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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講話稿7篇 法制教育:引領正義,構建法治社會

本文將圍繞“法制教育講話稿”展開討論,旨在增強公眾對法律意識的認知與理解,提高國民素質與道德水平。通過解讀法律條文,闡述法律的普遍適用性與社會意義,以期引發讀者對法制教育的重視與思考,為構建法治社會貢獻一份力量。

法制教育講話稿7篇 法制教育:引領正義,構建法治社會

第1篇

早上好!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學法、守法,從我做起》。大家都知道,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國家沒有嚴謹的法律支撐怎麼可能得以快速發展呢?在我國,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憲法。

歷經道道歲月的刻輪和風雨的洗禮,在——的尾聲之前,我們迎來又一個124,一個非比尋常的日子,是值得每個人為之自豪、熱血沸騰的日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制宣傳日。而今年的124更顯特別,它是我國的第三個國家憲法日。今年的主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教育科學發展。

什麼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智慧的視窗,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撥,行為加以制約。

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是一個及其單純而特殊的團體,如果我們從小不培養法律意識,不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是一句空話!我就舉例來說吧:殺人犯趙某僅12週歲,因向一個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麵,遭拒絕,竟將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個國中生楊某,只因與同學幾句不和,竟一氣之下將該同學捅死。事後,他竟無知的說:“是他先來說我的,難道我錯了嗎?”這看似觸目驚心,其實也就是一時的衝動,競釀成了如此大的悲劇。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規範,約束自己的行為。

法律對於我們來說,還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時候違犯了還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為什麼犯了罪,罪在哪裡都不知道,這是對法律的意識太小看了,所以走上違法的道路。我們國小生更要對法律有強烈的意識。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還要護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為自己的人生道路撐上一把健康的雨傘。對於我們國小生來說,我們不需要做什麼大事,我們先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

有人說,法離我們很遙遠,但我卻要告訴大家,法時刻存在於我們的身邊。當有人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座椅,打碎路燈時;當有人騙取他人財物,甚至偷竊時;當有人私自撕毀他人信件,汙衊他人時;當有人哄賣假藥,坑害他人時等等。這些不都是我們身邊的違法行為嗎?這其中有你嗎?有你的家人嗎?

同學們,我們應是“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才能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需要。我們今天的國小生是明天國家各項事業的接班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藍天是湛藍而深遠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吧!

法制教育講話稿7篇 法制教育:引領正義,構建法治社會 第2張

第2篇

今天我們在此召開法制教育現場會會,邀請了派出所的同志來給我們講解法律知識,進行法制教育,我覺得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急需上好而且必須上好的一堂課,使我們獲益匪淺,讓我們再一次用熱烈的掌聲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當前,我國正逐步走向法治社會,各項法律法規正逐步建立健全,學法、知法、守法是每一個公民應該做到而且必須做到的一件大事。剛才,我們從各位領導的講話以及犯人們的懺悔中已經清楚地認識到,守法與犯法其實只在一線之間,在特定情況下,具備基本的法律常識,運用法律常識去指導自己言行往往能獲得法律的保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拯救自己;而對法律一無所知的法盲則會不知所從、一味蠻幹,不可避免地走向犯罪的深淵。

人生最大的痛苦和悲哀莫過於失去自由,失去自由、身陷囹圄時才知道法律的無情和自由的寶貴。認真分析剛才兩名青年的懺悔,我們發現,他們也有過美好的學生時代,他們也不是生來就是壞孩子,他們原來也曾是優秀的好學生,但是他們不嚴格要求,結交了社會上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貪圖一時的享受,沾染上了一些壞習慣,逐步從一名優秀的學生淪為失足青年,可以說致使他們走向犯罪的不是別人而是他們自己,是他們自己首先放棄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放棄了對自己的嚴格要求,放棄了對自由和人生的正確追求,也就放棄了自己,教訓是發人深省的。

無知的人最可怕,無知才會妄為,無知才會導致悲劇,法制觀念淡薄,好逸惡勞,貪圖享受,以身試法,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據統計,當前國內14—25歲青少年在社會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為24。38%,而這一年齡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佔的比例卻高達35。15%,這一數字令人怵目驚心,惶恐難安。目前,在我們同學們當中也有極個別同學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時光,不珍惜難得的學習機會,不嚴格要求自己,存在著厭學、曠課、打架、衣著不整、吸菸、進網咖等不良行為,對學校的規章制度置若罔聞,對學生守則和規範不屑一顧,對老師的諄諄教導充耳不聞,自以為是、我行我素,做著危害自己一生同時也在危害別人的事。在此,我奉勸並告戒這些同學從現在開始立刻懸崖勒馬,改過自新。

學校本著“對學生的終生幸福負責”的教育理念,有決心有信心為同學們的健康成長創設一個優質的人文環境,同時對同學們提出如下要求:

