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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讀書筆記5篇 經典佳作解讀:精妙讀書筆記

本文將以“名著讀書筆記”為主題,分享經典文學作品的精彩摘錄和深刻觸動。通過對名著的閱讀和整理,我們將呈現出作者獨特的思想和藝術風格,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欣賞這些文學鉅著。歡迎各位書迷與我們一同探索名著世界的寶藏。

名著讀書筆記5篇 經典佳作解讀:精妙讀書筆記

第1篇

?紅樓夢》實際上一部青春之歌。盡寫一群十多歲的孩子們打打鬧鬧,吃吃喝喝,飲酒作詩,吵吵架,使使小性子,很多人不喜歡就因為此,可它的精彩之處,也恰在於此,它非常逼真非常細緻地描寫了當時的貴族生活。當曹雪芹晚年窮困潦倒之際,回想自己的一生,一事無成,而自己十四之前不曾珍惜的瑣瑣碎碎,到頭來,才發現,那才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

與《紅樓夢》的兒女情長相比,《金瓶梅》更現實,它寫盡了世態炎涼,人性的貪婪和荒淫無度盡顯於書中。

所以我讀《紅樓夢》,比較關注書中人物的年齡,雖然作者寫得較模糊,但還是有跡可循。林妹妹死時,也不過十五歲,所有故事中的人也不過這個年紀上下。

十三四歲的孩子有自己獨特的言語和行為,是很正常的。很少有書這樣寫青春。所謂,誰的青春不迷茫。賈寶玉喜歡吃胭脂,喜歡漂亮的男女朋友,不喜歡讀經濟仕途的書,對濃詞豔詩卻過目不忘,拒絕長大等等,都情有可原。這就是青春期。

林妹妹整日哭哭啼啼,愛使小性子,說話尖酸刻薄,這也是一個孤苦無依的小女孩常有的表現。她要的絕對與唯一,是多麼難能可貴。

小小年紀的薛寶釵,能藏愚守拙,深藏不露,壓抑自己迎合別人,還真有些違揹人的天性,青春過早地夭折了,可憐,直淪為封建社會的殉葬品。

我們所懷念的青春,正在於它的那份真,那份純,那份痴,那叢中深深淺淺的哀愁和憂傷,令我們一生都念念不忘,耿耿於懷,縱其所有去找尋,它早已消失在似水流年中。

名著讀書筆記5篇 經典佳作解讀:精妙讀書筆記 第2張

第2篇

讀《陶行知教育名著》,受益匪淺。“然而教學兩者,實在是不能分離的,實在是應當合一的”的觀點到當前教學改革還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教學做合一”,是生活教育理論的教學論,用陶行知的話說,是生活現象之說明,即教育現象之說明,在生活裡,對事說是做,對己之長進說是學,對人之影響說是教,教學做只是一種生活之三方面,不是三個各不相謀的過程。“教學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們要在做上教,在做上學。在做上教的是先生;在做上學的是學生。從先生對學生的關係說:做便是教;從學生對先生的關係說:做便是學。先生拿做來教,乃真教;學生拿做來穴,方是真學。”他用種田為例,指出種田這件事,要在田裡做的,便須在田裡學,在田裡教。

在陶行知看來,“教學做合一”是生活法,也是教育法,它的含義是教的方法根據學的方法,學的方法要根據做方法,“事怎樣做便怎樣學,怎樣學便怎樣教。教而不做,不能算是教;學而不做,不能算是學。教與學都以做為中心”。由此他特別強調要親自在“做”的活動中獲得知識。值得指出的是:“教學做合一”的“做”與杜威“從做中學”的“做”是有區別的。首先,陶行知所說的“做”是指“勞力上勞心”,反對勞力與勞心脫節。這定義便是在勞力上勞心。單純的勞力,只是蠻幹,不能算做,單純的勞心,只是空想,也不能算做,真正的做只是在勞力上勞心。其次這個“做”亦是行是知之始的“行”。陶行知指出:“教學做合一既以做為中心,便自然而然地把陽明先生的見解顛倒過來,成為‘行是知之始',‘重知必先重行',他認為“有行的勇氣才有知的收穫”。可見陶行知的“做”是建立在“行”的基礎上,是以“行”求知,強調“行”是獲得知識的源泉。在教學改革不斷推進的今天,不管教學進行何種改革,陶行知先生的教學做合一的理論改不了。

第3篇

懷著激動的心情,我第三次翻開了古典文學名著《三國演義》。

曹操的詭詐,劉備的謙遜,孔明的謹慎,周瑜的心胸狹窄,每一個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畫的淋漓盡致,細細品味,讓讀者彷彿進入了一種境界。

故事的主要內容是以智和勇來依次展開的,但是我認為智永遠是勝過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計嚇退了司馬懿率領的十五萬大軍。此種例子舉不勝數。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劃謀,勇不當敵,文不拿筆,武不動槍”的。像漢室劉禪,整日飲酒作樂,不理朝政,心甘情願的把蜀國獻出,最後竟然上演了讓天下人恥笑的事情,樂不思蜀。誰會想到一個國家的統治者能做出這樣的時移俗易的事情來呢?

