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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憲法講憲法徵文6篇 探索憲法精神:學憲法講憲法徵文大賽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活動旨在通過徵集和展示憲法知識普及文化行動,營造全民憲法意識,促進憲法教育,引導公民依法行事。本次活動面向全社會,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共同建設法治社會。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6篇 探索憲法精神:學憲法講憲法徵文大賽

第1篇

同學們,我們千萬不可忽視了自我的安全問題。安全工作不可麻痺大意,它關係著我們的生活和學習,也關係著我們的健康和生命。為了讓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過,我跟大家簡單講一些安全法制常識,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

我們雖然年齡尚小,但已經不同程度地接觸了社會。目前社會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解決,社會上還存在違法犯罪現象,作為國小生的我們,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況也時有發生。提高預防各種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對危險的麻痺和僥倖心理。同時也要樹立自我防範意識,掌握一定的安全防範方法,增強自身的防範能力,使自我在遇到異常情況時,能夠冷靜、機智、勇敢地去應付。

2.如果有人敲門,千萬不可盲目開門,應首先從門鏡觀察或隔門問清楚來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應開門。

3.不邀請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給壞人可乘之機。

4、外出或在公共場所,同學們遇到的社會情況會比較複雜,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強自我防範意識。

如遇到特殊情況受到違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脅和侵害,僅憑同學們自身的力量很難防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門報告。

(1)匪警電話的號碼是110。這個號碼應當牢記,以便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撥打。

(2)撥打110電話,要簡明、準確地向公安部門報告案件發生的地點、時間、當事人、案情等內容,以便公安部門及時派員處理。

(3)打報警電話是事關社會治安管理的大事,千萬不要隨意撥打或以此開玩笑。

同學們,安全工作事關我們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處處留意,事事小心,無論何時何地,都應對安全問題保持高度警惕。

學憲法講憲法徵文6篇 探索憲法精神:學憲法講憲法徵文大賽 第2張

第2篇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國家正在一步步邁向法律法規健全的法治社會,因此在當今社會法律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了。我們國家還把 12月4日定為憲法日。談到法律,總會給人一種威嚴,神聖,崇高的之感。當你遇到麻煩而無助時,法律會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幫,你解決棘手的難事;當你誤入歧途時,法律會幫助你走回正道;當你受到冤枉委屈時,法律會以公平公正來幫你洗清冤屈。所以,在我們學校不但讓法律走進了校園,還讓法律走進了課堂,讓我們每個少年兒童都從小就要學法、知法、懂法,做一個法治少年。

12月4日,我們學校還特地邀請了江北派出所的副所長來我們學校給我們講解法律知識。她講到我們少年兒童是祖國的花朵,未來的希望,所以我們少年兒童一定要做一個擁有法治觀念的人,做一個有知識,有素養,有良好品質的人,做一個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有用的人!

怎樣才能做一個有用的人呢?首先要學好法律,要知法守法,不違法,還會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和他人。學好法律會使人永遠有良好的品德,良好的品德可以匯成的美好的心靈。讓人懂得怎樣應該怎樣堂堂正正做人,怎樣服務於社會和他人,怎樣做一個有助於社會的有用之人。

擁有良好品德是很重要,但學會自我保護更重要!當遇到壞人時,我們應該保持鎮定,不要驚慌,更不要用武力解決,要正確地用自己的智慧與壞人周旋,以拖延時間以迎得機會逃跑或等待別人的救援。

警察阿姨還講,在道德抉擇面前,我們一定要堅守自己的原則,要抵制住金錢、權利、地位等的誘惑!因為只有禁得住誘惑的人,才不至於走向犯罪的深淵,才能享受到人生最簡單的幸福!

警察阿姨還教導我們,想要做個優秀的國小生,就應該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不要做叛逆少年,也不要做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小皇帝,要學會自食其力。在學校裡,我們不能遲到或者早退,不能打架罵人,要遵守校規校紀;在家裡,聽父母的話,對父母要心懷感恩之情,要幫父母排憂解難,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通過這次講座,我深刻地認識到“法”是神聖的、是不可侵犯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管是誰,只要觸犯了法律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所以我們要好好學法懂法,把法律永遠記心中,讓法律永伴我們身邊,做一個法治少年,用我們的行動來要維護法律的尊嚴,使我們的社會更和諧更美好!?

第3篇

回顧中國歷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禮制,漢初的無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員的選拔制,滿清的督撫制等歷代政治智慧中都蘊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雖然它們各不相同且變化極大,可是站在歷史的角度我們可以看到,它們都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並反映了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

近代以來,人類在多種選項中選擇了法治這種國家治理方式,而在法治之中,憲法又是其核心。從國中學習政治開始,我們就熟知一句話“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可是,在社會生活中,我們似乎又感受不到憲法的存在,感覺不到憲法與自己的生活之間的關係,至少是對憲法的感受沒有對具體的行政法律那樣強烈。那麼,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憲法的身影在何處呢?