英國著名思想家溫斯坦萊說過:”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瞭解它們,這對共和國來說就像沒有任何法律一樣糟糕。”我們青少年正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錯路,必須鋪設好自己的人生軌道,這就是要注意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制觀念,否則,便會因為不知法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如今法律在一個人的生活中已顯得越來越重要。不懂法律知識的人叫做”法盲”,法盲在生活中容易吃虧,在工作中容易碰壁。一個人必須先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

識,才能將法律作為武器來保護自己。如今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很多:可以學習專業的法律書籍,可以閱讀報刊上的評案說法,可以收看電視的法治節目,也可以直接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只要你是個有心人,學習一點法律知識並不困難。你們都是高中的學生,主要任務是學習書本上的知識,不可能在這個階段學習所有的法律知識。但是作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權利,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你知道怎樣去維護它,這些還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高中生處在一個特殊的成長時期,閱歷相對簡單,社會經驗不夠豐富,鑑別是非的能力也較弱,比較容易受到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社會不良行為的傷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樣年華,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學習掌握自護知識,是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功,有助於邁好人生的第一步,有助於增強與違法犯罪作鬥爭的信心和勇氣。犯罪分子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具備防範犯罪的意識和能力。青少年只有學會了自護,才能在犯罪侵害發生時,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臨危不懼,運用有效的防衛手段,敢於和善於與犯罪行為作鬥爭。

一些在押犯人的違法犯罪都是由“說謊、小偷小摸、義氣用事”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為逐漸滋生、發展的。在越來越多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費觀念和生活觀念的變遷成為重要的誘因。一些學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檔、用名牌,過度的高消費使他們產生不勞而獲的寄生蟲思想,得不到滿足就去偷去搶,墜入違法犯罪的深淵。我們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享受、一時的痛快,而毀掉自己的一生啊!

青少年充滿朝氣,思維活躍,喜歡接觸新事物,但又思想單純、幼稚,思想防線薄弱,容易染上不良習氣。古人云:”立身成敗,在於所染。染蒼則蒼,當黑則黑”。青少年就是這麼一個易染的群體,青少年一旦染上惡劣習性,人生觀和品德就會向壞的方面發展,到頭來只有走向變質和墮落,成為社會的渣滓。因此,拒邪惡,永不沾,抵制各種不良習氣,應該是我們青少年共同的嚴肅課題。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元圓”。英國著名文學莎士比亞說過:”紀律是達到一切雄圖的階梯”。我們要實現心中的理想,就應該時刻不忘記紀律這一”階梯”,做遵守紀律的模範,將遵守紀律的道德觀念落在行動上,從日常生活重的小事做起。希望全體同學以他們為誡,潔身自好,嚴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視自己的不足,勇於改正自己的缺點,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矗

目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歷史階段。

我宣佈:20xx—20xx年度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動,正式啟動!

第3篇

大家上午好!經過了一個平安、愉快的寒假,我們滿懷著新的希望迎來了生機勃勃的20xx年春季。今天是新學期的第一次國旗下講話,我們帶著對寒假生活的美好記憶、懷著對新年的憧憬、對新學期的嚮往,又走到了一起。

同學們,生命只有一次、健康不能重來。生命安全就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這安全不僅關係我們個人、更關係到我們身後的家庭、學校、整個社會、和整個國家。珍愛生命,增強安全意識,讓快樂與幸福伴隨我們的青春。

今天老師將圍繞“安全”這個主題,與同學們一起交流幾個方面的安全問題。

1、同學們養成良好的日常行為習慣,上下樓梯靠右輕走,嚴禁在樓道走廊裡奔跑追逐、跳皮筋,嚴禁翻爬扶欄等危險區域。

2、不摸、不動滅火器材、電線、各種開關;為防止火災和意外事故,除實驗外,所有教室及其他場所嚴禁違反規定使用明火。

3、 在學校各種勞動中注意安全,如掃地,擦窗戶,搬桌子等,預防意外事故。

5、增強安全意識,時時處處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強安全教育。

6、要注意食品衛生安全。現在春季到來了,食物容易變質。不要到無牌小店去購買食品,建議大家中午最好都在學校食堂就餐。不準吃零食,中午時間值班教師為在門口檢查,發現攜帶零食,一律沒收,謹防“病從口入,毒從口入”。

7、要注意心理安全。同學之間要互相體諒和互相理解,多看看別人的長處,尊重同學的不同個性;同時自己也要以平和的心態來處理自己面對的困難。

8、在各項運動中要注意運動安全。上體育課和課外活動前要充分做好準備活動,運動時不要劇烈碰撞,以免撞傷或摔傷。

9、要注意教室的安全。學生上課離開本班教室一定要關好門窗,不能給小偷有可乘之機;