有勇無謀,大敵當前,只能拼死征戰。呂布,顏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呂布在白門樓聽從謀士的計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門上呢?如果顏良把劉備在河北的事情和關羽說清楚,哪兒至於被義氣的關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無謀,禍福佔其,禍居上,福臨下,入陣必中計,死無不目。

再談談國家,魏,曾經煊赫一時;蜀,曾經功成不居;吳,曾經名震江東。這麼來看,從國家就可以反映出國君的性格。曹操,欺壓百姓;劉備,愛民如子;孫權,稱霸江東。

如果說魏國在三國裡智謀最強,一點也不為過。曹操的用兵堪稱舉世無雙,司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兩個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點:曹操多疑,司馬懿太過陰險。再說蜀國,首當其衝的必定是臥龍諸葛亮。他那過人的機智,嫻熟的兵陣,無不讓後人歎為觀止。還有像龐統、姜維、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認為都不如孔明。吳,一個佔據三江六郡的國度,能算得上是有謀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時期的周瑜就熟讀兵書,精通佈陣。經過一番刻苦的努力,終於當上了水軍大都督,總統水兵。不過他太過於嫉妒,死時年盡二十六歲。

從這些人物和國家我們不難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關係著成功。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標,只要踏踏實實,仔仔細細(的)地走好追求成功過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會不遠的。

第4篇

看了很多遍的紅樓,以前總是覺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麼的淒涼,總也不忍看後幾回中的黛玉焚稿,寶玉成親。覺得那麼殘忍的結局,知道就夠了,不想一遍遍去複習那種傷心。

手捧那百年不朽的《紅樓夢》,在靜靜的深夜,再次讀了起來。

我先到了黛玉葬花的地方,依稀聽見有人念道:“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我不禁嘆曰:“如此一個富有才華的瀟湘妃子,下場竟像那落花一樣,真是令人心悲。

看,怡紅院那邊,晴雯正在撕扇子呢!她也不知道自己最後的結果。

我心悲,為何黛玉要還淚;我心愁,紅樓一夢心憂憂!

看到黛玉的鬱鬱而終,依然那麼難過。可待到讀完,聽甄世隱說著什麼“蘭桂齊芳”我不由黯然。薛寶釵這樣的人物,也要像李紈一樣,將一生都葬在這片冷酷的園子裡嗎?

以前的我,是很討厭薛的。從蜂腰橋撲蝶到最後的成親,我一直都覺得她是一個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現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實細想起來,她的悲劇也許比林的更令人嘆惋。

薛寶釵家境富足,從小飽讀詩書,接受的是極為全面而正統的教育。賈母總是誇她“沉靜寬厚”。沒錯,這正是她從小被教育的`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應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應形於色,否則就是“不尊重”。綜觀全書她的舉止,幾乎從未超出這些束縛。只有一次寶玉將她比做楊貴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用一句話反諷過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橋下陷害林的一段。現在想來,其實也並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惡毒舉動。她從小生長在富商家庭,這種“趨吉避凶”的法門應該是早就深深印在心中了吧。雖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許認為人理所應當就該這樣應對。其實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別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著。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沒有開心也沒有不開心,只是按照理所當然的道路走下去。從未得到過全心全意的愛情,也沒有誰真正地關心過她。而她,也就認為世界本就如此。認為夫妻間有的不是真誠的感情而是“舉案齊眉”的尊重;認為母女間有的不是血濃於水的親情而是服從的孝道。這樣冷酷的綱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則,而且還毫無知覺地麻木著。

她的作為,其實並沒有多少是自由的選擇。她只是一個典型的循規蹈矩的服從者。她是聰慧有才的,卻被教育著認為女子讀書也是無用。香菱和湘雲談詩她說道“一個女孩兒家,只管拿著詩作正經事講起來,叫有學問的人聽了,反笑話說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劇作戲曲,卻認為這些淫詞巧句是不能為端莊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地批評寶琴的詠古詩;她像任何人一樣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當母親為了賈府的權勢而把她嫁給痴痴傻傻的寶玉時,因為母親告訴她說已經應承了,也就只有流淚接受。直到最後寶玉出家,她的悲劇達到高潮。即使在這時,她依然是不能由著本性而為的。王夫人說:“看著寶釵雖是痛哭,她端莊樣兒一點不走,卻倒來勸我,這是真真難得的!”可想想寶釵如此人物,又這樣年輕,此時想起自己的一生將如何結束,她的痛苦其實並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剋制著,這是她的“尊重”!

與林相比,她的一生也許更為可悲,林至少還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誠的感情,最終一死解脫了所有的痛苦。而寶釵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終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這把鈍刀一點一點地宰割!

