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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相關!一批新規11月起施行

過了重陽便作寒。11月起,一批關係到社會民生的重要新規開始施行。從守護個人資訊保安到保障農民工工資……法治的陽光,為你送來縷縷溫暖。對此,你具體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與你相關!一批新規11月起施行,以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與你相關!一批新規11月起施行
個人資訊保安
  
  有了專門法律保護
  
  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資訊、大資料殺熟、濫用人臉識別技術……自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施行,全方位保護你的資訊保安。
  
  本法明確,處理個人資訊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並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採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個人資訊處理者利用個人資訊進行自動化決策,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對於提供重要網際網路平臺服務、使用者數量巨大、業務型別複雜的個人資訊處理者,本法特別規定了其需要履行的義務,如建立健全個人資訊保護合規制度體系,定期釋出個人資訊保護社會責任報告,接受社會監督等。
  
  工資保證金
  
  解除農民工“後顧之憂”
  
  《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自11月1日起施行,有望破解工程建設領域的農民工欠薪問題。
  
  規定明確了工資保證金的全國統一規範,規定工資保證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額(或年度合同額)的一定比例儲存,原則上不低於1%,不超過3%。對施工合同額低於300萬元的工程,且施工總承包單位在籤合同前一年內承建的工程未發生工資拖欠的,由各地區結合實際,確定相應的工程免於儲存工資保證金。
  
  施工總承包單位所承包工程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人社部門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清償或先行清償的行政處理決定。工資保證金接受人社部門監管,除用於清償欠薪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製造業中小微企業
  
  可緩繳稅款
  
  為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自11月1日起,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可緩繳稅款,至明年1月申報期結束。
  
  具體措施包括:對今年四季度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和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隨其附徵的城市建設維護稅,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含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實行階段性稅收緩繳。
  
  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製造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其實現的稅款全部緩稅;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至4億元的製造業中型企業,實現的稅款按50%緩稅,特殊困難企業可依法特別申請全部緩稅。為紓解煤電、供熱企業經營困難,對其今年四季度實現的稅款實施緩繳。上述緩稅措施延期繳納時間最長為3個月。
  
  規範社會消防
  
  技術服務活動
  
  《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自11月9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確,消防技術服務行業組織不得從事營利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不得從事或者通過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行業壟斷等。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應當對服務情況作出客觀、真實、完整的記錄,按消防技術服務專案建立消防技術服務檔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不得轉包、分包消防技術服務專案。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違規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維護保養的建築消防設施不能正常執行,發生火災時未發揮應有作用,導致傷亡、損失擴大的,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新規 施行 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