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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安全的責任書7篇 租客安全保障:保障你的安居之責

本文以“租客安全的責任書”為主題,旨在提醒和教育租客關於租房期間的安全責任。作為一個公文網站地編輯,我們深知租房過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安全風險和問題。通過了解和履行租客的安全責任,我們可以共同維護一個安全、舒適的租房環境。

租客安全的責任書7篇 租客安全保障:保障你的安居之責

第1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實行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制,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乙方同意向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賃的房屋、場地進行改建、裝修前,必須提前申報甲方及公安消防機關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場地期間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設施、器具外,還應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隨意損壞、丟失甲方的消防裝置,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門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明確消防責任人,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如違反消防安全有關條款或出現嚴重威脅甲方不安全隱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租賃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場地內不準亂搭亂拉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發生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當事人(單位)經濟賠償責任,同時移交公安消防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處理。

五、乙方在租賃房屋、場地期間若因違背以上任何一條款,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租客安全的責任書7篇 租客安全保障:保障你的安居之責 第2張

第2篇

為規範在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根據相關規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學生安全落實到位,現由房東xx責任人xx和家長xx監護人xx共同簽訂校外租房學生的安全管理責任書:

1、房東必須檢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裝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如有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家長、學生確認安全後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學生,須經家長及監護人同意,由房東與監護人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後方能租房借住。

3、房東有管理租房學生的權力和義務,必須把男女生分開租房,不能讓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間房內。

4、禁止學生在租房內燃煤取暖、煮飯,及亂接電線燒電爐或用電老虎等燒水。

5、嚴禁房東把燃燒的煤灶、氣灶煙囪正對樓上租住的學生,以免學生煤氣中毒。

6、房東要嚴禁外來人員對租房學生的騷擾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對學生侵害的,房東必須及時制止並報有關單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東必須清理和檢查學生下晚自習後歸宿情況,如發現學生未歸時必須及時向家長xx監護人xx聯絡。

1、家長及監護人必須聯絡房東確認出租房屋安全並與房東簽訂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責任書後並交清房租費xx須有收據或憑條xx方能租住。

2、家長每天對子女上、放學時間與房東和學校聯絡,隨時掌握學生去向。

4、每週放雙休和從家到校時,家長及監護人應與房東和學校聯絡,及時瞭解情況。

本責任書一式叄份,房東一份、家長xx監護人xx一份、學校一份。

第3篇

學生安全事關千萬家庭幸福,社會的穩定、和諧,學生安全無小事。為確保學生安全,我校提醒你們做到:

1、建立健全安全應急預案,嚴格落實租住安全制度,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

2、建議每月對房屋的使用情況檢查兩次,看有無設施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存在,發現問題,立即整改,消除隱患。

3、建議每月對租房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提升學生的安全意識。

4、督促租住學生按時回租住地休息,對違反租住作息時間的要及時予以批評教育,並及時將其表現通知其家長。

5、嚴禁學生在正常教學時間在租住地作長時間停留。

第4篇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城市出租客執行業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範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本責任書。

1、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組長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組織落實好城市出租客執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管理不到位不放過,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放過,責任不明確不放過。安全生產領導組的工作責任內容、責任人要上報、上牆。

2、建立完善城市出租客執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安全管理等相關制度,並抓好落實。

3、定期開展城市出租客執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做好記錄,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並及時上報總公司辦公室。

4、切實加強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崗位輪訓工作力度。教育從業人員文明駕駛,安全運營,對運營車輛進行及時維修保養,做到車輛行車前、收車後進行自查自檢,確保車況完好。

5、要加強對出租客運市場安全監管力度,重點整治計程車和人力三輪車急停、猛拐、亂停、亂放、亂調頭違章行駛及違規操作等現象。做到不讓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及違禁物品上車,不拒載、不疲勞行使、不酒後開車、不無證開車、嚴禁“病車”上路。

6、做好出租汽車的年度檢驗和駕駛員的資格稽核。計程車要車況效能良好,統一安裝防劫隔離網,並配齊消防設施;

