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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憲法講憲法徵文7篇 "憲法教育中,我們究竟應當學什麼,講什麼?"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活動旨在通過徵集優秀的憲法文章,加強公民憲法意識,促進法治文化的普及和深入推進憲法學習教育。此次活動既是對憲法精神的傳承和弘揚,也是對全體公民的責任和使命的呼喚。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7篇

第1篇

首先,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在你們心中什麼是法制?我相信大多數人會覺得法制就是法律,其實不然。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統治階級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國家事務,並且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也是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國家權力建立的用以維護本階級專政的法律和制度。

清朝詩人鄭板橋曾有詩云: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葉一枝總關情。這句反映封建時代官員愛民、為民的詩句流傳甚廣,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們引用。在中華民族實現偉大"中國夢"的程序中,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要有健全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必須依靠法律的力量來完善社會主義體系。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一名剛入路的鐵路職工,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為開端的,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將會變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們社會主義時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於人民的是好、有害於人民的是壞"的標準作為基礎理念建設的。所以無論我們遇到了什麼困難、無論我們處在什麼驚險的境地,我們都得拿出"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因為法律就是用來保護和保障每個人的權益的。

央視《今日說法》有一期欄目叫"冰凍的花季",講的是一名體育老師因為疏忽大意,將花季少女介紹給一位自稱是某某知名中學選拔"體育特長生"的老師,被這位冒牌老師帶走了多名女學生後,這名老師才明白,冒牌老師是打著招生的旗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同樣的事情也在當地三所中學發生,時間長達1年之久。這個案例中,犯罪人當然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對於這名體育老師,從表面上看,她是疏忽大意,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她的法制觀念淡薄,面對外校的招生人員,未核實對方身份,就將學生介紹出去,學生基於對老師的信任,陷入了罪惡的泥潭。

有了法律的保障才會有和諧的社會,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國家才能繁榮昌盛。法制在我心,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裡,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為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的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中國有句古話叫"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就要求人們必須知法、懂法、守法。作為一名剛入路的新職工,我們要將法制意識帶入工作和生活中,時刻以法律來約束和規範自己,以"治山斗水,堅毅致遠"的西工精神來鼓勵自己,努力爭做一名新時代優秀的鐵路人。 法制在我心,快樂就在身邊。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7篇

第2篇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國法制宣傳日。今年的宣傳主題是“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作為新世紀的國小生,我們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自覺學習基本的法律知識,逐步培養法律素質,成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們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自覺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我們要熱心宣傳法律法規,以正確的法制觀念去影響身邊的人,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學校裡的法律既包括國家的各種法令法規,也包括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條令。“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以法為鑑,可以曉規則。”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做一個新世紀的學法、守法、守紀的合格的國小生,建設平安和諧的校園。

而和諧校園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安全。安全問題是我們老生常談的問題,但是還是發現有些安全方面的問題沒有被同學們所重視,比如有的同學在樓道里嬉戲追趕,上下樓時互相打鬧;有的同學在運動時不注意自我保護而受傷;有的同學不能正確處理同學之間的矛盾,打架鬥毆等。在這裡我要提醒同學們的是要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增強遵紀守法觀念,時時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隨時隨地為著我們的安全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機智勇敢地處置遇到的各種異常情況或危險。

在增強法制意識的同時,我們還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範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特別提醒以下幾點:(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衛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識;(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要擁擠;教學樓內嚴禁喧鬧、追逐;過馬路時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4)注意運動安全。全體師生在運動中感受快樂與健康的同時,注意運動前做好準備活動,運動中量力而行,防止運動創傷。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最後祝全體老師和同學們安全、健康、快樂度過每一天!

