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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合同7篇 技術轉讓:共享創新,通往成功

本文主題為“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技術供給方將自己所擁有的技術知識或成果,通過協商規定的方式轉讓給技術需求方的法律檔案。本文將介紹技術轉讓合同的定義、特點及其在商業領域中的應用。

技術轉讓合同7篇 技術轉讓:共享創新,通往成功

第1篇

鑑於: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專利權轉讓、技術內容、成果權益、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三條 專案名稱(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名稱全稱):

第四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 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1.乙方保證上述第五條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其轉讓的專利權的合法有效性。

2.乙方對本合同生效後專利權被撤消、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1.乙方自行實施專利技術的情況(時間、範圍、方式):

2.乙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範圍、方式):

1.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 日內通知並協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2.乙方保證已經將本專利權的轉讓告知原實施許可合同的當事人。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繼續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

第九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署後,由 方負責在 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十二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祕密: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權轉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生效後專利權被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第十五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項專利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其中,技術祕密轉讓價款為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 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十六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後,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十八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方違反本合同第 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二十三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技術轉讓合同7篇 技術轉讓:共享創新,通往成功 第2張

第2篇

鑑於轉讓方(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轉讓的專利的法律檔案相一致)擁有(專利名稱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檔案相一致)專利,其專利號(九位),公開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公告號(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授權日,公開日,專利權的有效期為。

受讓方(姓名或名稱)對上述專利的瞭解,希望獲得該專利權。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檔案(附件1),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後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託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檔案)。

2.中國專利局發給轉讓方的所有檔案(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檔案,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轉讓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檔案)。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檔案。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複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轉讓檔案。

合同生效後,轉讓方收到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的轉讓費後日內,轉讓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後,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受讓方將轉讓費交付給轉讓方後日內,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其餘的資料。

轉讓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受讓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受讓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受讓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實施該專利,本合同可約定,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後,轉讓方可繼續實施或停止實施該專利。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則轉讓方應停止實施該專利。在本合同簽訂前,轉讓方已經許可他人實施的許可合同,其權利義務關係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轉移給受讓方。

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元),採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日內,受讓方將轉讓費全部匯至轉讓方的賬號,或以現金方式匯至或(面交給)轉讓方。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為(¥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或在專利局公告後日內,受讓方即將轉讓費的%(¥元)匯至轉讓方的賬號;待轉讓方交付全部資料後日內,受讓方將其餘轉讓費匯至(或面交)轉讓方;或採用合同生效後,日內支付(¥元),個月內支付(¥元),個月內支付(¥元),最後在個月內付清其餘轉讓費的方式。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或託收、現金兌付等),現金兌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成立後,轉讓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轉讓方無惡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則轉讓方不向受讓方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合同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轉讓方有意給受讓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複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合同成立後,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1.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轉讓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展費(對年月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轉讓方支付。

2.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後,受讓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支付。)

3.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轉讓方或受讓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1.對轉讓方和受讓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轉讓方納稅。

2.對轉讓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轉讓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3.對轉讓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受讓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1.轉讓方拒不交付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的,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轉讓方返還轉讓費,並支付違約金元。

2.轉讓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受讓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週,支付違約金元,逾期兩個月,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轉讓費。

1.受讓方拒付轉讓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資料,並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元。

2.受讓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元;逾期兩個月,轉讓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元。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受讓方所在地或合同簽約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結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

前九條未包括,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約定;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約定等。

本合同的雙方簽字後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自專利局對雙方所做的《著錄事項變更》進行登記並予以公告之日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月日前。)

7.保密條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合同期滿後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9.後續改進條款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的違約金。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蓋章)簽字時間:簽字地點:開戶銀行:帳號: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蓋章)簽字時間:簽字地點:開戶銀行:帳號: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地址: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公章)簽字時間:簽字地點: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地址: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公章)簽字時間:簽字地點:

第4篇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第5篇

“片”(以下簡稱“片”)為乙方開發的中藥6類新藥,該品種已於20年月日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物臨床試驗批件(no:)。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片”專案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技術轉讓的專案名稱、技術內容、範圍、形式和要求

中藥6類新藥“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

1、乙方將自行開發的、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片”(以下簡稱“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給甲方,向甲方提供申報臨床的全部研究資料,並指導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的生產製備。乙方保證“片”專案臨床前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學真實性,承擔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2、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條款向乙方支付“片”專案的技術轉讓費,負責本專案的臨床研究、申報新藥證書、生產批文等工作及費用,並且承擔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技術轉讓費後一週內,向甲方提供申報臨床的整套技術資料。