7、本責任書籤訂後,如因工作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造成城市出租客執行業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將依據國家及本責任書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單位行政一把手、直接管理人員及當事人的責任。

第5篇

為確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以下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一、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場所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災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

二、承租方要遵守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稅。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及屬地公安、城管、安監、消防等有關單位的監督檢查,文明經營,誠信經營。

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對本經營場所的安全負全責。嚴禁經營者在服務場所內從事違法、違紀、違規活動,嚴禁出售假冒偽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應納入到經營管理工作中去,各經營場所應設安全員一名,每日經營完畢必須對本店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實行夜間值班巡查制度,積極消除隱患,督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五、安全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防盜、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識培訓,學會報警110、119;

經常提醒住宿人員出入鎖門,不要將陌生人,閒雜人員或不熟悉的`人帶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錢款,對所經營的場所、居住的宿舍必須經常進行檢查,夜間必須清理,不得留宿,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將整改結果報賓館保安部備案。

六、承租方所僱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嚴禁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因違反國家法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場所,由於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承租方的經營場所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發現損壞丟失,應及時維修和補充。承租方所使用的滅火器要經常檢查,若有過期或損壞無法使用的,要及時年檢更換,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嚴禁在倉儲用房內吸菸,對隱患知而不報或瞞報,為此而引起火災所造成的事故損失,責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負,賓館根據情節對承租方進行5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並在賓館範圍內進行通報,必要時,賓館將終止租賃合同。

八、承租方鋪面裝修需使用電焊、氣焊、氧焊,必須到賓館保安部開具動火申請並由施工方派專人現場督促檢查,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後應立即清理現場,檢查無火災隱患方可離開現場。由於檢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施工方負全部責任。

九、承租方設的安全員每日對經營場所的門窗、電器線路和使用的天燃氣,液化氣閥(管)進行檢查、關閉,對火爐處理完畢方可離開。堅決禁止使用各種取暖裝置、電爐子、電褥子等,一經查出堅決沒收,由於使用以上電器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者自負。

十、承租方的場所內不得擺放國家禁止的物品,如:輻射源、汙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門前實行“三包”(即:負責綠化、環境衛生、清理擺攤設點)

十一、承租方在賓館院內停放的機動車必領按賓館門衛值班人員所指定的地點停泊,服從指揮,保持院內車輛停整齊;非機動車輛(摩托車、自行車等)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內,不得在院子裡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賃的房屋若發生火災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及時報警或報賓館保安部,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對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應由承租方全部承擔其各類賠償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連帶法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十三、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有義務對網路資訊、意識形態等方面的管控,嚴禁釋出錯誤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後果自負。

十四、承租方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做好本店鋪或經營場所的貴重物品或現金管理,如發生盜竊、詐騙、搶劫等事件,應當保護好現場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其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承租者負責。

十六、責任書一式貳份,出租方與與承租方各執一份,並由賓館保安部存檔,此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變動,繼任者繼續履行責任。

第6篇

為了加強房屋管理,規範房屋使用秩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創造整潔、文明、安全、方便的環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一下安全責任書。

1.甲方無償提供房間給乙方使用,時間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甲方應定期檢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況,對使用房屋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使用房屋存在須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時,應向乙方通知整改。

1.乙方負有使使用房屋的整體結構及原貌完好無損的責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負載、不得在承租屋內外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必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後實施。

2.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施,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工作。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

3.乙方不得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裝置。乙方如需對使用房屋內的配電、供水等裝置設施進行改造或變更的,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圍環境的整潔;不得產生本市允許標準外的噪音;嚴禁在使用房屋內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為,造成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對使用房屋進行裝修或對裝置、設施改造;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責任書限制或禁止實施的行為。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後,應即時進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出現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傷亡,安全事故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本責任書於雙方簽訂房屋使用合同同時簽訂,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騰空使用房屋並交還甲方時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7篇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負完全責任。

2、嚴禁使用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完全負責。

3、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負完全責任。

4、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5、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