第3篇

每當我開啟電視看法制節目的時候,我的心裡都不禁繃得緊緊的。每當看到一幕幕悲劇在我眼前發生時,我都不禁落下眼淚。這時,我心中總要湧起一個問號--為什麼? 為什麼每天都要發生這麼多悲劇呢? 我想,這可能是與個人的法律意識有著巨大的關係吧。法律其實每天都在我們的身旁。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似乎達到國家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所以守法、愛法、遵法、用法成了我們每個人必要的原則。

走在大街上,隨時都可以看見有不法車輛亂闖紅燈或逆向行駛。有些司機明明知道"寧停三分,勿搶一秒",可能他們認為這只是一些芝麻粒兒的小事,從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規的重要性。然而,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時刻威脅著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這樣的疏忽和大意,使他們一錯再錯,最終變成大錯。有多少家庭支離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們不違反交通規則,認真遵紀守法,那麼,伴隨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們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學法不懂法而違法亂紀的的事發生,還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淡薄,無意中就觸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過同學家的小巷,突然看見前面有兩個黑影在推推拉拉。走近一看,原來是一個國中生,男生手裡拿著一把鋒利的小刀對著一個國小生,要他把錢拿出來。那個小弟弟嚇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著。國中生仍拿著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脅著那個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錢來也許會受到傷害,我也嚇得心怦怦亂跳。但是那個國中生表現出的卻是絲毫沒有商量的樣子,還在繼續威脅小弟弟給他錢。我首先讓自己努力鎮靜下來,然後跑到報警亭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警察叔叔及時地趕到這裡,那個國中生被警察叔叔帶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來感激的目光,我懸著的心終於落了地。

我們學生的職責是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如果像那個國中生一樣不好好讀書,不遵紀守法,去幹害人害己的事。我們的社會不就亂套了嗎?我們學生學好《未成年人保護法》,遵守校內外紀律,就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和對他人最大的尊重!

"國不可無法,家不可無規,校不可無紀",我們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國的未來,隨時隨地都要遵紀守法。從我做起,從小做起,學習法律、懂得法律、運用法律。法律將伴隨我們一生,讓我們受益匪淺!只要我們學法、守法、遵法、用法。我們的社會將會更加和諧、更加美好。

第4篇

俗話說的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讓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

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都離不開法律。《憲法》是我們國家的根本法,人人都要養成學法,懂法,守法的好習慣。法律也無處不在,我們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

記得有一次科學老師問:“如果有人故意謾罵你,你會怎麼做?”竟然有多數同學不約而同地回答:“當然是扁他一頓了,而且還要不留情面地回罵他。”我很慶幸自己沒有那樣無法律的回答。老師聽了,問道:“難道你們只想著報復?其實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懲罰他,這樣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的行為。”

就在上週,我為了買一本小人書,掐指一算,媽媽平時給的零花錢不夠。“這可怎麼辦呢?媽媽平時是最反對我看這種書了,問她要,肯定是行不通的。”我自言自語道。我絞盡腦汁,冥思苦想,可還是想不出辦法,後來我靈機一動,上次回老家,奶奶不是給了我一百元錢嗎?於是,我便偷偷地拿了一百元錢。接下來的兩天裡,都平安無事,因為媽媽沒有發現,我也裝著若無其事的樣子。

直到有一天,媽媽跟我聊天時,她跟我講了一個遵紀守法的故事。聽後,我頓時感到心虛,想到自己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就拿了一百元錢,我意識到那是不對的,而且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那也是犯法的行為。我連忙把剩下的八十元錢交給了媽媽,也明白了她給我講講這個故事的良苦用心,媽媽笑著撫摸著我的頭,說:“要切記小錯不改,大錯難改的道理呀!”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只有從小養成好習慣,才會成為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長大以後才會受人尊敬。

同學們,讓我們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增強法律意識,擺脫衝動與魯莽,理性對待任何事物。法制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在與法律同行的道路上,描繪更加美好的明天,爭取做一個優秀的共產主義接班人!加油!

