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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勞動合同8篇 "有限期勞務協議:流動用工、合法合規"

“臨時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臨時工簽訂的一種勞動合同,共同約定了勞動關係的權利義務。與長期勞動合同不同的是,臨時勞動合同主要適用於用人單位在短期內需要臨時僱傭勞動力的情況下使用。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雙方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保障臨時工的勞動權益。

臨時勞動合同8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終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在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元(其中元為基本工資,其餘為各種補貼),試用期間工資同上。

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保險費用。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在聽取職工的意見後,可以解除合同。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6、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3、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臨時勞動合同8篇

第2篇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應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 情況全面如實告知了乙方。

乙方承諾:與其他任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實體或組織不存在勞動關係,並且保證所提供的與本人有關的所有資訊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證明真實無誤。本人的身體狀況能夠完全勝任崗位需求,且本人監護人知曉並同意本人在此崗位工作。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並根據崗位確定薪資待遇。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次月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 元/天。

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應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各項財物、勞保工具與甲方指定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扣發乙方未發放工資。

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要求或者存在重大工作失誤,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追償損失。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公司規章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3篇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 份 證 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 化 程 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從生效日起的首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 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三)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 勞動合同

及可能發生的後果,並且應當依法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並將對乙方進行專門的培訓或教育。乙方應該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四)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實際情況,依法定期或在必要時安排乙方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一)乙方月工資(工資已包含五險一金費用,乙方拿到工資後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為 元。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獎金、津貼等其他費用,按甲方有關制度確定並支付。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願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 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願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 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反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第7篇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按雙方商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1.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第8篇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同志為臨時工人,經協商,雙方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勞動合同自行終止,如果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續簽合同並辦理續簽手續。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生產(工作)的要求,完成規定的生產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指標。

1、甲方根據國家規定,配備生產必須的勞動工具和安全保障裝置,建立安全生產製度,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

2、上崗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的教育和培訓。

3、甲方按照國家規定,遵照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並於每月底及時結算,足額發放。

4、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住房、供水供電的條件,但生活用品由乙方自己負責。

1、乙方在合同期內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勞動報酬按產品數量計件發放。

a、開機、裁同、切板為一組,按加工後產品每立方米____元計發工資(包括選白板、清樹皮)。

b、一級板晒板、收板、打包,按完成後產品每立方米____元計發工資(如晒、收板與打包分開,則晒、收板為 元/立方米,打包為 元/立方米)。

c、二級板晒板、收板、打包,按完成後產品每立方米____元計發工資(如晒、收板與打包分開,則晒、收板為 元/立方米,打包為 元/立方米)。

2、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計件的勞動報酬內,不再另發。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能為甲方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甲方感到十分滿意,甲方可在重要節日或年終給予乙方獎勵。

1、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嚴格遵守甲方操作規程及勞動安全制度和衛生制度,保證生產順利;

2、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各崗位工作協調,不遲到,不早退,上班工作時,不得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愛護甲方財產,不無故損壞財物,不浪費丟失財物;

5、保證產品質量,不斷提高產品的數量,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維護甲方的利益,不弄虛作假,不投機取巧;

(一)甲方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需變更乙方崗位和任務,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培訓期10天后,不符合甲方招用條件或乙方不願意供職的;

1、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違反操作規定,損壞機器裝置或勞動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5、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者連續2個月不發工資的;

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勞動紀律,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六)甲方或者乙方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1、甲方以年度為單位為乙方辦理團體員工意外保險,保險金額由甲方支付,但乙方如果在甲方工作不滿3個月,保險額由乙方自己承擔;乙方在甲方工作超過3個月不滿6個月,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超出6個月保險金額全部由甲方承擔,如需乙方承擔金額,在工資結算時從工資中扣除。

2、因工負傷治療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負傷醫療終結,待保險兌付後,按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

3、乙方在合同期間原則上不準攜帶小孩、老人或其他非務工人員一同生活,如必須隨同,乙方要負責做好照顧,如發生安全方面事情,一切責任乙方自負。

此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可按下列途徑解決:

1、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辭退乙方,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2、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辭職,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3、因解除合同,雙方發生爭執,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補充條款雙方簽字確認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