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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基因讀後感6篇

通過讀書可以學習到各種各樣有用的知識,並且學會寫讀後感,讀後感寫的越多經驗越豐富,手法更嫻熟,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論基因讀後感6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論基因讀後感6篇

論基因讀後感篇1

非常的“難”看,可能我還需要看幾遍才能摸到皮毛。基因的目的是不斷的讓自己延續下去,物體本身只是它的`載體,不同的基因會讓讓不同的載體有不同的表徵,然後就是達爾文的優勝劣汰,好的基因也就傳承了下來。

最精彩的一章是“好人終有好報”,作者用博弈論,採取了計算機程式實現的方法來證明社會中不同的角色競爭下來,採用短期報復,長期寬容生存策略的角色得分最高(前提是和平的環境中)。

頭腦風暴一下,這種教科書型別的書說實話含金量非常高,但是我相信很大部分人都不喜歡看,因為被國小,中學和高中的教科書嚇住了,看這種書容易回想起大學聯考背書,做題的感覺。感嘆一下,中國中國小教育啊,啥時候我擦能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得自然,純真,本位一點,升學的機制也更多樣化一些,不要讓我們回憶起童年時都是一把辛酸淚。

其實這本書從家庭教育來講也做了一個很好的解釋,因為在國外的教育裡面都會告訴小朋友這樣一個觀念,在社會上生存是有一些規則的,而且也是存在競爭的(良性競爭),從基因的角度來講也是這樣的,競爭無處不在,對於家庭教育來講在適當的時候告訴小朋友有競爭(良性競爭)存在對他們的成長應該是非常有幫助的,而不是從小就烏拖邦,或者從小就生活在非黑既白,你死我活的競爭下,凡事要科學,要從實際生活中去應用科學。

論基因讀後感篇2

對於“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要到哪兒去”柏拉圖的哲學三問在讀《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之前,在我心裡仍然是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顧生病的爺爺的時候,進行過很多次的頭腦風暴,風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義在何處或者說什麼樣的人生才算是有意義的。

在《七月與安生》這個電影裡面,記憶深刻的一個內容是一個吉他手要追隨偶像27歲結束生命。這個偶像是因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還好好的,我當時就在想為什麼要年紀輕輕結束生命,這世界這麼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階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會有所區別吧。

科學家們將40億年前還處在混沌時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稱為“原始湯”,在經過無數次且長時間週期的偶然事件的發生(或者說是偶然產生的有機大分子間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現,並將這種生命形式命名為“基因”,而我們人類本身其實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護者。

此刻,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家裡搗亂的貓貓狗狗,我們身體裡,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之前一直覺著人與人之間,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總會找到一個共同的,也就是每個人之間或多或少都是有親屬關係的。現在看來不僅僅是人與人一個物種之間了。

“其實你只要花三分鐘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覺生命無意義的絕望情緒立刻就會佔據你的心靈”,我們的生命是短暫的,短暫到長不過百年。在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大概率上講,體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嬰幼兒,這裡不管是照看還是醫治,老年人會輸於幼兒,相對這兩個群體而言年輕人總是身強體壯一些。歸結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們人類在年輕的時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續,基因有了新的保護者,那之前個體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將影響基因的生存,基因終將會無情的拋棄前一個保護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滅絕、已經滅絕的物種應當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為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式是盲目編制的,為的是永久儲存所謂基因這種稟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說基因是自私的。

整個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萬物從來沒有意義,我們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層次的思考,只不過是自己給自己設下的困頓情境、一個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籠”、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們生命本質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實現,而是追求實現的過程。

這裡舉個例子,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對於無論是家裡的還是認識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識裡都會祝他(她)長命百歲、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等等。但這裡人們可能只沉浸在節日的喜悅,卻不曾考慮過其它哪怕一個小方面的問題,其一就是在老人贍養方面,子女應該怎麼做。以我家鄉這邊的習俗為例,在我父母這一輩,農村當地的習俗就是家裡老么負責贍養老人,作為“報酬”會將爺爺奶奶名下的地給他們去種,其它子女則各過各的生活,完全不理會生養他們的父母。這種情況在老人身體健壯時問題可能不是很明顯,但隨著老人上了年紀,身體機能越來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體力不行時、看別人眼色時,“長命百歲”在我看來,往往是一種惡毒的“詛咒”。因為過於年邁,等到的結果往往是身邊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憶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來陪著自己的是無奈、孤獨和漫漫長夜身體的病痛的吞噬。

當然,這裡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響,只討論了老年人一個年齡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當他開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時,他才算成熟”、“沒有意識的基因構成了有意識的人類,而有意識的人類只不過是沒有意識基因的保護者”,作者帶來的這種嶄新的以基因的視角,來審視生命的意義是我還沒有領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後去到何處,有神論者會說死後會有天堂、地獄之分,但也沒有人死後復活過來向世人闡述兩者,只能說這兩者還只是人們自己的一種幻想罷了。從基因的角度出發,死亡是不存在的,因為基因會像鑽石一般長存不息。我們人類的死亡對基因來說,只不過是沒有保護能力的軀體,因為生育繁衍,基因會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體中,直至再過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類的時間意識的時候,基因找到比人類更好的保護者而拋棄時,人類是否會像已經滅絕了的恐龍般存在於基因新的保護者意識中……

