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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質量安全承諾書範文5篇 承諾書範文:確保質量與安全

質量安全承諾書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重要的法定檔案,承諾書的簽署代表著企業對社會的誠信宣言。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和制定質量安全承諾書,本文整理了一些範文供參考。

關於質量安全承諾書範文5篇 承諾書範文:確保質量與安全

第1篇

(施工單位名稱)作為 (建設工程名稱)的消防施工單位,對本建設工程消防質量承諾履行以下職責

一、工程設計圖紙未經公安消防機構稽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稽核同意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檔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消防設計圖紙存在差錯的,及時向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反饋意見;

四、建立施工質量責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質量檢查和記錄,確保消防工程施工質量;

五、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效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消防產品進入施工現場後,按照規定需要進行見證取樣檢驗和抽樣檢驗的,應當按照規定配合現場取樣;

六、落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預防火災發生;

七、設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員住宿場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儲存場所,嚴格用火、用電管理;

八、工程竣工後,督促建設單位及時申報驗收,積極配合建設單位作好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工作,專案經理必須參加消防驗收。對於消防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未經消防驗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職責,將依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建築法》的有關規定接受處罰。造成危害後果的,依據《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除依法接受行政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外,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關於質量安全承諾書範文5篇 承諾書範文:確保質量與安全 第2張

第2篇

為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單位鄭重承諾:

一、生產場所保持清潔,有防塵、防鼠、防蠅設施,生產區附近不得有汙染源(廁所、牲畜圈舍等),從業人員有健康證,工作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二、生產加工的食品實行委託檢驗,生產加工的食品用於滿足周邊村屯百姓生活需要。

三、嚴把原、輔材料進廠關,實行原、輔材料進貨驗收制度,使用的原輔料種類與明示的內容一致。

四、不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發黴變質原料加工食品。

五、不違反國家規定使用或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的新增劑到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六、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不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誌。

七、使用的儲存容器清潔、安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和標準要求。

第3篇

為切實防範和杜絕工程建設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安全在心中,生命在手中”的安全理念,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和我會安全”,我單位特作如下承諾:

一、保證在施工現場進出口醒目處設立施工安全(警示)標識;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備工程建設專案專兼職安全員,並認真落實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三、所有工程建設施工作業人員都要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操作培訓,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須有相應的技術資質證書;

四、工程建設中安全管理的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等處都要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誌;

五、建築施工中需要的各種輔助材料(裝置)要有產品合格證書,輔助裝置的安裝、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確保安全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包括農民工)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保證從業人員熟悉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標準、規範的要求,制定防範措施,對企業內部的危險部位實施有效監控,杜絕“三違”現象,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各環節符合安全要求。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範措施;

八、我公司願意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業主、監理、監督單位(人)及社會各界對工程建設中安全生產監督;

九、工程建設施工期間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我公司願承擔相應責任。

第4篇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確保農產品流通安全,本市場(店)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農產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經營農產品的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農產品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三、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防腐、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裝置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佈局;

2、貯存、運輸和裝卸農產品的容器、工具和裝置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3、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農產品與非直接入口農產品類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

四、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採購農產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農產品合格的證明檔案,並如實記錄農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五、所經營的下列農產品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脂類農藥殘留,重金屬含量符合質量安全要求。

1、創造條件設立檢測室,配備配備符合檢測要求的速測儀器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對獲得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食用農產品,憑認證證書和專用標誌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國外入境上市農產品憑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入市銷售。

3、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和實行定點屠宰並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畜產品,實行索證抽檢。憑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和畜產品定點屠宰印章、檢疫合格證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無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的,進行現場抽檢,合格後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4、對來源於非認證基地的農產品並且未取得任何認證的產品,實行現場檢測,由市場開辦者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後,進入市場銷售。

5、不盜用、偽造使用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標示,以及農產品產地證明。

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禁止進入市場銷售,進行退市、無害化處理或銷燬,並向農產品質量監管部門報告。

應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農產品的品名、產地、質量安全狀況等資訊。

製作不同標識牌,掛牌銷售,推行產品分級包裝和產地標識管理。標識牌要註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等內容。

十、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十一、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農產品質量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第5篇

為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業特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本著對社會和公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生產經營。

二、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規定組織生產,保證持續滿足食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衛生條件。

三、嚴格執行原輔材料、食品新增劑和食品包裝材料、容器的進貨驗收制度,核對每批原輔材料檢驗合格證明,建立原輔材料採購進貨臺帳,嚴格進貨檢驗制度。

四、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產品生產記錄、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完整齊全,產品批批檢驗、批批留樣,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出廠銷售,售出的產品要具有可追溯性,發生問題要及時召回。

五、不違反國家規定使用或濫用食品新增劑,使用的新增劑或其它新增物質全部到企業所在地區縣質監局申報,並要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15)的要求在產品標籤標識中明示新增劑使用情況。

六、嚴格執行食品標籤標識規定。認真執行食品標籤和說明書的有關法定要求,保證食品標籤標識清楚、真實。

七、不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不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誌。

八、嚴格執行食品生產加工臺帳制度。建立健全生產加工臺帳,保證相關記錄真實、完整、準確。

九、不使用應獲證而未獲證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或食品包裝容器進行生產加工活動。

十一、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倡導行業自律,切實履行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

以上各項承諾,懇請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消費者、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