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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土中國》的讀後感及收穫4篇 鄉土中國,印象深刻

《鄉土中國》是魯迅的代表作之一,它全面深入地描繪了當時中國的農村社會生活和人們的命運,展現了作者深刻的思想和關懷。讀後讓我更加深入地瞭解中國的歷史和現實,感受到了傳統與現代,城市與鄉村的巨大差異,也讓我對待生活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鄉土中國》的讀後感及收穫4篇 鄉土中國,印象深刻

第1篇

費孝通先生的這本《鄉土中國》在大一時就有所耳聞,當時還向同學借了,但是一直都沒看,這次寒假也算是機緣巧合,在整理東西時被我翻了出來,於是便帶回家通讀了一遍,頗有些體會。

在網上看到很多人對於這本書的評價,知道這本書是費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後期,根據其在西南聯合大學和雲南大學所講“鄉村經濟學”一課的內容,整理彙編成冊,發表於1948年。此後多次再版,其內容依然沒有過時,無論是專家學者,抑或是普通讀者,都不吝讚揚,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好了,它已經帶給我足夠的誘惑,吸引著我對這本小冊子發起進攻。我斷斷續續讀了幾個星期,總是不斷回頭去看:先生是怎麼論述一個問題的!對於我這樣一個來自農村的孩子來說,費先生所描述傳統基層的鄉土社會與我的生活環境有很多的相似之處,甚至可以說它將我的生活環境用簡單而明瞭的文字抽象之後,再還給我。原來閒聊中以為是個例或是當做笑話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規的風俗、慣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讓我感受到:學術與生活在我的腦海裡第一次這樣緊密的聯絡起來。當我試圖將不足百頁的小冊子整理一下,將它從內在邏輯上梳理一下,才發現原來如此困難,它包含了很多東西,順著其中一點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穫。除去叢刊序文和後記,一共十三篇短文,總字數不過萬餘字。下面我將根據自己的閱讀體會,談談這本書帶給我的一些收穫。

第一篇《鄉土本色》相當於一個概述,為我們簡單描述了鄉土社會的種種,為我們重新認識了“鄉土”的含義,土地將人們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個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的社會,這個社會以基本的村子為單位,村子之間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機團結,進而形成熟人社會,在這樣一個社會中生存並不困難,只需要嚴守上代人口口相傳的經驗。總之,它為我們描述出一個鄉土社會的輪廓,也為讀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礎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礎。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鄉》《再論文字下鄉》,更像是為鄉下人“平反”,邏輯的起點是有人說鄉下人愚開始,繼而那些人產生這樣想法的原因是因為鄉下人不識字,然後再追問,為什麼鄉下人不識字呢,然後論述文字對於鄉土社會這樣的熟人社會的意義,另一方面從文字作為一種意思傳遞方式,它的侷限性,容易造成意思表示的誤解,有時候不能準確全面的傳情達意,且與鄉土社會的不相符,相比較直接的接觸時的語言而講,實用性相差甚遠,甚至連語言也不是最好的傳遞方式,共同生活經歷形成的特殊語言、動作、表情才是更好的方式。在《再論文字下鄉》中,又從文字下鄉的時間阻隔來說,世代的阻隔僅僅需要口口相傳就可以完成,因為不同時代的人在這個向泥土討生活的社會中,面對的是同樣的問題和遭遇,經驗無需積累,只需儲存,在這樣的情景下,文字的用處自然不大。

兩篇文章用說理性的文字,成功為鄉下人的“愚”辯護,土是一種鄉情,與愚昧等貶義詞無關,“不識字”只是在一種自然經濟的基礎上形成的社會中自然形成的。這樣一種寫法,倒像是蘇力式的存在即有理由,為現存的制度和現象辯護。我們也許可以說他沒有改革的決心和勇氣,但是我們卻要重視他們的意見,因為那睿智的語言之下,是對社會改革的慎重,是從理智的思維出發,為我們分析前進路上的一塊塊擋路石,以及可能出現的障礙。當我們認清楚這樣的現實,瞭解傳統的鄉土社會對於文字的需求後,才能更好理解作者所言:如果中國的社會的鄉土性的基層發生了變化,也只有在發生了變化之後,文字才能下鄉。但我認為並非只有等產生了文字需求之後,文字才要下鄉,文字提前下鄉更好。事實上在傳統的鄉土社會中也存在著對於文字的需求,只不過需求量比較少罷了,豈不見“立字為據”,豈不見“地契”,從另一角度來講,鄉下人沒有機會接受教育,從小就不識字,哪裡談得上對於文字的需求。只有我們提前文字下鄉,才可以瞭解鄉下人對文字的需求,逐漸讓鄉下人的瞭解文字的優點,讓他們有選擇。我認為,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範圍內,只有在可以充分選擇的基礎上,充分了解每種溝通交流方式的利弊,才可以談需求。同樣的道理,送法下鄉也是如此。我們同樣可以從農村中小的法律需求出發,培養人們一種利用法律的習慣,比如說在農村土地流轉、村幹部選舉、繳費依據等等,涉及到農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上著眼進行法制宣傳。等隨著經濟社會的轉型與發展之後,農民對於法律有了更加強烈的需求後,再順應需求進行有針對性的下鄉宣傳。只有這樣循序漸進才可達到真正法治社會。不要像現在的普法宣傳一樣,上去就給人家一疊傳單,宣傳民法、刑法、婚姻法等國家大法,好像盼著別人家裡出現不守規矩、欠錢不還、家庭不和似的,雖然是好心,卻讓人感覺心裡挺彆扭,等過不了幾天就可以看到這些傳單出現在廁所。畢竟中國人目前還有樸素的厭訟心理,習慣於事後才去尋求法律救濟。不講求方法的送法下鄉達不到預期效果,並不能否認送法下鄉本身。

