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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場地租賃合同4篇 學校場地租賃: 高效合約,助您一臂之力

學校場地租賃合同是指學校與租賃方簽訂的租賃協議,旨在規範學校場地的合理利用和租賃方的使用行為。該合同涵蓋了租期、租金、使用範圍、維護責任等方面的內容,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促進學校資源的有效利用與社會服務的開展。

學校場地租賃合同4篇 學校場地租賃: 高效合約,助您一臂之力

第1篇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租甲方位於學校的場地,場地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上款所稱場地是指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一)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許乙方提前進駐裝修,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間不收取租金。)

(二)承租期滿前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為放棄。

(三)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二)付款方式:自年月日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年房租。

(二)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煤氣費、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等),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三)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一)在乙方如約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費用。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免責,並互相協助爭取相應補償。

(一)甲方負責該房屋的建築質量達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統、電力供應及供暖系統完好等)。

(二)乙方在足額支付第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後即可進駐裝修。乙方裝修不得拆改主體結構,在地面、牆體及棚頂打釘鑽眼加大荷載時不得損壞建築的結構;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內設施。

(一)合同期內,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其他費用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繳納的房屋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三)雙方在合同期內,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

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日內交還該房屋,並將存放的自有財產物資及時處置。如逾期不歸還或未處置的財產物資,視為乙方同意甲方代為處置。

雙方產生爭端,應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學校場地租賃合同4篇 學校場地租賃: 高效合約,助您一臂之力 第2張

第2篇

實踐中,有的出租人對房屋並不具備所有權或者處分權,導致租客入住以後被真正的房主“驅逐”,而這時所謂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見蹤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東,請檢查房產證上的`戶名或檢視購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東,則需要有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3、若出租人是租客,則需要房東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檔案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檔案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甲方大門右側房屋予以出租,經乙方申請,甲方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由租賃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2、負責房屋及其它設施的維修(非人為因素造成),保證水電線路暢通。

2、自覺遵守暫住人口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4、水電費自理,水費每月交納,電費按照度量按時標準繳納。

6、不準在經營場所內搞違法活動,並保持清潔衛生。

8、因疏於管理出現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對甲方提出的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租金、押金的金額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爭議甚至訴訟糾紛。

另外,建議採用銀行轉賬方式來支付租金及押金,可直接在合同中指明具體銀行賬號。如果採用現金支付方式,應尤其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憑證。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賃費元(人民幣大寫元整),簽定合同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每天按上交金額的2%交滯納金。

由於承租人不希望頻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時間內又要尋找新的房客,雙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較穩定的時間,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經協商,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繼續租賃這套住房。

注意,法律規定租期最長不得超過20xx年,超過部分無效。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變更經營內容及專案,甲方立即與乙方中止合同,而無須再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1份。

第3篇

甲方現有位於 商鋪、場地一處,現租給乙方使用,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提供乙方所用商鋪、水、電、等設施,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2、租期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為 元整(¥:),租金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給甲方,到期不繳給甲方,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用商鋪、場地。到期續租乙方有優先權,雙方協商簽訂協議。

3、乙方使用期間,必須依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乙方因經營不善,違法經營造成的任何損失及賬款,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乙方不能用甲方的商鋪、場地做任何抵押。

4、使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轉租,不得私自建設,如有建設,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合同到期乙方所建設施、裝置應拆除移走,恢復場地。甲方需用設施、裝置時雙方協商,甲方付給乙方一定費用。

5、租用期間,如因政府拆遷,甲方退還乙方租金,本合同終止。

6、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私自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幷包賠對方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第4篇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場地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租賃場地位於內棟層號,租賃面積(含公攤面積)共計平方米。

2、租賃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場地,應在租賃期到期天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另行協商簽訂續租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經營內容應以本合同規定(見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為準,乙方不得自行改變租賃場地約定的經營類別和使用功能。如需將租賃場地整體或部分轉租、轉借他人,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徵得甲方同意後解除本合同,並同時由甲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如乙方有違反上述約定的行為,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租賃場地,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議定上述租賃場地租金按租金單價租賃面積計算,從年到年每月元/㎡,依租賃面積乙方每月租金共計元(大寫:人民幣整)。

3、雙方同意從第年起(即年月日起)租金隨行就市。

4、乙方須在每期租金到期前15日內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或未足額繳納租金的,每逾期日,乙方應按當期欠付租金金額的5‰向甲方交納滯納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或遲延支付達到20天以上的(含20天)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收回租賃場地,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交付給甲方保證金元,(大寫:人民幣整),合同到期之日後日內經確認乙方無欠交租金及其他款項行為的,甲方將無息全額退還給乙方。

