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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諮詢合同5篇 專業技術諮詢合同:解決您的技術難題

技術諮詢合同是指雙方就技術諮詢服務的提供與接受,對合同內容、義務和責任進行明確約定的法律檔案。本合同不僅規範了雙方的權益和責任,也為技術諮詢服務的順利進行提供了保障。在合同中,雙方將詳細約定諮詢服務的內容、費用、期限以及保密義務,以確保雙方共同達到合作目標。

技術諮詢合同5篇 專業技術諮詢合同:解決您的技術難題

第1篇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xx國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xx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x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xx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xx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x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受益人:中國公司1984年月日關於貴公司與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總金額為美元的第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技術諮詢合同5篇 專業技術諮詢合同:解決您的技術難題 第2張

第2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專案的技術諮詢(該專案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在合同生效後(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要求,採用 方式驗收,由方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二)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 同簽訂地④原告住所地⑤標的物所在地

九、其他(上述條款未盡事宜,如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等)

第3篇

為使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甲方應於一九年月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專案,消防方式,庫房每層淨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於一九年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三、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諮詢費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交付甲方後日內,再付給乙方元。

四、為本諮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檔案,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的時間;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甲方如果中途中斷諮詢請求,乙方諮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諮詢費;諮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諮詢費的50%收費。

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遲延一天,按總諮詢費金額數罰款‰。乙方如中途中斷資詢,應按總諮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別交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等單位各一份。

第4篇

乙方:(受託單位)深圳市鵬程安全技術事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乙方受甲方的委託,對甲方委託的專案進行安全技術諮詢,為保證安全技術諮詢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並將認真遵守履行。

二、本專案技術諮詢費用為人民幣:¥-----------元整,大寫:----------元整。(不包括需環境、自然條件、類比與技術檢測、專家評審等所涉及和發生的相關費用)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如諮詢費用在五萬元以下者,由甲方在簽訂合同後的三日內一次性支付預乙方,乙方收到款項後八個工作日內組織技術諮詢組開展實施第一階段的技術諮詢工作。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如技術諮詢費用在人民幣五萬元以上者,由甲方在簽訂合同後的三日內按技術諮詢總費用之80%預付預乙方作為前期技術諮詢費用,乙方收到款項後八個工作日內組織技術諮詢組開展實施第一階段的技術諮詢工作。

(2)甲方在領取技術諮詢報告的同時,一次性付清剩餘的20%技術諮詢費用餘額預乙方。

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如技術諮詢費用在人民幣十萬元以上者,雙方可對付款方式友好協商並約定如下:

第一期支付------%(¥-------元),於合同簽訂當日支付。

第二期支付------%(¥-------元),乙方交接報告給甲方時付清餘款。

基於技術諮詢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可分割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技術諮詢工作和按時付款,以保證技術諮詢工作的進度。同時,基於財務管理的嚴謹性,乙方拒收現金或無抬頭支票。

四、技術諮詢結果:技術諮詢工作全部完成後(需專家評審除外),十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出具技術諮詢報告。

五、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諮詢報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後,乙方可組織技術諮詢組再次為其複評。乙方在完成技術諮詢後,將不定期為甲方免費提供現場安全檢查、評估及技術諮詢服務。

六、甲方在乙方正式實施技術諮詢工作前五------八個工作日內,須按乙方提出的時間要求,提供技術諮詢工作中所需的各種申報與報審報建檔案和設計檔案以及相關資料、圖紙、報告、證照等,並對所提供的全部資料、檔案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失實或失效,造成技術諮詢結果錯誤的,其責任及引致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七、開展技術諮詢工作期間,甲方須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專責協助配合乙方開展技術諮詢工作,並提供在現場的工作方便。

八、乙方做出的技術諮詢結果不受行政的、商業的和其他任何方面的干預。甲方不得用金錢與物質方式賄賂乙方人員或授意實施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技術諮詢業務或追究相關責任。

九、乙方委派的技術諮詢人員對技術諮詢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責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如在實施技術諮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甲、乙雙方均應本著實事求是、互諒互利的原則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通過仲裁機構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一頁,雙面,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單位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為了更好地保證建築物防雷工程部分符合技術規範,杜絕因防雷設施不合格而返工的現象,根據《重慶市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專案進行防雷工程部分施工圖設計稽核和現場施工監審。

二、施工圖設計稽核需乙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施工圖應有防雷設計平面圖及相應說明),並填寫申請表。甲方在乙方資料完備的情況下,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稽核、提出審查意見,符合要求的發給稽核證書。

三、現場施工監審應分別在安裝接地體和焊接引下線、安裝接閃器時由乙方電話聯絡乙方到施工工地進行實地指導和分段測試,並填入相應報告表。此表是防雷工程驗收的重要依據。預計施工監審時間為: 。

四、根據重慶市物價局檔案(渝價[]402號)規定,乙方應繳納:

五、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時進行辦理;乙方有義務提供準確的資料,及時聯絡甲方,對甲方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

六、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如有違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重慶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