《鄉土中國》的讀後感及收穫4篇 鄉土中國,印象深刻 第2張

第2篇

?鄉土中國》一書是社會學巨擘費孝通老先生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後期根據他在西南聯大和雲南大學期間所講“鄉村社會學”課程內容講稿整理編寫而來。這本書雖然歷經七十餘年,但棲它的研究卻仍然具有現實意義,是中國傳統文化特質的重要思路,書裡自對我國的很的社會現象進行了深層次剖析。

我對該著作的認識是逐步加深的,我認為這部社會學鉅著不應在當今社會受到冷落。反覆讀了《鄉土中國》後我有三點感想:

一是中國人的安土重遷。由於中國傳統文化是屬於農業文明,中國是以農業為根基的文明古國。整個中原文化都建立在對土地深厚的依賴之上,所以我們和許有外國、遊牧民族、水上民族不同。我們每個人都希望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我們不隨意更換自己的住房。如果遇到拆遷這樣的事情,我們門會較抗拒,中國人對房子有自己的情結,這也是我們房價居高不下的一個社會除原因。

二是“熟人社會”,由於鄉土社會傳統,從而著成了一個生於斯,長於斯的社會。

鄉土社會發源子村落。在一個村子裡,周圍的人都是熟悉的,沒有陌生人的,大家都依靠著同一塊土地生活,彼地相互信任、依賴。也由比形成了一個由私關係引由面出的“差序格局”的人際關係。

就像一塊石頭投入水中激盪出漣漪一樣越靠水波中心的地方關係越緊密;越遠的地行關係就越疏遠,因此而形成的熟人社會。關係近的風事好商量,工作開綠燈;不屬於自已人的,便什麼事都很難有真正意義展開和作為。

三是婚煙關係。中國的家好做似事業組織,弱的大以做事業大小決定。它的主軸是在父子之間。婆媳之間:夫妻關係只是配抽。而這恰恰與西方夫妻關係是主軸,夫妻感情主要凝聚力不同。因此在中國社會。夫妻間的感情淡泊是常見的現象。因為鄉土社會要求的是穩定,男女之間激烈的情感容易破壞這種穩定,所以中國人不喜歡離婚。因為大多數人對婚煙的就是一種穩定的合作關係,即使沒有愛情也不影響彼此方間的合作。

?鄉土中國》這本書除了增切我們看問題的深度,也讓我們更清醒的認識在這片古老的東方土地上存在的一些問題。使我在正視它的同時,也能夠積極地用正確的態度去解問題,

第3篇

在看《鄉土中國》這部小說後,給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鄉土”這一個詞了。這確實概括了整個國家中鄉村地區的特點。在這本書中“鄉土本色”很好地介紹了何謂“鄉土”。

鄉土,直譯為家鄉的土壤,可它的內涵卻不止如此。它寄託著人們的情絲,童年,也展現了中國的發展。這些也都離不開家鄉的土壤。

在文中有提到過:離開了家鄉,如果覺得水土不服或是想念故鄉了,可以用家鄉的土煮一點湯喝。這種說法我也聽到過,我曾懷疑這種偏方是否真的有用,而且土那麼髒,有可能存有很多細菌難道不會生病嗎?味道就更不用說了。可是長大後我才發現這個偏方治的並不是身體上的傷害,治的是每一個思念成疾的遊子們心中的心病。這樣想來他們煮的土,怕也不單單只是故鄉的土,還是自己的情絲,將土和情絲融進湯中,飲入肚中後感覺自己的情絲回到故鄉,得到心靈上的安慰。

這種偏方是我們鄉村中人們的習慣,明知沒有什麼科學依據,卻還是將這個土方傳承了下來。鄉村中人的習慣可不止這個。

種菜是我們鄉村人的本領,做其他行業的人想要換個地方繼續發展是個簡單的事情,但對於鄉土的農民來說卻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動,搬不走,也搬不了的。農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護著它一輩子,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所以文中也有說:“待候莊家的老農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裡。”這也是因為農民們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動了!這些農民都將自己的身心交給了土地。他們可以說是不幸的,因為他們一輩子都在那;但他們可以說是萬幸的,因為他們可以一輩子都在那。