看完這本書,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與繁衍,是作為人類為基因做得最有價值的事。有人會說同性戀者不會像異性戀者一樣育有後代,與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複製過程中也會有錯誤出現的可能,更何況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以dna為遺傳物質構成的個體。對於衰老,有一種理論認為,衰老標誌著一個個體一生中發生的有害的複製錯誤以及其他種類的基因損傷的積累。

讀完這本書,我們也可以通過這種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與不解,如在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可以想一下拖著大自身幾倍的內啡肽走在單纖維努力讓你快樂的一個個肌球蛋白。

就像卡爾薩根的《活著是一個奇蹟》裡一樣“我們dna裡的氮、我們牙齒裡的鈣……都是曾經大爆炸時的萬千星辰散落後組成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沒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總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熱愛的領域,並閃閃發光的。畢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活在當下顯得更重要了。

論基因讀後感篇3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並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複製,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於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穫,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論基因讀後感篇4

這本書的主要觀點是:進化論的作用層次不在個體,也不在群體,而在於基因,生命的本質則是基因複製。

動植物是某類基因製造的機器或工具,基因給各架機器適當的授權,以執行保衛、延續基因的終極指令。機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樣,老城區推倒重來,新樓盤勃然興起,不變的,只有樓裡的居民。

還有另一種基因,它們不創造機器,而只是利用機器,比如病毒等,它們離開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個人認為,這也可以看作是各類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類社會和某些物種,在與基因共生之上,還群體創造了新的無形基因—文化、資訊等,這裡有個新名詞“覓母”,它也在不斷地遺傳和進化。

進化穩定策略ess是非常有用的觀念,能夠從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釋生物群體或個體的各種行為,持不同進化策略的基因機器,生存概率是不一樣的。

然而,如作者所說,當我們對遺傳過程中的自私性瞭解得越清楚時,我們就越有資格去教導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為公益奉獻的美德。

論基因讀後感篇5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通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為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為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建立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裡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祕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祕密的核心。他顛覆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啟了另一道完全不同於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群彼此協同也勾心鬥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複製、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裡的林林總總。 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麼繁雜讓人云裡來,霧裡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於我們瞭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裡來,又將到哪裡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論基因讀後感篇6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國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學家。2001年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他的暢銷書中,於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觀念,顛覆了我們對自身的幻覺,深刻影響了整整一個時代。

這周我們一起共讀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幾個章節:

第一章《為什麼會有人呢》,作者道金斯提出了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在一個具有高度競爭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發跡的匪徒一樣,我們的基因生存了下來,有的長達幾百萬年。這使我們有理由在我們的基因中發現某些特性。作者將要論證的是,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為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第五章《進犯行為:穩定性和自私的機器》。進化上的穩定策略,“策略”是一種程式預先編制好的行為方式。例如,“向對手進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還擊你就逃”就是一種策略。進化上的穩定策略是指,個人的大多數一旦運用這兩種有條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種,所有脫離群眾的行為皆會受到懲罰。基因被選擇,不是因為它在孤立狀態下的“好”,而是由於在基因庫中的其他基因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諧共存而被選擇在一起,這並不一定說明我們必須要像看待蝴蝶的情況那樣,把基因群體也看成是作為單位來進行選擇。基因庫是由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形成的,這組基因成為一個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庫。大部分因突變、重新組合或來自外部而出現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選擇的懲罰:這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復。新基因侵入一組穩定的基因偶爾也會獲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庫中散佈開來。然後出現一個不穩定的過渡階段,最終又形成新的一組進化上穩定的基因——發生了某種細微程度的進化。漸進的進化過程與其說是一個穩步向上爬的過程,倒不如說是一系列從一個穩定臺階走上另一個穩定臺階的不連續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種族》。一個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它的目的就是試圖在基因庫中擴大自己的隊伍。從根本上說,它採用的辦法就是幫助那些它所寄居的個體編制它們能夠賴以生存下去並進行繁殖的程式。如果這個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個體對其他的一些白化體表現出利他行為,那麼不管它情願與否,這個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庫中自然而然地興旺起來。基因有沒有一些比較合乎情理的辦法“識別”存在於其他個體中的其自身的拷貝呢?回答是肯定的。

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父母之愛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來解釋:在受益者體記憶體在這個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們有可能把種族偏見理解為是對近親選擇傾向不合理地推而廣之的結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個體視為自己人,並歧視外貌和自己不同的個體的傾向。

第七章《計劃生育》。撫養只有作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進化上的穩定——至少需要進行某種數量的生育活動。動物往往從其自私的觀點出發繁殖最適量的幼仔。假如它們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們最後撫養的幼仔,會比它們應該生育的最適量來的少。親代個體實行計劃生育,為的是使它們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適度的數值上。

第八章《代際之戰》。親代投資的定義是:親代對子代個體進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資,從而增加了該個體生存的機會(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犧牲親代對子代其他個體進行投資的能力為代價。“幼兒應該欺騙”這樣的提法意味著,促使幼兒進行欺騙的基因在基因庫裡處於優勢地位。如果其中有什麼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類借鑑,那就是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裡有利他主義的成分。

在書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生存的意義:盡力繁殖並努力保證我們的後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興旺”一直都是對一個家族最大的讚美,達到在生物意義上的不朽。第二點就是努力創造覓母——帶有我們標記的思想或事件——並讓其傳播,達到在文化意義上的不朽。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吧。

以前我很討厭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見與狹隘。從古至今,大家都在說:“自私是不好的。”在我們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會有好報的。但是看了本書,我的認知也開始顛覆了。

標籤:讀後感 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