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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外出管理制度2篇 疫情下的出行管控:更嚴明、更科學

近年來,面對全球範圍內的突發疫情,各國紛紛出臺了一系列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其中,疫情外出管理制度成為了一項關鍵舉措。該制度通過限制人員流動、加強社交距離等手段,有效減少了病毒傳播的風險。本文將詳細介紹疫情外出管理制度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幫助讀者全面瞭解併合理應對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外出管理制度2篇 疫情下的出行管控:更嚴明、更科學

第1篇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全鎮幹部職工外出管理,規範外出審批報備程式,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登記管理制度,請全體幹部職工遵照執行。

(一)鎮黨委書記、鎮長、鎮人大主席請假2天以內的(不含2天),向聯絡我鎮的縣委或政府領導請假並報告縣委;2天以上的(含2天),鎮黨委書記經聯絡我鎮的縣委或政府領導簽字同意並報縣委書記審批,鎮長經聯絡我鎮的縣委或政府領導簽字同意並經縣人民政府縣長審批後報告縣委,鎮人大主席經聯絡我鎮的'縣委或政府領導簽字同意並經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審批後報告縣委。

(二)副職領導請示請假由鎮主要領導審批,報告聯絡分管我鎮的縣委或政府分管領導並分別對應抄送縣委、縣政府和縣人大。

(三)幹部職工因公、因私外出到縣外、市外、區外的,需要至少提前1天履行完請假審批程式,同時向鎮黨政辦和鎮防控辦報備。到非中高風險地區2天(不含2天)以內報分管領導審批,2天(含2天)以上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再報主要領導審批。遇特殊情況到中高風險地區的一律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再報主要領導審批。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式,應電話審批、報備,事後及時補交書面材料。

(一)幹部職工外出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應對疫情的.個人防護,確保通訊暢通,自覺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

(二)幹部職工外出期間應保持通訊聯絡通暢,不得擅自變更行程安排,因特殊情況需逾期返回、改變行程或超假期的,必須按照審批流程請示並經同意。

(三)幹部職工外出河池以外省市的,無論上班時間、週末時間、節假日時間都需要履行審批報備程式。

(四)原則上非必要不得前往被劃為中高風險的地區。

(一)外出地點出現疫情,劃為中高風險區,返回時第一時間主動配合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等,並及時向鎮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報備具體隔離情況。

(二)未實行請示請假報告制度或請示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外出的,造成疫情防控風險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本管理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村“兩委”幹部參照執行。

疫情外出管理制度2篇 疫情下的出行管控:更嚴明、更科學 第2張

第2篇

當前防控疫情正處於關鍵期,為切實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對學生出入校園加強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生進出校園應履行申請審批手續,在擬進出校園前一天15:00前提出申請(以院系提交給黨委學生部或研工部時間為準),未經批准不得進出校園。

二、在校內居住的學生原則上不允許離開校園,以儘可能減少在外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式審批管理。

1.學生本人填寫電子版審批表,由院系黨委稽核並加註意見後,提交給黨委學生部或研工部,由防控疫情學生工作組審批。

2.防控疫情學生工作組審批同意後,學生要做好健康防護,按規定時間從指定校門(東南門或西門)持身份證、學生證、經批覆的電子版審批表核驗出校。如需再次返校的,要按規定時間從指定校門持身份證、學生證、經批覆的電子版審批表核驗進校。

3.學生返校後要服從學校的管理,包括必要的集中住宿健康觀察。

三、在校外居住的學生原則上不允許進入校園,以儘可能減少交叉感染風險。如有特殊原因確需進校的,按以下程式審批管理。

1.各院系要嚴格把握進校申請,目前允許進校的事由僅包括以下情形:

(2)到實驗室參與經學校正式立項批准的防控疫情相關的科研任務;

2.學生本人填寫電子版審批表,如實報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體狀況,由院系黨委稽核並加註意見後,提交給黨委學生部或研工部,由防控疫情學生工作組審批。

3.防控疫情學生工作組審批同意後,學生要做好健康防護,按規定時間從指定校門(東南門或西門)持身份證、學生證、經批覆的電子版審批表核驗進校,在校內要服從學校管理,並按規定時間從指定校門持身份證、學生證、經批覆的電子版審批表核驗出校。

4.各院系要加強對入校學生的管理,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學生入校後的活動內容和路線,做好學生的疫情防控教育,督促學生做好健康防護,按審批內容開展活動,儘量減少和校內人員的接觸。

(2)各院系樓宇、實驗室等場所要加強出入登記,做好人員體溫檢測、證件查驗等工作,加強樓內巡視,嚴禁學生滯留過夜。

(3)有師生活動的實驗室、辦公室等場所,要做好定期消毒工作。

四、學生在校園內進入宿舍樓和辦公樓也需要進行證件核驗、資格稽核等,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深圳國際研究生院、五道口金融學院的學生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實施細則由兩單位制定。

六、本辦法自2月17日起實施,若根據疫情變化做出調整,以最新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