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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集錦7篇 施工安全責任書:建築文輯高效集錦

本文將介紹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的集錦。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是施工單位與相關責任人員簽訂的一份重要檔案,用於明確施工中的安全責任和要求。通過收集整理這些責任書的範本,希望能為施工單位提供參考,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員工和公眾的安全。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集錦7篇 施工安全責任書:建築文輯高效集錦

第1篇

為了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1、甲乙雙方都應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甲方要對乙方人員進行場前安全教育,逐日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於高空作業人員要有安全防範措施。乙方管理人員為義務安全員,必須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甲乙雙方相互協助檢查工程專案中有關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3、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檢查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甲乙雙方都應監督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5、乙方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操作施工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產生後果自負。

6、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並按規定驗收後方可使用,嚴禁在未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7、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乙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起重吊裝作業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氣、機械裝置。

9、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電焊、氣焊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後果均有肇事方負責。

10、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保護,甲方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和甲方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安全目標:輕傷在2‰以下,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發生

安全約定條款:乙方必須達到省級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則按協議

1、安全設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動施工用電、腳手架及防護措施,對於現場機械、電器裝置應符合要求,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安全帶。對於高空作業必須戴安全帶操作,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罰款處理,乙方高空作業時如不按安全規定操作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3、安全帽。對於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甲方處罰乙方每人每次20元,並趕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業。乙方人員應首先檢查腳手板、護身欄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發生隱患,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則乙方不得施工。

5、室內作業。必須檢查腳手板、馬凳是否牢固,特別在“四口五臨邊”,操作人員必須有安全防範措施和配備安全工具,否則所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組長進行班前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及反饋專案部;每次組織安全教育大會,若不參加每人每次處以 元罰款;乙方進場人員沒有進行安全教育,每發現一人處罰 元。

7、違章處理。對乙方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人員每次處罰 元。

①高處作業未穿防滑鞋,未按規定鋪板和設定防護欄杆。

④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集錦7篇 施工安全責任書:建築文輯高效集錦 第2張

第2篇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裝置安全,以及執行中裝置的安全執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燃氣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瞭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 審查由乙方提供的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程式碼及稅務登記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

2、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影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3、 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全規章制度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4、 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5、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6、 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裝置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2. 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影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影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影印件。

2.2 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影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 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影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 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 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 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裝置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裝置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 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裝置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裝置安全。

2.9 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 0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訊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 1 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 2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3. 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 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並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 若因乙方人員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3篇

為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傷亡事故和傷亡人數,保障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轄區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

1、從事建築活動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取證率達100%,“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取證率達100%。

2.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落實層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3.施工企業應制定和完善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級簽訂責任書,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防範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定期分析本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防範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4.施工企業要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機構建設,保證必要的經費投入,確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5.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認真組織開展對本企業在建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檢查和巡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督促各施工專案部、班組、一線作業人員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建設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方法》等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防事故發生。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指定專人負責跟蹤督促,落實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6.施工企業應制定本企業建設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實施預案的組織機構和人員,並定期組織演練。

第4篇

為了確保我鎮建築施工安全,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得到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理》的有關規定,把建築施的一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特明確建設單位(個人),施工單位(民間建築工匠),安全管理單位三方責任如下:

一、建設單位(個人):不符合以下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1、提供的建築設計圖紙必須是有設計資格的單位或個人設計的圖紙;

2、簽訂合同的施工單位(民間建築工匠)必須具有施工資格證書;

二、施工單位(民間建築工匠):符合以下條件造成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4、不符合施工安全要求(如腳手架。安全帽。防護欄等)

1、必須隨時檢查建築施工安全情況,及時糾正不安全的行為;

2、未對建築安全進行監督管理造成事故,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責任。

第5篇

七、工程價款:(小寫) (大寫)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嚴防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的良性發展,依照《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山西萬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依法與專案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專案實施的專案

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專案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

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得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頒發指令,並採取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2、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3、施工期間,乙方須指派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防火、防水工作等。甲方將指派負責人聯絡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實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進行專案安全檢查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對於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安全隱患,甲方將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預期未進行整改的甲方將向乙方作出相應罰款處罰。對於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將由乙方完全負責。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規定。乙方負有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5、在施工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6、乙方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已經施工,就表示該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

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後果自行負責。

7、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9、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專案負責人和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0、乙方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裝置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如造成後果,一律由乙方負責承擔。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不準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

落實監護措施。焊工、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均由肇事方承擔。

12、乙方在施工中使用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方負責。

13、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乙方人員不得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14、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辦理所有從業人員的登記註冊手續。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本《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

之日起生效,於本專案竣工檢驗合格之後終止,本《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專案負責人)負責人: 聯絡方式:

第6篇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在專案織施工中應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現場從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杜絕違規違章作業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現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湖北長安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本專案部與進入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

一、從業人員在施工現場作業時應嚴格按《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現違規違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的管理和處罰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行為時,專案部依括程式檔案給予責任人10—100元人/次的經濟處罰,並責令現場糾正。

2、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時,應依據責任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二、進入施工現場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護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安全隱患危險時應停止作業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四、多次發生違規違章作業或不服從安全管理的從業人員,應無條件清退出場,停止勞務作業。

五、嚴禁酒後施工作業。從業人員凡在酒後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應身體健康,並能適應現場作業的安全需要,如身體有嚴重疾病或身體不適狀況,應停止作業退出現場施工。

七、參與施工的分包方或勞務隊負責人應抓好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對所屬人員的違規違章作業應承擔連帶責任和經濟損失。有經濟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應對分包的範圍、人員承擔安全責任。

八、非現場人員,不準進入現場。現場從業人員不準攜帶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留宿。

九、從業人員在施工中及時報告安全隱患或檢舉他人違規違章作業的,給予5—50元的獎勵,在安全事故中搶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斷採取應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發生的當事人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十、本專案施工的從業人員,如在施工現場以外(以施工現場大門為界)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糾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本專案部概不負責(因工作需要專案部負責人安排外)

第7篇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施工現場管理水平,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貴州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制度,制定本建築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凡在xx鄉行政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人員)必須與xx鄉人民政府訂本責任書。

一、甲乙雙方要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強化安全意識,通過健全規章,加強防範,完善施工管理,發揚敢管、敢抓、敢處分的“三敢精神”,實現安全生產目標。

二、安全生產責任書期限:自進場施工至工程完工為止。

1、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整體佈置,管理,負責開展日常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發現的的問題及薄弱環節,督促限期整改。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甲方應及時答覆或三天內處理、解決。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檔案精神。

1、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檢查中發現隱患或違章作業應及時停業整改。如有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則”落實。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路,按照行業標準及規範組織實施。隨工程進度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及時到位。施工現場的道路、圍擋、大門、消防設施、臨時用電、辦公室及其它臨時設施均必須達到標準化施工的要求。

4、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5、工程總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殊工種人員均應具備相應資格,持證上崗。設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參與安全生產活動,並及時建立安全臺帳。

6、安全防護用品必須購置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備案證,各項指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嚴禁不合格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並建立勞動防護用品儲存、發放臺帳。

7、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基礎開挖、釺探、隱蔽工程驗收,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有資質,安裝人員持證上崗。

8、應嚴格執行建築工程安全分階段核驗制度。基礎、主體、竣工階段,應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相關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後,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築行政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保護事故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或錄影。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