不在規定禁止的時間、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對社會陋習。遇婚喪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動,儘量用其它形式代替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勸說直系親屬自覺遵守規定。本人及直系親屬違反規定的,自願接受相應處罰。

第4篇

我單位在經營中將嚴格執行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義務、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並鄭重承諾:

1、從業人員接受安全教育培訓,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2、按規定銷售合格產品,不銷售私鞭、煙花(零售經營者必須到當地具有《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進貨,並憑購貨合同由批發企業送貨上門。零售經營者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儲存倉庫);

3、按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滅火器材,在醒目處張貼禁菸、禁火標誌;

6、實行煙花爆竹零售專店經營的網點,不超量存放煙花和鞭炮(專店銷售煙花爆竹存放量不超過4o箱,每箱重量不超過30公斤);

7、專櫃經營網點店面內煙花爆竹存放量不超過20箱,每箱重量不超過30公斤;

8、本承諾書一式兩份,安監部門和經營戶各執一份。

第5篇

為了規範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經營行為,明確零售點安全責任,保證安全經營,自願簽訂安全經營責任承諾書,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和有關煙花爆竹的各項政策法規,做到誠信守法經營。

二、嚴格按照《重慶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六統一”的經營要求,不哄抬物價,不售假製假,不跨地區銷售、不非法販運和銷售非法煙花爆竹。

三、嚴格按照《安全經營手冊》進行規範經營,嚴禁向14歲以下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若有違背後果自負。

四、嚴格遵守供銷社關於零售點設定的各項要求,做到專人、專櫃(專店)、一證一點銷售。不離點經營,不沿街擺賣,自覺接受安監、公安、工商、質監、消防等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

五、營業場所禁止吸菸,產品必須存放顧客伸手觸控不到的櫃內,並規範張貼明顯的嚴禁煙火的標誌,向消費者宣傳安全燃放常識

六、負責所在區域內的`市場監督和打假舉報工作,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安監、公安、供銷、工商及專營公司的安全檢查和打假查處工作。

七、嚴格遵守和落實危爆品消防安全的各項措施,消防設定齊備,從業人員熟悉並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的各種基本知識和消防基本技能,持證上崗。

八、不將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塗改、出借、轉讓。

九、經營期內發生一切安全事故 ,由安全責任承諾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安全經營責任承諾書一式三份,安全責任承諾人、鎮安監辦、鎮派出所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