第5篇

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對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們的共性。大學校園裡方興未艾、屢禁不止的課桌文化表達了當代大學生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的共同心聲。但是,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為所欲為,而是相對的、受制約的。個性自由從一開始就受到來自兩個方面的制約:一是自然規律;二是社會規則。逾越這兩者的行為,都不可能嚐到自由的甘果。法,作為人類選擇、接受、沿襲下來的一種文化現象和社會規則,自產生之日起便與人們獲取或喪失自由息息相關。

對於法和自由的關係,先哲們有過許多至理名言。古羅馬法學家西塞羅說過: 為了得到自由,我們才是法律的臣僕。近代法國啟蒙思想大師孟德斯鳩進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馬克思對此則闡述得更為明確,他說: 法律是肯定的、明確的、普遍的規範,在這些規範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論的、不取決於個別人的任性的性質。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聖經。 可見,人們要獲得真正的自由,就應該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法律基礎課正是一門幫助大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觀點和法律的基本知識的課程

我們國家很早就開始了關於法律的宣傳,比如中央電視臺的法治線上、今日說法等欄目,讓我們更能接近並且瞭解怎樣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可是僅僅這樣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大學生,是未來國家的建設者和社會主義的接班人,我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的程度,將直接關係到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中華民族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程序。因此,大學生,無論什麼專業,學習法律基礎,提高法律素質,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

第6篇

俗話說的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法字,讓我們的生活變的有井井有條。法律無處不在的。作為一個五年級國小生,我們應該學憲法,懂憲法,用憲法。這樣才能給我們自身帶來安全。

憲法是什麼?根據我這五年級國小生來理解,應該是法律,法律是什麼?法律是國家大法,法律是能給我們帶來安全,且公平公正的一個東西吧。

或許現在的我們,根本用不到憲法這個東西,可是,學習了它,會讓我們受益終生。

記得有一次,我在上學的路程中,看到了那樣的一幕:

當時圍觀的人非常多,我好不容易擠進去,看見一位老奶奶趴在地上,旁邊還有一輛“躺著”的自行車。左側是一位正在打電話的約30歲的叔叔和一輛摩托車。根據這個情節來看,應該是那位叔叔撞了那位老奶奶。場面人聲鼎沸,有的人說:“真可憐啊!”

“就是,這人怎麼這樣!”“哎,這社會的人啊!”……

不一會,警察就來了,一位警察把那位老奶奶扶了起來,把老奶奶扶到車裡坐著。同時也把那位叔叔“請”到了車上。我看著車逐漸走遠了……有人說可能和平解決了;還有人說可能老奶奶碰瓷,死活要20xx元;還有人說可能那位叔叔跑了……我在想,如果當時沒有警察會怎麼樣,應該是場面很混亂吧。媽媽對我說:“是啊,我們的生活離不開憲法,你可要好好學習,做個知憲法,懂憲法的孩子。”

通過這次事情,我明白了,是憲法這個東西,把我們的國家,生活一切都改變了;是這個毫不起眼的東西,讓我們的國家變的富強,民主。讓我們從國小憲法,懂憲法,為加強法治社會建設出一份力。

第7篇

生活在法律時代的人,顧名思義,幹什麼事都要講法律,那才叫一個字爽。

前幾天,一個小同學踢足球時,踢碎了我家的玻璃,我生氣及了,喂!你把我家玻璃踢碎了,還想跑,我要告你損壞他人物品!那位小同學也不慌不忙,隨聲答到:你如果告我,我也告你,我把足球踢到你們家非法建造的陽臺上!

還有一次,我放學後走在大街上,不小心踩到一塊香蕉皮,摔了一跤,我剛想破口大罵,到嘴邊的話又縮了回去,不行,根據語言法裡有明確規定,凡是辱罵任何生物者(如蒼蠅,蚊子,樹木,香蕉皮等等)都要罰款辱罵字數的一百倍以上,我正萬幸想起了這條法律而沒釀成大災但是更倒黴的在後頭,一位警察叔叔從我身邊走過,正好看見我摔跤,便對我說:小朋友,你可懂得環境法的第123章456條789款,這裡明確指出如果摔倒後壓到土地面積超過0.00000000001平方釐米,就會收到響應面積的十倍罰款,剛才你摔倒後的面積正好是1.2345平方釐米,請支付罰款金!暈!

像這樣的事還有很多,老師教我們背法律,三個學期沒背完一半,撿到一角錢被拘留,踩死螞蟻犯了動物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