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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助力培養完善的未來領袖

本文介紹了最新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該方案旨在全面評估學生的學術能力、實踐能力、責任意識、創新精神等綜合素質。通過科學的評價方式,能夠更準確地瞭解學生的發展狀況和優劣勢,為學校提供個性化培養方案,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最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助力培養完善的未來領袖

第1篇

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和諧發展,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按照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和《關於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素質教育與新課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質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為基本內容,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關注學生的均衡發展和潛能發展。採取多樣化的評價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學生的綜合素質狀況,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教師及學校進步與發展的過程。

評價體現新的人才觀、教育觀和質量觀,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品質、終身學習的願望和能力、健壯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以及健康的審美情趣。

在評價過程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做出合理的評價。評價堅持主體參與,以學生、家長、教師評價相結合。

評價體現全面性和綜合性,從五個方面進行評價。關注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對評價內容進行全面考核,有根據地作出判斷。

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圍繞評價目的,建立簡便易行、利於操作、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標準,運用科學、多樣、靈活的評價方法實施評價。

尊重人的發展性與特殊性,注重評價的內容多元、方法多樣。既要重視學生的學業成績,又要重視學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促進學生的自主發展。

要加強學生之間、學生、教師和家長的對話與交流,增進理解與溝通,開展有效的自評、互評,及時反饋,促進學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諧的學校文化。

基礎性發展目標是評價學生綜合素質的主要依據。其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品德與素養、學習與實踐、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

學科性發展目標在關注學生各學科學業成績的同時,關注學生的學習品質。包括主動學習、快樂學習、學會學習、合作學習、樂於實踐。

評價方法包括日常性評價、階段性評價、終結性評價。評價時應把握“日常性評價是階段性評價的基礎、階段性評價是終結性評價的基礎”的操作原則。

各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過程中,注意觀察學生的進步和發展,關注學生的表現,及時做出評價,並適時做好記錄和資料收集工作。

(1)即時評價。教師要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採用多樣的、開放式的評價方法,及時評價每個學生的優點、不足以及發展潛能,滿足每個學生的發展需要。

(2)學業考試。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物件,選擇相應的考試方法,促進每個學生的進步。除傳統的紙筆測試外,還可設展示性評價,允許學生進行二次考試。

(3)實績表現。通過演講比賽、小製作、小發明、小競賽及文體藝術等豐富多采的活動,展示學生的特長,張揚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習興趣,促進全面發展。

(1)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委員會,其成員應有廣泛的代表性。評定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本校評定工作的實施細則,編印各種相關的評價子表,廣泛宣傳和培訓。

(2)綜合素質評定以班級為單位開展工作。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評價小組,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培訓工作,統一思想,保證評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綜合素質評定小組要以學生的日常表現為依據,每學期結束時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將評價結果填入《國小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

終結性評價應由學校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要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完成。評定時以學生階段性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依據,結合學科成績確定學生的評價等級。

(1)等級表達。分為a、b、c、d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2)質性評語。以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為主要依據,對學生給予一個綜合性的評語。

(1)綜合素質評定的內容、方法及程式等,應向學生及家長作出明確的解釋並公示。評定結果只公示“優”等級,其餘等級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

(2)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對評定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並負責,評定結果原則上不得更改。

(3)綜合素質評定的結果為了激勵和提醒學生及家長,發揮評價的教育功能,同時也作為學校診斷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依據。

最新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3篇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助力培養完善的未來領袖 第2張

第2篇

堅持“一切為了學生髮展”的教育理念,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以日常評價和學生的成長記錄為基礎,力求內容全面、客觀,程式科學、規範,關注學生的全面協調發展,關注學生的特長和潛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髮展的功能,建立科學的國小生髮展性評價體系。通過評價,使學生不斷認識自我、發現自我、完善自我,實現教育教學預定目標,促進學生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1、發展性原則:評價以促進學生髮展為目標,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注重過程評價,關注學生成長,正確發揮評價的導向功能,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2、全面性原則: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從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突出學生基本素質的培養與形成,體現“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維度的整合,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

(三)激勵性原則:評價要最大程度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樹立榜樣,使學生髮揚優點,改正缺點,讓評價成為激勵學生不斷髮展的動力。

(四)科學性原則:評價要遵循教育規律與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既反映學生學業成績,又彰顯學生的個性、特長和發展潛能。努力獲取學生德、智、體、美、勞諸方面素質的全面資訊,關注學生的個性差異及特長髮展,擴大評價的涵蓋面。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操行表現評價、學業發展評價和個性特長評價等三項內容。

1、操行表現評價:對照《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學生養成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習慣與生活能力、個性品質與情感態度等個人操行表現。

2、個性特長評價:通過開展書畫賽、體育運動會、六·一、元旦、演講比賽、手抄報比賽、英語競賽、作文展評等各種活動,瞭解學生的參與情況,對有特殊表現的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記錄。

3、學業成績評價:對照各學科課程標準中列出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該達到的目標,學生學業達成與發展的狀況,主要以期末考試試卷測評成績呈現。

體育:以中國小生體質健康標準評價手冊得分為依據。

1、對學生綜合素質實行等級評價,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個等級。

2、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班級為單位,要充分體現學生個體在評價中的主體作用,整個評價重視過程。

3、各學校在組織實施綜合評價的過程中,要本著為全體學生全面發展服務的教育宗旨,紮實做好考核工作。學期結束,學校要及時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及其家長。

第3篇

全面建立國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對國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為了讓學生、教師和廣大家長全面瞭解和掌握《郎溪縣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的基本要點,明確下一步學校操作流程和具體要求,確保我校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緊張而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組(下設評價小組)

(1)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領導組全面負責全縣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2)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制定評價、實施細則和稽核評價的規章制度;組織對班主任和教師的培訓,開展相關宣傳工作;對各班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價程式;對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稽核認定、統計分析,形成反饋意見。

(3)監察工作小組主要負責:監控本校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組織與實施情況,接受各界人士的質詢與質疑、監督與投訴,並制定具體投訴方式與處理辦法,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行為進行及時調查和處理。

1、利用學校網站和宣傳欄向全校及社會公示《宣城市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宣城市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及說明》《宣城市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凌笪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由教導處組織教師學習上述檔案;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學習上述檔案,讓全校師生和社會人士都關心關注此項工作,明確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

2、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和班級評價小組利用系統軟體上機完成自評、互評和師評活動。由學生依據《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的評定內容和參考標準對自己和他人的綜合表現進行全面地總結、分析和評定,並認真填寫《宣城市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手冊》中的學生自我評價;由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小組成員按照《國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結合學生表現對學生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由教導處彙總分析資料,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摺合、總分各項分數,下發給各班級,經公示無異議後由班主任組織認真填寫《2009年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中的自評、互評、師評、統考摺合、總分、等級、值得記載的情況(須附原始實證材料)、學業考試成績、教師綜合性評語。完成家長、學生、班主任簽名,確認無誤後交教導處形成學生成長記錄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