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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開發委託合同技術開發委託協議3篇 技術開發合同:確保合作無憂!

本文是針對技術開發委託合同的相關介紹,該合同是指委託方委託開發方開發技術或產品的協議。文章將從合同的定義、內容以及注意事項等方面進行詳細闡述,為委託方和開發方提供參考。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技術開發委託協議3篇 技術開發合同:確保合作無憂!

第1篇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研究開發_________專案,並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受託方接受委託並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要解決問題: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內容_________,達到的目標:_________。

1.研究開發經費總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專案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4.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採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乾使用的,合同完成後經費出現剩餘時,結餘經費歸受託方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託方自行解決。並且受託方的報酬應包含在結餘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託方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乾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託方應補充支付,經費剩餘時,受託方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受託方所在地履行。

3.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並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_________。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專案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受託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並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並未採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受託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鑑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於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_________方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1.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受託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2.委託方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先實施權;受託方在約定的期限或範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成果。

3.委託方除了向受託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獨佔費用”的,則可在合同規定範圍內對研究開發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獨佔權);受託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技術成果。

4.委託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受託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5.對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歸屬,如果未作約定,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受託方,委託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受託方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1.驗收時,雙方都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要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資料,並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的技術指導和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實施的條件。但合同終止後仍需上述服務的,應另行訂立技術諮詢或技術服務合同。

3.驗收方式:驗收可採用技術鑑定會、專家技術評估的方式進行。驗收方出具的驗收證明及檔案,作為合同驗收通過的依據。

第十一條 委託方應向受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第十二條 委託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其中:_________。

2.研究開發經費由委託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託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_________。

3.雙方確定,委託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託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受託方有權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閱委託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1.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委託開發合同委託方在不妨礙受託方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權對受託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檢查,包括查閱帳冊和訪問現場。

2.研究開發成果驗收時,委託方有權取得實施技術成果所必需的技術資料、試驗報告和資料,要求另一方進行必要的技術指導,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成果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

3.若受託方不能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委託方有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不救措施的權利。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然補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果受託方將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用於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時,委託方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如果受託方逾期兩個月仍補退還經費用於研究開發工作時,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合同履行沒有意義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6.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委託方和受託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

3.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1.有接受委託方支付的研究開發經費和享受科研補貼的權利。

2.有要求委託方補充必要的背景資料和資料(單不得超過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範圍)的權利。

3.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研究開發經費或報酬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寫作事項時,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委託方逾期六個月不接受研究開發成果時,受託方有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和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6.委託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受託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7.作為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屢行沒有意義的,受託方也有權解除合同。

8.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或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沒有合同約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受託方與委託受託方都有權使用或轉讓。

1.委託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厭惡的,受託方不成但責任。

2.委託方未按照約定提供資料、原始資料或完成寫作事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資料或晚場寫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委託方應當承擔責任。委託方未提供約定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的,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還應當承擔因此給受託方所造成的損失。

3.委託方不按照約定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接受研究開發成果的,受託方有權處分研究開發成果,將其轉讓或者變賣給第三人,所獲得的受益在扣除約定的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後,返還委託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償有關報酬、違約金和保管費的,受託方有權請求委託方賠償損失。

1.受託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託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並採取補救措施;受託方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賠償由此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損失賠償的計算辦法,如果無約定的,一般不能超過對方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的錯誤。

2.受託方提供的技術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的,受託方除應返還委託方研究開發經費外,還應當承擔委託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受託方因違約承擔的賠償損失,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後委託方可以獲得利益,單不超過受託方那訂立合同時所能預見或者應預見到因違反合同而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1.受託方不得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2.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受託方可以不經委託方同意,將本合同專案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3.受託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並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六條 受託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委託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委託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受託方應當_________。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受託方應在向委託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後,根據委託方的請求,為委託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委託方專案聯絡人,受託方指定_________為受託方專案聯絡人。

3.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的內容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和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這裡所稱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在訂立技術開發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如果是就技術上沒有創新,而只是對現有的產品外形、工藝變更、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訂立的合同,則不在技術開發合同之列。

2.“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發現、技術發明創造和其他技術成果歸誰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問題。

3.“技術開發合同標的”,是指新的技術成果,包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

(1)“新技術”,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初次實現的技術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礎上經過改進革新,在效能上有所突破、有所進步的技術。

(2)“新產品”,是指在原理、結構、物理效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與舊產品相比有顯著改進的產品。

(3)“新工藝”,是指在生產實踐中根據產品設計要求,能使產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縮短生產過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經濟效益的製造工藝。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種的增加和材料效能的改進。所謂系統,是指含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等相組合的`系統工程,如自動化生產系統工程、衛星系統工程等。

4.“驗收”,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後,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標的約定的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的活動。

5.“經費的結算方式”,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乾和經費實報實銷。

第二十二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技術開發委託合同技術開發委託協議3篇 技術開發合同:確保合作無憂! 第2張

第2篇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果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四條 專案名稱(用簡明、規範的專業術語概括技術特徵): __________________

5.4 技術目標(包括技術指標和引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 開發方/合作雙方是否可以將部分開發工作轉委託給第三方:

簽約方保證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具有權力的自主性和真實性,並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10.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現有技術水平和客觀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造成的損失,其風險責任按如下約定承擔:

10.2 風險責任確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4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規定情形之外,還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__

11.1 履行本合同產生的技術成果申請專利的權利歸__________方所有;

11.2 履行本合同產生的技術祕密成果有關權益約定如下:

3.使用、轉讓所產生利益的分配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3 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1 技術成果交付載體、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技術成果交付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3 技術成果驗收標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1 簽約方確認,履行本合同是否需要相關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13.2 相關技術諮詢服務的內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 委託開發合同委託方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支付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約定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 合作開發合同簽約各方確認按以下比例承擔費用:

15.2 實際支出後的結餘費用,簽約方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15.3 開發過程中購置的相關裝置、器材、資料等財產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

16.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字。

18.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簽約方可在______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標的的技術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已由他人以公開,使本合同的履行已經沒有意義或沒有必要;

(2)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18.2 合同解除後,由於履行合同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

19.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糾紛;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____

21.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___止。

第3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專案(該專案屬計劃)的委託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專案最終驗收合格後日內,支付至開發費用總額的%,其餘%作為保證金,於專案保證期結束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日內支付。

3.4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戶資訊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

4.1乙方利用開發費用購置的裝置、器材、資料的所有權歸方所有。

5.1甲方於(時間)前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及協作事項:;

5.2乙方於(時間)前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及協作事項:。

6.2.1合同履行過程中完成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按下列第款確定:方享有,另一方無償使用;

雙方共有,甲方佔%,乙方佔%。一方申請專利的,應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轉讓其權利的,應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6.2.2合同履行過程中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使用權、轉讓權及利益,按下列第款確定:方享有,另一方無償使用;

雙方共有,甲方佔%,乙方佔%。一方轉讓其權利的,應徵得對方的書面同意,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

7.3開發專案的保證期為月,自專案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內如發現質量缺陷,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8.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風險責任承擔按下列第款確定:8.1.1方全部承擔;

8.1.2雙方共擔,即甲方承擔已發生費用的%,乙方承擔已發生費用的%;

8.2一方發現可能致使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擴大損失。

9.1.3要求乙方合理使用開發費用,監督乙方使用開發費用的情況,隨時要求乙方提供費用使用的相關記錄和材料。發現乙方將開發費用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的,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退還相應的開發費用用於開發工作;

9.1.4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及培訓;

9.1.5乙方未按進度完成階段工作的,有權中止支付開發費用;

9.2.1甲方逾期提供5.1條所列內容時有權順延交付開發成果;

9.2.5合理使用開發費用,承擔因不合理使用開發費用造成的費用損失;

9.2.7不得在向甲方交付開發成果之前,將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9.2.8交付開發成果後,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並承擔相應的費用,使其掌握並熟練使用合同項下技術;

9.2.9專案完成後,及時將甲方提供的原始資料退回,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複製或以任何方式留存;

9.2.10定期書面向甲方提供開發費使用情況及開發進展情況;

在合同履行期間,一方從另一方所獲得的一切原始資料、資訊及在開發過程中所取得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工作成果,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以任何方式洩露。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專案:與合同有關的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它圖紙、報告等技術檔案以及等雙方認定的屬於保密內容的材料或資訊,不論其是以紙介質或是以硬碟、u盤以及光碟等資料儲存介質予以儲存。

因執行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裝置、材料、工序工藝、軟體及其它智慧財產權,應保障對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生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等情況。若發生侵害第三方權利的情況,提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侵權給合同相對人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罷工、恐怖活動等社會事件。

12.2雙方或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避免或減少損失,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檔案。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採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13.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資料和協作事項或者有重大缺陷,導致開發工作停滯、延遲、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但乙方發現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資料有明顯錯誤而沒有通知甲方更正或補充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13.2甲方未按期支付開發費用超過日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費用%的違約金;

13.3乙方逾期交付開發成果超過日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經催告日仍未交付的,除按上述標準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應原數返還已收取的開發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損失;

13.4乙方除合同第8條和12條規定情形外,不能交付開發成果或交付的開發成果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應返還已收取的開發費用,並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損失;

13.5乙方將開發工作擅自轉委託的,應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並且應立即終止轉委託,因此造成第三方包括接受轉委託方瞭解保密資訊的,乙方應按照13.8條承擔違約責任;

13.6乙方在交付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乙方應同時原數返還已收取的開發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損失;

13.7乙方將開發費用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造成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後,逾期月未退還開發費用用於開發工作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損失;

13.8一方未履行保密義務,向對方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3.9對於共有的技術成果,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單方申請專利或轉讓的,應停止侵權行為,向對方支付開發費用總額%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10一方不履行其它合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對方損失。

14.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14.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向對方發出書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並不影響各方依法應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14.2.2乙方將開發費用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經甲方催告後未退還開發費用用於開發工作或乙方又再次將開發費用用於履行合同以外目的的;

14.2.4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開發費用,致使開發工作不能繼續進行的;

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方式解決:15.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仲裁規則在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雙方都應執行。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