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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承諾書7篇 會考承諾:為自己而戰,為未來負責

會考承諾書是針對即將參加會考的學生而設計的一種自我約束承諾書,通過簽署承諾書,學生在會考期間更能夠認真守規矩、減少不當行為。承諾書內容涵蓋了考試期間的誠實守信、遵守規章制度、保密考試內容等方面。會考承諾書旨在提高會考考試的公平性、誠信度和規範化,是考試治理的一種新嘗試。

會考承諾書7篇 會考承諾:為自己而戰,為未來負責

第1篇

我已認真閱讀並知曉了本次考試的有關規定,鄭重承諾:

一、同意報名組織機構或報名點讀取本人居民身份證資訊、採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徵資訊;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資訊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責任由本人承擔。

二、報名(選課)後不變更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資訊,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資訊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三、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訊號遮蔽儀和安裝視訊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留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五、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後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後3日內,向考點所屬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高校)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影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事實,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資訊網公告。考生如對公告的違規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後7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

會考承諾書7篇 會考承諾:為自己而戰,為未來負責 第2張

第2篇

我提供的身份證、准考證等證件中的`資訊與本人完全一致,報名錄入資訊經確認準確無誤。

為嚴肅考風考紀,成人大學聯考考點全部使用標準化考場,考生考試入場採用違禁物品探測儀,實施考試全過程國家教育部、省、市三級聯網監控。違規考生將由國家教育考試中心收錄到國家教育考試“誠信考試檔案庫”,作為全國招生院校錄取、用人單位錄用的誠信資訊依據。

在參加今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中,我鄭重承諾:自覺遵守《考場規則》,遵守《成人高校報名須知》中的告知事項,遵守《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不攜帶違禁物品進考場,做到不作弊,不違紀,誠信考試。如有違規行為,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第3篇

為了確保學生順利會考,杜絕學生會考中不參加考試或缺考現象的'發生,以免影響學校名譽,學校將特擬訂如下承諾:

二、如果本次會考中有缺考或不考現象的學生,學校將對該學生採取不退考試保證金,並且不給予辦理畢業證。

三、當會考分數下來,參加會考或無缺考現象的學生,學校將如數退還學生所交考試保證金。

本人已經認真閱讀以上規定製度,爭取做一個合格守信的好學生。如有違反,我願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第4篇

為維護普通高中招生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下列內容,並簽字認可。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就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3、考試開始訊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資訊的;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儲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裝置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資訊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三)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

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景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首先看清試卷總頁碼,清點試卷總數眷查有無缺頁、漏印、破損、字跡不清等,然後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貼上條形碼等。凡漏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5、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每科開考15分鐘後(外語科目開考後)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後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7、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型別和顏色字跡的筆。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我已閱讀上述有關考試規定,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接受各級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按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進行處理。本人報考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有不實,後果由本人自負。

第5篇

本人自願參加x市20xx年國中畢業暨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考試,我已閱讀了《會考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須知》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現鄭重承諾:願意在會考理化生實驗操作、英語口語、資訊科技教育、體育和文化課等考試中,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和考試紀律,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老師的管理,誠信應考,不作弊、不違紀違規。如有違反,願意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第6篇

時光匆匆,20xx年會考即將來臨,等待我們的是責任、是辛苦、是緊張!為了會考,我們堅守著“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的意志;為了會考,我們一遍又一遍的嚐盡了“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的苦澀。為了會考,我們鄭重承諾:以我們所有的知識和經驗,以我們全部的精力和時間,以我們集體鑄起的`堅定信念,奮發圖強,迎難克艱,忠於職守,同心協力,帶領畢業班全體同學,積極備考,高效工作,用我們嚴謹的態度書寫歷史,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實現自己心中的夢想,全力實現20xx年學校會考奮鬥目標。只有這樣,我們才無愧於事業,無愧於父老,無愧於良心,守住我們的精神家園!

第7篇

根據肥東縣教育體育局相關檔案精神,學校有義務協助家長做好會考考生送考工作,學校為了方便同學們考試,學校安排教師集體送考,實行:行、食與宿統一管理,但是部分學生家長要求由自己帶孩子參加考試,對於不和學校一起集中住宿的同學,學校原則上同意家長的'請求,提醒家長要確保自己孩子在考試期間的交通、食宿衛生、財物、人身等安全方面。對於考生或家長在考試期間遇到困難,比如准考證丟失,學校會協助,與考點聯絡,不耽誤考生本節考試。但是對於其他方面,比如財物丟失,交通安全,考試遲到等由家長全權負責,與學校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