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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今日說法》觀後感範文3篇

觀後感2.35W

當在電視劇前收看了央視《今日說法》,相信大家都有不少的感想吧!那麼都來寫一篇觀後感。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央視《今日說法》觀後感範文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參閱。

央視《今日說法》觀後感範文3篇

央視《今日說法》觀後感範文1

自從看了《今日說法》後,知道了許多關於法律的知識。

例如:

第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販賣x洛因超過50克或販賣x片超過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會緩期執行死刑。

第二,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偷逃稅款達到50萬元以上的應該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情節更嚴重的甚至可以判處死刑。

第三,根據我國《婚姻法》中規定,婚約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就是說只要領了結婚證,雖然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但在法律上已經是合法結婚了。

第四,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在出現輕微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可以私了。第五,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微傷,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但也要賠償他人相應的民事賠償損失,如果一個人把他人打成輕傷、中傷或重傷,除了要負刑事責任,還要他人賠償相應的民事賠償。還有許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動物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已及《藥品管理法》等等。

看了《今日說法》以後才發現,原來有這麼多的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啊!看來,我還是一隻井底之蛙呀!

央視《今日說法》觀後感範文2

我在網上看到了一期“今日說法”的視訊,讓我有了很多想法。

這則今日說法講的是去年那個暑假的一件事:有幾個孩子在暑假裡去小河邊游泳,有一個孩子在水中快不行了,這一群孩子中卻有一個孩子主動跳下河去救他,將這個孩子救下後,自己卻因精疲力竭而溺死在水中了。可誰知,被救的孩子不但不去叫大人來救他的恩人,反而看著他的恩人死在水中,而且死後還將死者的衣物拿走藏起來,就當沒事,製造不在場的假象。

看了視訊以後,我非常生氣,這位被救的小朋友怎麼可以這樣無情,看著恩人活活淹死在水中。想一想,如果他不去救你的話,那麼死的不就是你了嗎?就算是恩人淹死了,也應該告訴死者家人啊,別人也不會怪你的。這樣不聲不響得藏起死者的衣物掩飾他的死掩飾得住嗎?遲早會露餡。這樣做不但對不起救你的人,更對不起他的家人啊!要知道,自己的孩子丟了比知道他死了還要著急、難過。這樣做事沒有良心的啊!

今後我可不能做這樣的事啊,別人救了你,應該知恩圖報,而不是恩將仇報不能做那種沒有良心的人!

央視《今日說法》觀後感範文3

今天,我觀看了今日說法。

第一個故事是瀋陽的一個酒吧裡火災的情景。有一群人為了給朋友過生日,在酒吧裡放煙花,才引起了大火。死了十幾個人,受傷了四十多人,整個大樓被燒的面目全非。

第二個故事是一個叫興建樓盤在開盤的時候,許多人都坐在大廳裡看房子。剛開始有一個人發現了火光,但是卻無動於衷。後來,又有幾個人發現了火情,但是他們卻在一旁指手畫腳。直到濃煙四起。有人才意識到危險的來臨。現在小型滅火器已經沒有用了。大廳裡的人已經被濃煙包裹,最後死傷無數。

一場大火可以讓幾十萬人的生命結束。生命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非常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們要珍惜生命。我們遇到火災的時候可以:

一不要慌張亂跑。應立即將一條毛巾侵溼(用衣服、床單等也行),捂住口鼻,以防煙嗆入後暈倒、窒息。

二火災襲來時要迅速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三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訊號,等待救援。

四千萬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臺、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栓在窗框、鐵欄杆等固定物上,順繩滑下,或下到未著火的樓層脫離險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