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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後感4篇 《探究自私基因的影響力》——讀《自私的基因》有感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以進化論為理論基礎,探討生物行為及其進化本質的著名科學著作,由英國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所著。本書引領著讀者深入思考“動物、植物、人類是否都是自私的本質”等深刻哲學性問題。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4篇 《探究自私基因的影響力》——讀《自私的基因》有感

第1篇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在這裡,他嘗試解釋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場,並舉出一些有爭論的學說。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兩大理論體系:“群體選擇”理論和“個體選擇”理論。

群體選擇理論認為:一個群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為了本群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群體要比喻之競爭的另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滅絕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為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所佔據。

個體選擇理論認為: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如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則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並繁殖後代。這些後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後,“利他性的群體”將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一個群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群體中個體行為的影響。

最後,他擺出自己的信念:選擇的基本單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嚴格說來,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遺傳單位基因。

這一章,他給了我頭腦冷靜、脈絡清晰,有公正而嚴謹的求學態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賞這個態度。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並沒有答案的疑問:為什麼會有人呢?

那麼,為什麼會有人呢?他指出,人是儲存基因而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他首先用極為通俗的語言展示血紅蛋白模型,然後,在有了一個具象為基礎的`前提上,闡述複製基因的形成、競爭的出現,以及進化過程。

簡單地說,複製基因自我拷貝,集結起著構件作用的分子組成穩定的鏈,當這樣的鏈越來越多,周圍存在的構件分子日漸稀缺時,不同品種或品系的複製基因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鬥,而“在任何導致產生更高一級穩定性的複製錯誤,或以新方法削弱對手的穩定性的複製錯誤,都會自動地得以延續下來併成倍地增長”,由此導致“生存鬥爭隨之逐漸激化,生存機器的體積越來越大,其結構也漸臻複雜。這是一個積累和漸進的過程”,人,就是這個過程積累和漸進至今的產物之一。

我發現,道金斯對他所闡述的理論底氣似乎並不足,或者說,以他的才華,仍無法在巨集觀上找到一個合適的具有說服力的比喻,來證明基因如何進行自我拷貝,又如何服從自然選擇等。同時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當然”這些詞,這是我不樂見的,這些詞是在不夠嚴謹。

諷刺的是,“碰巧”、“理所當然”、“運氣好”是達爾文主義者慣用的伎倆,如果他們不致於蠢到變節轉而服從拉馬克學說的話。

當然,儘管這樣,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敘述能力,他解釋了基因之成為自然選擇基本單位的原因。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說服力。

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恆的,為爭取生存,犧牲等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機會。基因是自私行為的基本單位,可以肯定地說,能夠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帶有自私特性的。

這一章很長,它顯示了道金斯是一個多麼傳統又地道的達爾文主義者。

我並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過它們太多了。我贊同他提出的:一個(實體)同另一個之間的差別,可以很容易地在環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個或幾個先前的差別,就是這些差別才真正關係到生存競爭和鬥爭,就進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遺傳控制的差別。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4篇 《探究自私基因的影響力》——讀《自私的基因》有感 第2張

第2篇

?自私的基因》作為一本從生物學角度切入的書籍,作者從一開始就宣告他的論斷與社會道德與普世公理無關,他只是試圖用科學的角度來解釋生物是如何演進、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論是如何在長週期內發生的。作者道金斯作為西方無神論的堅定擁護者,堅信用達爾文的演化論解釋生命的複雜性更為合理。

本書確實給了我們一個新的視角來觀察這個世界,作者認為整個生物的演化的基本單元不是生物個體或是群落而是基因,包括我們人類在內的所有生物體,只是基因的生存機器而已。生物個體的生存年限是有限的,但基因的生存年限可能是上百萬年,在這個過程中基因還不斷的進化和變異,但變化的根本目的是讓基因自己更好的複製和生存。

書中提到的布穀鳥幼鳥借巢孵蛋的故事,布穀鳥幼鳥可以在剛出殼眼睛未睜的情況下,用柔弱的身體將其它未孵化的鳥蛋擠出鳥巢,目的只是為了爭奪更多的餵食機會。我們無法用道德來解釋發生的一切,只是生物背後的基因在爭奪更多的繁衍機會。作者提出的自私的基因,可以把它理解為一部生物進化史,就是一部基因的不斷修正,改良,變異,淘汰,進化的歷史。作者認為生物體的利他行為,從本質上講是自私基因的利己行為。生物界的利他,包括群體生活,母愛關懷,其根本目的是基因的延續。可以大膽的猜想基因有著比生物體更長的生存時間,它能夠更長尺度的看待問題,我們傳統文化中的“捨得”,何嘗也不是一種先舍後得,以利他為手段,利己為目的的.策略。這裡我想到了芒格說過的一句話,“我從來不認為誠信是什麼好的品質,應該說從長期看誠信是帶來良好收益的策略。”