“可嘆停機德,堪憐詠絮才。玉帶林中掛,金簪雪裡埋”。

這幾句判詞,註定了薛是紅樓數場悲劇中的一個。對於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應該也是嘆惋的。

第5篇

美國馬薩諸塞州大學榮譽退休教授。畢業於耶魯大學法學院,1968——20xx年任教於馬薩諸塞大學阿莫斯特分校,教授法律研究課程。

本書由弗蘭茲-卡夫卡的小說《審判》中一則寓言開始,講的是法及混亂與矛盾。主人公遇到的具體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所遭遇的折磨。讀罷寓言,你想要的可能不是一場思辨,而是一個簡明的答案,因為寓言的含義是混沌的,邏輯上也不甚明晰。但在法的門前這個有縱深的環境裡,無疑充滿著張力,是你無法釋懷,唯一的安慰是更多的思考和深入地追尋。

秩序當先的社會竭力培養人們對法的忠誠,並且努力將忠誠變成習慣。在法的門前,鄉下人就習慣了等待和懇求,根本沒想過還有其他出路;守門人則習慣了與鄉下人的對峙,甚至沒考慮向裡面通稟一聲。當權力關係充分內化後,權威便達到了極致,無權者卑賤意識也達到極致。可以說,政治上的投降與冷漠,源於長期的無權利生活體驗。

看完這本書之後,最大的感受就是:法律是一種執行,而不是口號。正如書中說的好:法律不是答案,而是一種手段。法律精神的貫徹在於具體的每一個案例和每一次的判決,不管你是用先例原則還是注重邏輯推理。所以在本書的第一章的第一節就用了:佈滿荊棘的叢林作為標題。其實在法律之路上,最大的“荊棘”就是在於法律原則的實踐和貫徹。法律不是英雄主義,也不見得多麼偉大。其實,恰恰相反,法律是一種瑣碎,一種細緻,深入到每個人的點點滴滴的生活之中。就像書中p282所描述的紐約前五位最好的律師之一:馬丁·厄德曼,他並沒有為多少大人物或者說轟動世界的大案要案辯護,他每天所做的不過是為那些:搶劫犯、小偷諸如此類的人進行辯護,而且一干就是幾十年。他所做的不過是用法律的方式來保障每一個人所應該享有的權利,即使這個人被這個社會所討厭,但這就是一個民主和法治的國家所需要具備的精神:少數服從多數,但是並不意味著少數人的權益可以被侵犯。這也是為什麼在刑事案件中,那些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依然享有僱傭辯護律師的權利,是的我們討厭他們,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所討厭的人都是我們的敵人,作為一個公民,不管他擁有何種身份地位,在任何條件下都應該享有法律所賦予的權利,當他們站在法律之門的面前之時,他們的人格都應該是平等的!而馬丁·厄德曼的工作詮釋了法律之路上的真正的“荊棘”:法律能否對每個人的權利給予平等的關注,能否深切關心每個人合法權益被正確和恰當的保障!

本書也沒有僅僅停留在對法律基本精神和原則的探討上,而是全景式的對英美的法律體系進行了概括式的描述,包括了:法官、價值、陪審團、律師等等主題,這使得這本僅僅只有410頁的書承載了巨大的資訊量,在這些資訊的背後,我看到了通過:律師、法官、陪審團制度、警察、對抗制制度等等共同組織起的一張法律的大網,各方在法律領域的博弈產生了利益、價值和公意。這也正說明了,不是先產生了法的精神,之後根據法的精神來構建整個法律框架,而是先有了整個的法律框架,然後在這個框架中加入了人的因素,由人在實踐中來探索出適合這一整個框架和制度的精神和價值觀。這個模式倒是很像書中所說的人思考問題的一種思維方式:人不是由嚴格的三段論來推演出結論的,而是先在腦子中形成了一個結論,然後根據這個結論進行反推,努力尋找適合這個結論的條件,構成三段論,最後證明這個結論的正確性,因此在看完全書之後,深深的陷入了一種困惑之中,我們的法律是不是也陷入了這樣的一種迴圈邏輯的悖論之中,我們先主觀定性了一些行為,然後通過法律來將這些行為合法或者非法化,如果用這種方式來制定法律,無疑在一開始就已經侵犯了少數人的利益,那麼我們怎麼能夠指望這樣的法律在未來能夠公正公平的保證我們的神聖權利不受侵犯!

反觀《法的門前》這本書,全書多用案例,甚至有19世紀的案例到今日依然被引用被論述,說明英美法的完善在於其長期的實踐,有冤假錯案,但是在不斷的操作中進行自我調整和修改,使得其日趨完善,更重要的是在不斷的實踐和操作中在普通民眾的心中種下了法的種子。對於先例的一次又一次的解讀使得法律不再是一門枯燥難懂的上流社會的學說,更是成為了一門通俗易懂的大眾科學,武裝了廣大的民眾,使得他們在與侵犯自己合法權利的強大勢力的對抗中不再處於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