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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業管理合同範文4篇 物業管理合同範文:助力高效物業管理

本文主題是關於物業管理合同範文的介紹。物業管理合同是指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協議,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本文將為大家提供一些常見的物業管理合同範文,以幫助業主更好地理解和簽署合同。

關於物業管理合同範文4篇 物業管理合同範文:助力高效物業管理

第1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付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板、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戶外牆面、樓梯間、直廊通道、門廳、樓內共用存車庫、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落水管、住宅區道路、綠地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車庫、游泳池、小區自管公廁、垃圾間、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八條公建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教育場所。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一條維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2.代收代辦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特約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等措施。

第十八條委託管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___首屆業主委員會正式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止。

首屆業主大會召開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首屆業主大會可按照規定選聘或者續聘物業企業,並簽訂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產權單位)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並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在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

當要求物業買受人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

3.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賬務預算及決算;

7.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委託管理費_________元/m2;合計_________元。

11.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12.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由乙方負責催交;

1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年度養護計劃和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維修經費來源________;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10.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1.本合同終止或業主大會決議解聘乙方時,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後7日內,退出該物業管理區域並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參照《江蘇省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t538-20xx填寫)。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

1.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_________元/m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m2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向產權人收取;

3.業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業主臨時公約中的有關約定,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約定支付費用。

第二十五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第二十六條房屋保修期滿後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維修、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維修、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資金,由_________負責籌集;維修資金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未設立維修資金的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經業主大會同意後,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四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門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生效。

關於物業管理合同範文4篇 物業管理合同範文:助力高效物業管理 第2張

第2篇

為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專案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專案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為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專案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稅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稅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專案;乙方就具體物業專案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為乙方服務專案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戶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戶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__年_月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一、為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本物業區域內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公共秩序,促進管理有序、安全舒適、環境宜人、文明和諧的新型社群建設,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物業專案實際,制訂本規約。

二、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機構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三、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前將本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 物業第一買受人與出賣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本規約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由第一買受人對本規約的內容予以書面確認,其效力及於此後的物業買受人。

四、若本規約的條款與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則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本規約其他條款的效力。

六、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用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接受物業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

(四)對本物業區域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五)授權物業服務機構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六)對本物業區域內影響業主共同利益、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進行投訴;

(七)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提出補充、修改本規約的建議;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向物業服務機構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三)遵守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五)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係,互助友愛,和睦相處;

(六)出租、轉讓物業時,告知承租人、買受人遵守本規約;

十、開發建設單位對於未售出的物業,享有業主的權利,履行業主的義務。

十一、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時,不應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也不應損害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十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照有利於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遵守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採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相關規定。

十三、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規劃用途使用物業。確需改變物業規劃用途的,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告知物業服務機構、產權人或業主委員會。

十四、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需要裝修房屋的,應告知物業服務機構,簽定房屋裝修服務協議,明確相關的權利義務、服務內容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因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應及時恢復;給其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

十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暖等設施裝置,不擅自拆改。

十六、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與物業服務機構協商確定合理的位置,並做好噪音預防及冷凝水的處理。

十八、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區域內飼養動物的,應符合有關規定。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房屋外觀;

(二)擅自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裝置;

(五)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六)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塗改、刻畫;

(七)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二十、物業保修期滿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承擔其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責任。因維修養護不及時給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十一、各相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當配合物業的維修養護。因維修養護需要進入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物業使用人、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機構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給予配合。因阻撓維修養護,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阻撓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二十二、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二十三、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時,應當事先通知相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確實無法通知到的,物業服務機構可在公安部門、社群居委會和其他無利害關係業主的監督下,先行進行維修,事後應及時通知相關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並做好善後工作。

二十四、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提前公告,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二十五、利用依法歸業主共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同意後,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二十六、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分攤,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業主委託物業服務機構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之外的特約服務的,其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

二十七、業主出租物業,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負連帶責任。轉讓物業的,業主應與物業服務機構結清各項費用。

二十八、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規定交存、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資金餘額不足首次歸集數額的30%時,應當按規定續交。

二十九、業主、物業使用人、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機構違反本規約約定的,受侵害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十、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是指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於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裝置。

三十一、本規約所稱物業使用人,是指房屋承租人、共居人。

三十二、本規約由業主、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機構各持一份。

三十三、本規約作為物業買賣合同附件,自物業第一買受人簽字承諾之日起生效(承諾書見附件),至業主大會制定的管理規約生效之日終止。

第4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為加強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三、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裝置、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汙處理。

八、業主發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及附恬設施裝置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設施;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畫園林建築小品;

(9)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1)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十二、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裝置或其他業主設施裝置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