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汽車修理協議書6篇 汽修協議:維修技術全面、價格透明

《汽車修理協議書》是指車主與修理廠之間的一種合同協議,用於規定汽車修理服務的相關事宜,包括維修內容、費用、時間等,以保障雙方權益並避免糾紛。該協議書的簽署對於確保汽車維修服務質量具有重要的意義。

汽車修理協議書6篇 汽修協議:維修技術全面、價格透明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 色 4.車型 程式碼/車 架 號 6.行公里數

甲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專案,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1.甲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1.甲同意甲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甲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裝置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甲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 □ 行業標準 □ 地方標準 □ 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__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甲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專案,從返修竣工後,由甲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甲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甲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甲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有權拒付費用。

1.車輛維修竣工後,甲應當向甲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甲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有權拒付費用。

1.甲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裝置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相應損失。

3.甲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支付違約金。

4.甲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甲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支付違約金。

5.甲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專案、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不承擔甲擅自增加專案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甲,若給甲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汽車修理協議書6篇 汽修協議:維修技術全面、價格透明 第2張

第2篇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協議。

品牌名稱型號規格顏色甲方贈送配置乙方選購配置數量(臺)車輛單價(元)車輛總價(元)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簽署本協議時,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約定的按法律規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可抵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車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車方式: 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附件一)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檔案,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一個月的,對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一方難以履行協議的,可依法辦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對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代辦上述服務雙方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協議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協議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本協議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範文字,印製的協議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汽車買賣協議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規範文字的內容。

2.出賣人應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所銷售車輛的所有權和代理銷售權。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規範文字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分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中選擇內容以劃adic;方式選定。協議中手寫體與印刷體有異議或衝突時,以手寫體為準;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有異議或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簽訂買車協議時,要明確約定汽車的品牌、汽車標識號碼、發動機號碼、汽車程式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程式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檔案等;價款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裸車價或是包牌價),付款方式和期限。

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協議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購車協議中要特別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協議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

第3篇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二、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四、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xx元,乙方;(簽字)以上已付清

五、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後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龍巖市長汀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備註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4篇

因甲方在工程需用材料供應及車輛短運,經雙方友好、平等互利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守信。

一、乙方必須合理組織安排到位按甲方工程進度及需運輸施工材料巖渣、所需用的車輛(每天約噸)從x年xx月xx日起隨時聽調。

二、運輸距離為甲方碼頭到甲方施工現場終點,為xx公里,超xx公里以外時乙方所運輸的實際噸位按裝運部份計算運價,甲方按實際延伸距離雙方在協商。

三、運輸價格暫訂xx元/噸,按x年xx月xx日起如油價上漲或下調每公斤升xx元時,此運輸價相應上漲或下調xx元/噸。

五、乙方運輸費按每月的總量預付%,餘款%為鋪底款,以此類推,以雙方過磅單據為準,鋪底的餘款%,在甲方工程完工後全部結算。

七、乙方車輛要有行駛證、駕駛證、保險金三證齊全,車輛維修、失竊、交通事故等一切均由乙方負責,乙方在運輸中和當地及其他方面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均與甲方無關。如乙方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糾紛未妥善處理,造成甲方停工或其他損失由乙方賠償。

八、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總體計劃,必須服從甲方整體統一安排,必須遵守聽從碼頭和現場、道路沿途的管理和排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如發現乙

方車輛擅自把甲方巖渣倒在沿途則甲方在乙方的運輸款中扣除,乙方每車達到施工現場,必須每車的票據由甲方管理人員簽字為準。

九、甲方如需在碼頭以外地方運輸,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排程,運價另定。

乙方經雙方協調達成,如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如協商不成,由嘉興人民法院協調。

第5篇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二、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總計20xx年x月xx日v。

三、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五、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權利價值 。

六、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甲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檢查。

抵押期間,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採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抵押期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或其他擔保人清償。

七、借款到期日甲方應一次性償付甲方相應的本金和利息。如甲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付相應金額,乙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務,期間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所得款項超過乙方債權部分,歸甲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務的,乙方繼續對甲方及其他擔保人行使追索權。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附表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6篇

甲方(賣方):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xx省xx市經濟開發區東路9號

乙方(買方):xx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區青年北大街42號 開戶行: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總價款為人民幣:523.06萬元 大寫:伍佰貳拾叄萬零陸佰元整

支付方式:由xx市xx銀行(貸款)支付514萬元,剩餘90600元由xx市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支付。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

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協議簽訂後,國家如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協議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乙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價款,或擅自解除協議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無償修理、支付違約金、繼續履行本協議、解除本協議等權利。

1、乙方逾期支付價款,每逾期一日,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不退還已付定金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甲方逾期交付協議車輛,每逾期一日,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協議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可要求甲方退還定金並承擔賠償責任。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