看似冰冷的結論,不禁讓我反問,我們的行為是我們自己控制還是隱藏在我們體內的基因在控制?包括我們感冒咳嗽,打噴嚏,是感冒病毒的基因在尋找更多的繁衍機會,我們的行為是基因所驅使的,這點是多麼可怕的論斷?還好作者最後提出了覓母的概念。覓母可以理解為文化的基因,類比於生物學基因,覓母同時具備了複製,傳播,變異,進化等特性。我們是作為基因生存機器而被建造的,但是是作為覓母機器而被培養的,我們人類具備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人類,能夠反抗自私的複製基因的暴政。作為個體,我們的基因通過代際相傳,每傳一代就會損失一些,這樣下去不需多久,所佔的比例對個體來講便會無足輕重。(我們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體現在每一個個體上的基因集體遲早要消亡)但是你能為世界文明作出貢獻,如果你有一個精闢的見解或作一個曲子,發明了電燈,寫了一首詩,所有這些都能完整流傳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庫裡全部消失後,這些東西人能長久存在,永不湮滅,蘇格拉度,達芬奇,哥白尼等人的覓母複合體在今天仍盛行於世,歷久而彌堅。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覓母的另一面,他會讓我們理所當然心安理得的作為基因的生存機器,比如宗教對來世的寄託。我們沒有能力選擇和掌控自己體內的基因,但是我們有機會選擇和掌控甚至創造我們自己的覓母,唯有不斷的學習和獨立思考,可以使我們不止是基因的生存機器這麼一個簡單的外殼。

基因控制著蛋白形成了我們的大腦,為覓母的繁殖和生存創造了條件,且覓母的進化速度遠遠在超過基因的進化速度,作者在上世紀70年代創作這本書的時候,肯定不曾設想如今基因測序技術的發展水平會如此之快,人類在一步一步逼近和干預基因的自然演化和等位基因的競爭。這種干預能否打破基因自私的本性,還是會帶來更自私基因的反抗,或許只有時間來回答。

第3篇

英國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這本書,此後它被翻譯成25種文字、全球銷售超過一百萬冊。它講了兩個觀點,一個比一個可怕。

生物學上,基因是演化的單位。生物體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機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式設計師,人類本質上說都是受一堆程式碼控制的機器人。比如為什麼雌性求偶期間通常會有很長的考察期?為什麼雌性和雄性又普遍採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續基因?為什麼家族成員會照顧有親緣關係的未成年成員?很遺憾,這些都有演化生物學上的解釋。

這有些冷冰冰,卻通常沒有大問題。大問題出在基因和生存機器利益不一致的時候。比如當週圍環境劇烈變化時,人類在現有的基因指導下的決定雖然依然利於現有基因,卻很可能已經不再適應這個環境,不利於生存機器的生存。比如為什麼我們覺得高脂肪高熱量的食物好吃?因為相對人類演化的漫漫歷史,有充足的食物供給的階段是極其短暫的,在長期的自然選擇下,會引導人類多吃高脂肪高熱量食物的基因存活了下來。控制熱量攝入難,是因為我們是在抗拒基因的控制…

單單這樣顯然還不能稱作hard模式。人類同時還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這是道金斯在這本書裡創造的一個概念,之後被廣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單位,大腦則是模因的'生存機器。

和基因類似,模因一旦被創造出來就不再受生存機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產性(fecundity)和長壽性(longevity)經社會選擇而演化。而不同在於,基因需要通過生殖傳播,模因的傳播渠道則多樣的多。這代表著模因進駐腦子的過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搶佔的是染色體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說法,爭奪的是人類的注意力和記憶力。作為堅定的無神論者和無神論傳播者,道金斯在這裡用了宗教的傳播作為例子。

從初版至今將近四十年的變化,似乎人類大大地給模因疏通了傳播管道,而給自己挖了個大大的坑。莫非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麼?!

?怎樣閱讀一本書》的作者曾經談到,讀書的重要步驟之一就是和作者在關鍵詞和論述的含義上達成一致(come to terms on key terms)。缺少這個前提的支援和反對都不紮實。有時候反覆閱讀之後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論述,接著想到一個問題,翻了頁發現這正是作者接下去開始回答的問題,頓時感到隔著時空和作者的腦電波接上了頭,也證明對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時候看到考題就抓住了命題人出卷的意圖。

通常這是讀書最美好的時刻,然而這本書裡這樣的瞬間讓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達順暢,哪怕很複雜的概念也解釋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腦海裡一個揮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時我有多少行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認為人類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並且對人類的設計上各種各樣的不完美有所瞭解,然而這書把我對人類侷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細想想平時“自動駕駛“狀態下的無意識行為,似乎太多可以印證作者的觀點,只覺得寒毛直豎。好在道金斯認為人類還是有希望的!人類唯一的不同在於我們可以利用想象在腦中模擬未來(conscious 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對抗基因和模因的決定,因此他用積極的語調結束了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書。

作為一個重要的disclaimer,推薦這本書是我本人的意願,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為……=)

第4篇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於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資訊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於這種資訊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資訊的對映。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儘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於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資訊的表徵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資訊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資訊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裡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資訊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資訊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並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資訊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裡,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麼的。比如後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願意不願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通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後,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徵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於原來依附於智慧生命的元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於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於人類個體的誕生於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闢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聖,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並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群,蟻群,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著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為,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著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裡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著,愛著,恨著,悠閒著,忙碌著……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麼,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