不僅只有農民,連他們的後代也是這樣,書中有說:幾百年間,在這裡生活的人,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姓。他們在後代人口增加雖然會有人離去,但總是會有人留在本來的地方繼續生活耕種,留下來的人或許就像張嘉佳寫的那樣“我花一輩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裡認識陌生人嗎?”而那些遠去的人們並沒有忘記他們的本領,到另外一個地方繼續耕作,開闢耕地。

好像從前幾年開始就會有外國人說:中國人去到哪,就把地種到哪。事實也確是這樣沒錯。有些到國外去生活的中國人帶著鄉土的本性,在那裡他們都會買種子來看看院子裡能種什麼蔬菜水果之類的農作物,現在好像很多人喜歡砸自己家中種菜,不管是公寓還是別墅,我們總能找到地方種菜,就連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門口找了一地還沒有衛生間那麼大的地種上了青菜。

鄉土的本性有好也有壞,凡是生來都具有對立面,鄉土的壞是體現在與人交往和見識方面。

上文提到過張嘉佳的那句話也正說明了在鄉村中,很多人從出生到生命結束都一直在那裡,認識的人也就只是村子裡的人們,在對他們來說不僅城市是陌生的,那裡的人、事、物都是陌生的!他們不去,也不會去和陌生人接觸來往,就只在自己原有的空間內打轉,不會突破出來。

正是因為上述所說,“土”這一詞就拿來貶低他們了,“鄉土”本為一個好的形容,卻因鄉土性的劣處使它帶有惡意,反擊性的詞。現在我們一直說的“土”就是說他們見識短淺,什麼都不懂。並且處於兩個完全不同的環境長大的人性格自然不一樣,審美觀念也有所不同。“鄉土”的人們比較老實,比起現在城市裡的爾虞我詐,他們確實做不到,但這也可以看出鄉土人們的本性淳樸無邪。

在我們中國,似乎在幾百年前甚至幾萬年前耕作都是發展的開始,它開啟了中國“鄉土”,一直被延續了下來直至今天。但鄉村的人們逐漸減少了,留下的只有老人們了,還有年幼的孩子們,但孩子們終是會離開的,或許有一天鄉村會越來越少吧,但肯定不會消失的。

我們國家的鄉村具有“鄉土”性,即使我們會離開,骨子裡還是忘不了。

第4篇

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的差序結構一章,將中西方社會結構比喻為一捆捆柴與一圈圈水波,具體、生動、形象。他這樣寫到:西洋社會有些像我們在田裡捆柴,幾根稻草束成一把,幾把束成一紮,幾扎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個挑裡都屬於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都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會亂的。在社會,這些單位就是團體…他們常常由若干人組成一個個的團體。團體是有一定界限的,誰是團體裡的人,誰是團體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我們的社會結構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們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紮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每個人都是他社會影響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聯絡。每個人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所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我們社會中最重要的親屬關係就是這種丟石頭形成同心圓波紋的性質…俗話裡有“一表三千里”,就是這個意思…我們每個人都有這麼一個以親屬關係布出去的網…每一個網路有個“己”作為中心,各個網路的中心都不同。…以“己”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別人所聯絡成的社會關係,不像團體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個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紋一般,一圈圈推出去,逾推逾遠,也逾推逾薄。這樣的描寫恰如其分、彷彿一捆捆柴和小石子丟在水面上推出去的一圈圈波紋杳然眼前。柴與柴之間是獨立的,有一定的距離,一圈圈的波紋彼此相連,牽一髮動全身,所以費孝通先生又這樣寫到:在他們(西洋社會)不是人情冷暖的問題,而是權利問題。在西洋社會裡爭的是權利,而在我們卻是攀關係,講交情。

中國社會的鄉土性儘管已經全然沒有以前那樣完全,但這種長期形成的習慣,拉關係,走後門卻全然不像禮俗一般被打破,相反,在某些時候是愈演愈烈。我想這也是中國為什麼自古就流行、強調考試的重要性了,因為只有考試才來得公平些、正當些。

在這種人情社會下,形成的常態是凡是都要找關係,講交情。做手術要找關係,期望手術能做成功,更怕剪刀、紗布留在體內;小孩上學要找關係,期望老師能重視孩子,包括安排孩子座個好位子;做生意找關係,期望證照能辦理得快些,花錢少些;甚至買東西有時候也要找關係,期望獲得物美價廉的產品。以上種.種,不勝列舉。作為法律人的法官同時也是社會中的人,在這種找關係、走後門成為習以為常的時候,法官如何在這樣的人情社會獨善其身,不受這些人情世故的干擾,真的很難。所以我想為什麼在中國不是規定法官獨立辦案,而是規定法院獨立辦案,是否也是受這些因素的影響?

我想中國是個人情社會的同時,其實也是個勢力的社會,抹不開面子可能的違法行為會導致法官資格的喪失,如果沒有這個光環,以己為中心的一圈圈盪漾開來的波紋也會因這個光環的喪失失去原有的牽連,小石子也就不像以前那般可以激起一圈圈的波紋,親戚朋友也會紛紛遠離你,如果要面對這樣的現實,不如守住法官的名聲,保持一份原來的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