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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合同3篇 “借貸協議: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借貸合同是一種法律檔案,旨在規定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和借款還款方式的詳細規定。它是確保雙方權益不受侵犯的保障,也是保護借貸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法律工具。在商業和個人領域,借貸合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借貸合同3篇 “借貸協議: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1篇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雙方約定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則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並要求支付利息。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利息:利息率為□每月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每年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計算。

第三條、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承諾____________個月內歸還借款,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四條、還款日期:甲方向乙方借款到期日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到期後,甲方必須一次性還本付息。到期不付則可按照約定利息繼續計算,並加繳____________%的滯納金。擔保人對本息和滯納金承擔一般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因意外事故導致經營或生活發生重大困難,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一方聯絡方式的改變必須毫不遲疑地通知對方,否則自行承擔被聯絡不到的後果。

第七條、雙方必須親自簽名並按手印,一方為法人則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簽章。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註明擔保方式,並寫明擔保人。

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裡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借貸合同3篇 “借貸協議:明晰雙方權利義務” 第2張

第2篇

鑑於:甲方為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作為__________,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給甲方。為此,雙方特訂立本合同:

3、期限:本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4、利率:本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利率執行。

5、的支取:本次為一次性支取,支取時間為本協議生效後的_________日內。

6、的償還:甲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即分別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當季或當年利息,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償還全部本金並支付當年利息。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提前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3篇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於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開戶銀行號 。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3%。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併入下月本金並計算利息(即計算複利)。

借款方保證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擔保債券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兩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