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看今日說法觀後感5篇 《今日說法》:剖析社會現象,化解困惑

今日說法是一檔以現實問題為核心的熱點辯論節目,由央視打造,以其深入挖掘問題背後的真相、公正客觀的立場而備受關注。本篇文章旨在為讀者提供對節目的觀後感和個人見解,探討其中的亮點和思考點,希望能給讀者帶來新的思考和啟示。

看今日說法觀後感5篇 《今日說法》:剖析社會現象,化解困惑

第1篇

暑假裡,我養成了一個習慣——那就是每天中午收看中央電視臺的《今日說法》。今天,像往常一樣,我在12點38分按時打開了電視。

主持人說,今天的《今日說法》要跟大家講的是一個老師找學生要債要了十年的故事——《討債不為錢》。我很奇怪,老師怎麼會向他的學生要債呢,還要了十年?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帶著滿心的疑問我開始看節目。

福建的一個教師,十年前為了資助一個偏遠地區的學生,在三年的時間裡從平日並不多的工資中擠出兩萬多元用於幫助那個學生的學習和生活。他們兩人平時還以書信交流,老師還常常給予那個學生精神上的鼓勵。可就在這個學生畢業後,老師卻怎麼也聯絡不上那個學生了。過了一段時間後,老師收到了學生的一封信,信中那個學生不但不對老師心存感激,還滿懷委屈,抱怨不該上這三年學,浪費了自己的青春時光。之後,老師通過法律向學生要錢,花了整整十年的時間才找到那個學生。學生在法庭上說:“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為他沒為我找到一個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斷了聯絡,我知道他這麼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這裡,真是氣憤!好一個忘恩負義的人,白白在這世上活了這麼多年,也白讀了那麼多的書!他再有知識,再有學問,但他卻最缺少一個人最起碼該有的誠信和感恩!就像老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所說的那樣:“我用十年的時間,花費了幾萬塊錢路費,向他要債卻不是為了錢,就是想讓他懂得誠信,再他給上人生的一課。”多麼無私的老師啊!他以寬大的胸懷包容了這個學生,真讓人感動,自私的學生和無私的老師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個學生還有一點點感恩的心的話,他就應該懂得老師的良苦用心,在以後好好做人,記住老師的教導。但願社會上不再有這樣的人,變得更加美好!

看今日說法觀後感5篇 《今日說法》:剖析社會現象,化解困惑 第2張

第2篇

自從看了《 今日說法 》後,知道了許多關於法律的知識。

第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海洛因超過50克或販賣鴉片超過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會緩期執行死刑。

第二,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偷逃稅款達到50萬元以上的應該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情節更嚴重的甚至可以判處死刑。

第三,根據我國《婚姻法》中規定,婚約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只要領了結婚證,雖然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但在法律上已經是合法結婚了。

第四,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在出現輕微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可以私了。第五,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微傷,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但也要賠償他人相應的民事賠償損失,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傷、中傷或重傷,除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他人賠償相應的民事賠償。還有許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動物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已及《藥品管理法》等等。

看了《今日說法》以後才發現,原來有這麼多的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啊!看來,我還是一隻井底之蛙呀!

第3篇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說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路,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裡的廣告,說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裡,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麼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脫責任,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衛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說:法律上沒有出臺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說,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闆,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助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我希望,通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希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第4篇

在近日收看的幾期央視《今日說法》中,涉及到我們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現,給人一種非常壓抑、憂鬱的感受。僅舉幾例:

在8月27日《追凶19年》中,19年前農民婦女何愛紅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報案卻遭遇冷漠,此時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卻不認真究查他為何自首?與真凶有何關係?結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結果錯失了辦案良機。公安靠不住,何愛紅歷盡艱辛自己追凶19年!終於在異地找到真凶時,她拾急慌忙地趕回去再報案,不料想公安人員竟說:幾年來領導不斷地變換,偵查員也不斷地更新,這個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進行時》中,鄭州市民胡廣興由於身份證號碼與一名網上通緝犯的相同,結果幾個月內分別被本市三家基層警方分別反覆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個市局領導,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間就不溝通和交流!算官僚瀆職?還是算荒唐可笑?有資料顯示,由於種種原因在全國估計有近百萬人身份證重號,那麼要以這三家警方的態度辦案,就不知該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運呵!