憲法在根本上和巨集觀上確定著控制國家權力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憲法確定這些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價值是維護人的尊嚴,可以說,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圍繞著如何更好地維護人的尊嚴而展開的。在這一最高價值指導之下,憲法設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國家的各項基本制度、國家機構及其具體執行、公民的各項基本權利。特別是,依照這一最高價值,設定了控制國家權力的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一切國家權力

均來源於憲法並受制於憲法,憲法不僅控制著整個國家權力,而且國家權力之組成部分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執行和展開,均需遵從憲法的最高價值和由這一最高

價值所決定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因此,我們所直接體驗和觀察到的國家權力的執行包括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執行和展開,都是憲法影響社會生活的具體體現。

憲法的內容比較原則和抽象,立法機關的基本職責就是依據憲法而制定具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這就要求立法機關必須依據憲法積極地進行立法,使得憲法的實施獲得制度性支援。簡而言之,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規就是按照憲法制定的,是憲法的體現,並且是以憲法的最高價值——維護人的尊嚴為準則。憲法與具體法律的關係,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個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這句話。

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只有在維權或違法的時候才能真正的接觸到法律法規。在維權時,我們會覺得法律是這樣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幫助我們獲得了應得的利益,保護了我們。而在違法時,我們又會覺得它是這樣的冷酷無情又令人生厭,在很多時候我們對於這樣一些框框條條總是無法理解。於是開始質疑,憲法的最高價值真的是為了維護人的尊嚴嗎?

事實上,如波斯納所說,憲法創造者給我們的是一個羅盤,而不是一張藍圖。我們是在憲法的指引下去尋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斷探尋中前進,而並非許諾我們一個美好的藍圖。也許它給了我們制約、束縛,可是它維護了大多數人的利益,維持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公民,維護憲法,更是在維護我們自己的權利。

而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我們作為人民的公僕,將憲法放在心中,維護法律,不僅表現在認真履行自己的職

責,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好公民權利。更表現在,將憲法作為行為準則,讓我們在代替國家和人民行使權力,時刻提醒自己,約束自己的行為,不濫用職權,做一個內外兼修,業務精湛,品格正直的人。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讓公民在法律上的權利能夠得到有效保障,這也是憲法與公民聯絡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將憲法放在心中,保護公民權利,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第4篇

不瞞大家說,法律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嗎?帶著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說,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溼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著,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說,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說,法律是行動的指標。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的保護們的社會執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麵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就像河流離開河床就會氾濫,大雁離開雁陣就會墜落,電腦離開防毒網路就會癱瘓一樣,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覆蓋著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國小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離不開法律和道德。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裡,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生活,就會變的更美好。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國小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

第5篇

憲法,這個詞對於我們國小生而言既神聖又陌生。其實法律一直都在我們身邊,我們從小就應該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在我們的生活中,也經常會遇到違反法規的事情,有些事看似小事,其實會引起大問題。

就拿我爸爸來說吧!有一天下午,爸爸帶著我和媽媽還有弟弟妹妹開車去親戚家玩。我們來到一個十字路口時,由於爸爸在打電話,正和別人聊得起勁呢,沒有注意看兩旁。一不小心,爸爸的車和後面變道行駛的一輛小轎車發生了碰撞。我仍然記得那時碰撞的聲音,以及我們魂飛膽戰的害怕心情。

我當時嚇得丟了魂,都不知道爸爸什麼時候報的警!隨後,警察叔叔連忙趕到事發現場做了調查記錄。

雖然經過檢查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這件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啟發:《交通法》規定開車時不能打電話。爸爸卻忽視了這一點,自認為車技不錯,邊開車邊通電話,真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如果當時爸爸來不及剎車,我不敢想象會有什麼後果。

所以,在此,我想呼籲大家:開車時不能打電話,酒後也不能駕車……生命只有一次!讓我們好好珍惜!我們不僅要自己遵守法律,還要幫著向身邊的人做宣傳。法律在我心中,只要我們努力去履行法律、認真地對待法規,那麼我們的生活就會更有保障!其實,遵守法律並不難。只要我們都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那麼我們的世界將會變得更加安全、和諧、美好!

第6篇

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因為有了它,社會才會安定;有了它,人們才能過上安穩的日子;有了它,我們的家園才會和諧;有了它,壞人才會得到應有的懲罰。總而言之,法律是人民安全的保障,是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的規範。知法、學法、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並且每個人都應該學會運用法律來捍衛自我合法的權益,使自我成為一個知法、守法、學法、用法的公民。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即便是很小的事情都會用到法律。例如:在馬路上靠右行走,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在十字路口聽從交警的指揮……這些雖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卻都與法律有關係,這就證明法律一直都在我們身邊,只是我們沒有深入地思考這些問題而已。作為國小生,我們雖然對法律的理解不夠深刻,但是起碼我們知道,在學校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做一名遵紀守法,熱愛學習的好孩子。

拾金不昧,樂於助人,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這些都是優秀品質,我們每個學生都知道,但是能把這幾點做好卻很不容易。一些同學平時不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慢慢地養成了不良習慣,長大後就很容易違法亂紀,使自我誤入歧途,深陷囹圄。因此別忽視了小事,一些不經意的小事也許就是你步入歧途的導火索,會讓你走向不軌的道路,“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這是古人留給我們的教訓。

同學們,讓我們知法學法、守法用法、讓法律永駐我們心中,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少年,那樣我們的前途將會一片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