2、乙方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藥物臨床試驗批件”中“審批結論”的要求,補充完成第項,並在本專案Ⅱ期臨床研究結束前,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

1、甲方在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後,即獨家擁有“片”專案的全部相關技術及專利申請權。

2、甲方擁有“片”專案“新藥證書”持有者的署名權,以及“新藥證書”的獨家所有權。

3、甲方擁有“片”專案的技術及臨床批件再次轉讓權。

6、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提供的“片”專案的工藝及技術資料稽核和接收,並組織和生產二批合格中試樣品。

7、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製備臨床研究所需樣品。

8、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完成申報生產中試、穩定性試驗等及製備申報生產所需樣品,並完成現場考核工作。

9、甲方負責申報新藥證書與生產批文事宜,並支付相關的檢驗費用及註冊費用。

10、甲方承擔乙方派出的生產技術交接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

1、乙方負責提供“片”專案的全套申報臨床資料(原件、影印件各二套)、電子版、雙方商議的原始資料影印件(一套)及該專案臨床研究批件(原件一份、影印件三份)。如需補充資料的,應向甲方提供補充資料(原件、影印件各二份)。

2、乙方負責儲存臨床前所有研究工作的有關原始資料,以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的檢查。

3、乙方確保向甲方提供的全部研究技術資料均符合審評要求,並負責該專案申報生產審評時就乙方所提供技術資料的答辯等。如需補充臨床前的技術資料,仍由乙方負責提供,直至審查通過。

4、乙方負責對甲方的人員進行“片”製劑的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專案製劑的生產技術和檢測技術,並指導試產二批合格的中試產品。

5、乙方負責臨床前研究工作的改進及完善並承擔此研究費用,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片”專案的申報生產工作,負責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該專案申報生產過程中相關藥學、藥理毒理技術資料補充工作並承擔以上補充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

6、乙方對該轉讓專案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問題負責,乙方需保證本專案技術不存在智慧財產權糾紛問題,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乙方需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未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活動,也未許可他人使用本項技術。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活動,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項技術。

8、乙方負責在收到甲方每一期付款後七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片”專案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

“片”專案技術轉讓合同總額為人民幣萬元,分以下五期付款,其具體數額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合同簽訂生效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款後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片”專案的全部申報臨床技術資料,甲方收到後即開始對上述資料進行稽核,確認後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萬元(總金額的10%);

第三期:乙方完成對甲方該專案的技術交接,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甲方對乙方相關技術進行確認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萬元(總金額的40%);

第四期:本專案Ⅱ期臨床研究結束後,甲方和臨床試驗主要研究者對研究結果進行評估,在初步確認藥物在統計學意義上安全和有效,並決定繼續進行下一期臨床試驗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五期:甲方獲得本專案“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萬元(總金額的10%)。

1、甲方應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每期費用,超過應付時間30日,乙方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每延期一日甲方按當期應付款項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甲乙雙方若違反技術保密規定,將該專案的技術成果轉讓給第三方,將追究違約一方的經濟及法律責任。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該專案發表論文。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專案相關的全套檔案資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每延期一日需支付甲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來計算。

4、如乙方不能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或者不能按照申報資料進行工藝放大重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萬)。

5、如Ⅱ期臨床結束後,甲方和參加臨床試驗主要研究者由於受試藥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而決定終止臨床試驗,則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款的50%(萬)。

6、如由於乙方未完全執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專案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

如由於甲方未完全執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專案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甲方應在合同簽定六年內或臨床試驗啟動四年內全額支付合同未付款。

1、意外情況:在本合同的簽訂及執行時間內,如果發生戰爭、或地6震、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流行性疾病如瘟疫等,或國家藥品註冊政策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導致本合同條款無法繼續履行者,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如由於合同簽定後國家藥品註冊政策變化需要補充臨床前已審評通過技術資料,則乙方負責補充技術工作,甲方承擔所需費用。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變更的條款或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該技術轉讓後,甲方擁有專案的完全處理權(如技術轉讓等)。

4、乙方僅保留本專案申報各級科技成果獎的共同署名權,其它權利如獎金等全部由甲方享有。研究單位署名排序按甲方第一、乙方第二排列。主要研究人員排列次序甲方為一、三、五、七,乙方人員為二、四、六、八。