在9月10日《尋女》中,陝西被騙女子小霞失蹤後,其父母找警方尋求幫助,卻被派出所拒絕。自己四處探尋無著時有人捎信說在山西某地,趕到去屢次撲空(人被轉移),在山西報案還是遭遇派出所拒絕。歷盡艱辛,小霞的父親差點哭出聲來,一個素未謀面的人能反覆盡心地幫助他,而兩地的警方卻幾乎無所作為。

在9月11日《爛尾樓爛在誰手》中,建築商齊女士投入了百萬元建造的一棟樓房,因建設方的破產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沒要回一分錢,建築工人的工資也一分沒有兌現。在無法討回債務後她上訴到區法院,雖然勝訴了,下達的判決書卻只不過是一紙空文,其後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屬一市的縣法院因建設方曾欠有其轄區某單位20萬的債務,就大膽地將此樓180萬給拍賣了,錢到那兒去了至今都還在閃爍其詞,其間還出現了一個毫不相干的女人辦了假房產證(已潛逃)拐走了100萬,箇中緣由可想而知,而傷害最深、苦難最重的倒是齊女士和工人們。

雖說“十個指頭不一般長”,我們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魚水,公安都像任長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寫入《人民-警-察法》第3條中的。尤其是在第21條裡更加明確的申明瞭職責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這應該說是每一個端這個飯碗的人的基本準則和行為規範。然而在現實中,類似上面幾則例子中的情形卻屢屢出現,的確令我們憂心忡忡,在法定職責面前的瀆職不作為,甚至於違法亂紀,是基本的失職失責。難怪現在許多人眼見危難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卻緘口不語,聽見盜賊偷竊鄰居自己卻趕快閉門熄燈(防盜門業現時成了一大行業)……,很值得我們認真總結的是:當人們對正義與安全保衛的渴望與呼喚變成失望時,那曾經疾惡如仇、奮不顧身與邪-惡鬥爭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憤怒和辛酸,抑或是對執法疲軟造成嚴重社會後果的擔憂!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執法部門,縱容與不作為就為黑惡勢力和沉渣氾濫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與活動經營的溫床,這些情形難道媒體報導與我們耳聞目睹的還少嗎?如今,一些類似電影裡的情景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為、有當街持刀(槍)搶劫殺人、有“小姐村”的公開營業,這些與社會主義社會極不和-諧的現象,許多人已經見怪不怪了,個別警-察還倫為土匪(如不久前才見報的四川南部縣某某,還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監督、監察出來的)。因此最高人民檢查院最近明確指出:查辦瀆職罪案重中之重是嚴懲“黑保護殺!

當然,在媒體中報導的也好,在我們周圍耳聞目睹的也好,日常為人民群眾慷慨解囊、排憂解難,抗險救災中捨己救人、捨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貧救困,不畏恐嚇勇揭黑幕、拒絕利誘“得罪”權貴、鐵面無私懲惡辦案,特別是與邪-惡勢力和歹徒鬥爭中衝鋒陷陣,中彈掛彩,流血犧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據報導,近幾年來,每年犧牲的人民-警-察平均達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們面前,我們只能肅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們珍貴的眼淚。

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是改革開放與社會轉型期,因此真善美好與假惡醜壞同生是必然現象,於是清純濁雜共處也就不足為奇了,正是這樣,我們的黨才確定了以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國中大大地擴充了人民-警-察的隊伍,不斷改善著物質裝備條件,千方百計在加強他們素質的培訓提高,黨的要求,人民的重託,都寄望於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呵!

第5篇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說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死刑的犯人,家裡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說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說法》的嘉賓認為:可以,無可厚非。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說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說法》的嘉賓說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說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說: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著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說法》的嘉賓還說: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著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著,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