6、乙方在簽訂合同後擅自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的,對已使用的免租期應按照當年租金水平補足相應租金,同時已經支付的租金和保證金不予退還。

7、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首期租金後,甲方向乙方移交租賃場地鑰匙,否則乙方無權在其租賃場地進行經營活動。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嚴重違反《經營管理服務協議》的,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並視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損害或影響要求乙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8、乙方自行承擔自己的經營管理人員工資和經營管理費用。

9、乙方自行承擔租賃設施、裝置的維護、維修、進行等費用。

10、乙方自行承擔因使用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並承諾按時繳納費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1、甲方保證該租賃場地產權權屬清楚,上述場地若發生權屬糾紛,嚴重影響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甲方對租賃場地及由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裝置進行正常的維修及維護,乙方應給予協助支援。

1、本合同簽訂且乙方繳納品牌維護金、保證金、首期租金後,乙方在見證人處領取《進場裝修通知單》,甲方按照附件1《租賃區內位房屋交付標準》在年月日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乙方如需對租賃場地進行改造裝修或增擴裝置時,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造成甲方的外裝或場地設施裝置損壞,導致甲方或相鄰方產生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修復並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合同終止,乙方自願放棄要求甲方對乙方進行的裝修裝飾及不可移動的設施裝置給予任何補償或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內容另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在本合同中只作簡單約定如下)

1、本合同租賃場地已委託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在交付場地前,乙方應確認並簽訂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並繳納首期物管費用。

2、合同期內物業管理費由乙方向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費用標準由雙方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合同期物業管理費按三個月為一期付款,一年分四次支付,從年月日起計算,首期物管費同當期租金同期繳納。如政府相關部門今後對物管費用規定變動再行調整。

3、乙方須在收到物業管理公司交費通知單後三日內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逾期交納的,每逾期一日,按當期應付金額的5‰向乙方加收滯納金。逾期交納比照本合同第三條第4款處理。

4、水、電、氣使用由甲方單獨裝表,裝表費用由方承擔,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申請手續,若乙方安裝使用空調的空調外機按照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統一標準定點懸掛。乙方應於每月20日前向的物業管理公司或水、電、氣供應部門結清水、電、氣費。該物業管理公司代收代繳的,遵照乙方與物管公司簽訂的物管協議約定。

1、甲、乙雙方應相互幫助,文明經商,共同維護雙方聲譽。如果由於其中一方的行為造成有損對方聲譽的後果,行為方應積極消除負面影響,另一方有權追究行為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應承諾在其租賃場地內進行合法經營活動。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雙方協議進行監督;但不得擅自干涉乙方在自己承擔的場地內進行合法的正常經營活動。

3、如乙方有違法經營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違約責任;如乙方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經濟糾紛,責任由乙方自負。如乙方的經營行為影響或破壞甲方商業信譽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租賃經營期間與他方產生經營性矛盾,甲方應積極協調幫助,予以妥善解決;如屬乙方責任由乙方自負。

除雙方約定外,雙方同意不以任何行為或不行為的方式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約定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價格、租期、免租期等)否則,視為洩密方違約。

1、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改正,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甲方退還保證金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元,及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果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元。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政府政策、水電氣部門停水、停電、停氣等)而使承租的場地及其裝置損壞或使經營場地無法經營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乙方經營所需向政府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它有關費用由一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對自營的財產進行投保同時承擔自身對外發生的債務。

1、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進行變更,變更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形式確認並經雙方簽訂後生效。

2、除本合同約定外,任何一方當事人如欲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結清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氣等費用及相關手續後,才能終止;否則視為單方違約,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違約責任。

3、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租賃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十日內清償其所欠甲方租金、物業管理公司的各種費用以及水電氣費用等。租賃期滿時向甲方交還場地。在保證不損壞甲方原有設施基礎上,乙方可拆除、搬遷屬於乙方的財產、裝置等物件,不得故意損壞其他固定設施及裝修,若造成損壞,由乙方照價賠償。如租賃期滿前五日內乙方不拆遷租賃房屋內屬於乙方的財物,將視為無償贈與甲方。如因其它原因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撤出場地的按照此款規定執行。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由乙方交付保證金、首期租金及品牌維護金後生效。合同生效後租賃期的界定按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執行。

2、合同條款及其附件構成雙方約定的全部主題事項內容,取代雙方先前與本合同主題有關的各種口頭的、書面的協議或往來函件。

3、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簽定書面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訂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