八、爭議及解決辦法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法律程式,提請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陸份,用中文書寫,甲、乙雙方各執叄份,經雙方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蓋章簽字後即生效,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篇

轉讓方:xxx,男,回族,生於1971年3月18日,昭通市昭陽區人,個體駕駛員,住昭陽區青崗嶺鄉大營村民委員會李家灣村x號。現住昭陽區珠泉路 號。身份證號碼:1850xx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xx,男,漢族,生於1971年3月7日,昭通市大關縣人,個體駕駛員,住大關縣玉碗鎮石灰村民委員會新橋村x號。身份證號碼:0707xx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擁有一輛即將報廢的雲c號客車及昭通至大關縣的客車路線牌經營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20xx年11月15日簽訂《協議》的基礎上,本作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現經營的雲c號客車及昭通至大關縣的客車路線牌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經營,現雙方就有關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轉讓的標的為:雲c號客車及昭通至大關縣的客車路線牌經營權,轉讓價格合計為人民幣大寫陸拾柒萬玖仟玖佰元整 (¥:元)。

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前,乙方已在20xx年11月22日一次性付款貳拾貳萬元整(¥:元);本合同簽訂後於20xx年11月30日前支付貳拾捌萬元整(¥:元);20xx年12月31日前支付壹拾萬元整(¥:元);餘款元待到甲方承諾昭通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將所購新車及營運路線牌辦理為乙方的名字後,再一次性付清。乙方付款以甲方收條為憑據。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將雲c號舊客車及其有效證件交付給乙方管理營運,並承諾所購新車乙方無條件得到昭通至大關的路線牌經營權,並保證昭通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將本合同涉及的路線牌簽訂合同,轉給乙方,如果達不到此條件,甲方自願退還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全款60萬,雲c號舊客車此期間經營的收益屬於乙方所有。

四、20xx年11月份雲c號舊客車經營收益雙方各佔50%。甲方自簽字之日止,甲方負責對此車輛之前債權、債務及違章處罰等一切事項進行處理,乙方不承擔以上所有責任。乙方接車後,車輛在運營中,盈虧及違章一切事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保證所購新車乙方無條件得到昭通至大關的路線牌經營權,並保證昭通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將本合同涉及的路線牌簽訂合同,轉給乙方,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六、本合同違約責任為人民幣大寫壹拾柒萬元整(¥:元)。

七、乙方接車後,公司規定的事項及一切款項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叄份,自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各份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篇

為了保障技術商品合理轉讓,有償付諸應用,促使新產品早日試製並投放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根據自願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技術轉讓給乙方,乙方使用該項技術生產產品。

二、甲方轉讓技術應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和經濟效益。

1.該項技術的引數,所生產產品的數量、質量指標,最低或正常的生產能力,單項規格、公差等。

1.甲方應於年月日以前,將技術的資料和裝置、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年月日派出技術人員名到乙方單位,指導乙方安裝裝置和產品試製工作,並派員參與產品的鑑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對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及時轉讓給乙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技術後續改進內容者除外)。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應對第三方保密,不得擴散或轉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另行轉讓者除外)。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按甲方轉讓技術實施後新增銷售額或利潤的%提成。

(3)雙方按商定的其它辦法計算和支付技術轉讓費用。(如雙方商定有預交定金條款,應專條規定定金的金額和交付時間。)

2.在裝置安裝和產品試製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乙方應為甲方派出的技術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不得向第三方擴散和轉讓(雙方商定同意乙方轉讓者除外)。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如有後續改進,應告之甲方改進內容(雙方協商互不相告者除外)。(如雙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門費,則應在合同中立專條規定入門費的金額,交付時間等。)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質量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和配件,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技術轉讓費%的違約金。如甲方遲延交付技術資料、裝置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轉讓的技術已成為不必要時,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及規格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3.甲方如擅自將向乙方轉讓的技術又擴散,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紕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應按技術轉讓費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應按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擴散或轉讓給第三方,應按技術轉讓費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未將甲方轉讓的技術付諸生產,除應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外,不得干預甲方另將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甲乙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經有關部門證實後,不以違約論,但必須及時告知對方有關情況。

1.本合同從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期為年零個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

2.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屬於同一系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解決,不屬同一系統的,或經主管部門調解不成的,任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請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法院審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付本一式份,交等單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