現在的交通發展比較快,馬路上車輛來來往往非常多,在此有必要提醒我們的同學在上放學途要中注意交通安全,也要做好宣傳工作,提醒父母注意交通安全。老師提倡同學們做到以下幾點:注意上學和放學安全,在上學和放學時要抓緊時間,不要在路上玩耍;更不要在公路上亂穿,不在馬路中間行走,要走馬路兩旁人行道;要注意來往車輛;不在馬路上踢球;乘車時不向窗外招手探頭,乘車須抓緊扶手,車停穩後再下車,不乘坐無牌、無證的農用運輸車。

在家活動要注意安全。特別是父母不在的時候,活動要遠離建築工地、道路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不到坑、池、塘、溝、河流、水壩、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不玩火,不燃放煙花爆竹,防止意外傷害。不進入網咖、電子遊戲廳等未成年人禁止活動的場所。出門一定要告知父母長輩知道,告訴他們你和誰在什麼地方玩,要注意時間,不要很晚到家,以免父母擔心。雙休日,不允許到學校玩耍。

同學們受到意外傷害,很多是沒有想到潛在的危險、沒有自我保護意識造成的。我們只要不斷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就能有效地避免和預防意外傷害。假期我們要注意不跟隨陌生人外出遊玩,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讓陌生人隨便出入家門。不隨便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

同學們在家不要自己隨意使用一些家用電器、煤氣灶、衛生浴具等。要在家長指導下正確使用,不能麻痺大意。家裡的電器及裝置發生故障時不要擅自去動。還要注意防盜。

總之,我希望同學們時時處處注意安全,同時合理安排時間,認真學習,按時完成作業,做到學習和休息兩不誤。希望同學們從現在做起,“安全”二字,永記心中,管好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努力養成倡導科學、健康生活、文明守紀的良好生活習慣。

最後,祝各位同學在新的學期裡快樂成長,學習進步!

第4篇

很高興有機會在這裡和大家交流,這一學期的學習任務開始了,相信老師們對各位同學在新學期中的注意事項已經講得很清楚,而我呢,從法律的角度對各位同學再提幾點要求,希望與同學們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範,這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更是我們同學們在自我防範違法犯罪中的法定義務和責任。作家柳青有這樣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緊要處卻常常只有幾步。同學們還沒有走上社會,前面的道路還很長,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學會分析,學會辯別,學會拒絕,才能學會自我保護,否則一旦觸犯法律,法律是無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會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遺憾,後悔莫及。最近幾年,我縣青少年犯罪人數和比重逐年遞增,案件性質涉及盜竊、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搶劫、敲詐勒索等等,而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針對違法犯罪的原因進行分析,才能採取有效措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總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家庭環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師。有的父母脾氣暴燥,子女一有問題,開口就罵,動手就打,這樣久而久之,就會導致子女產生對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觀、自卑心理,失去進取心。還有由於有的家庭父母殘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離了婚,缺乏父愛或者母愛,沒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緒低落,從而產生多疑、孤僻等病態心理,形成人格分裂與性格障礙。也有的雖然父母健在,但是因為教育方法不當,或者父母榜樣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參與賭博等違法活動,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風不正派,或者行為不檢點,這樣時間一長,他們的子女經過耳濡目染,潛移默化,逐步染上惡習,導致有樣學樣,也走上犯罪道路。(據我國某城市對20xx名青少年罪犯進行的調查顯示,他們中的24%來自父母離異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員有過犯罪記錄的,餘下的人是因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會影響,引人誤入歧途。目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各種思潮並存,有些醜惡現象容易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從中學到一些作案方法後不惜以身試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鬆自己的思想建設,缺乏遠大理想和奮鬥目標。以為這只是空洞無物的理論,辯別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夠,法制觀念淡薄,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求上進。不懂得自尊自愛,只追求吃喝玩樂,沒有心思學習,甚至發展到逃學棄學,過早地步入社會,在不良因素誘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學期裡,大家要多學習一些系統的法律知識,逐步樹立較強的法制觀念,有效預防違法犯罪,樹立守法的觀念,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都能正常執行。俗話說籬笆扎得緊,野狗鑽不進。法制觀念淡薄是導致許多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學在新學期間更要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強,不要多管閒事。所謂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別人卑躬屈節,不容許別人歧視和侮辱;所謂自律,就是不隨便亂來,自己嚴格約束自己的言行;所謂自強,就是不甘墮落,奮發向上。我們大家都對犯罪進行自我防範,使自己健康成長,就必須做到尊重自己,嚴於律已,自強不息。一個人倘若自甘墮落,或者自我毀滅,那麼,任憑社會怎樣保護,也是愛莫能助,無濟於事。另外我這裡所說的閒事也不是平常意義的閒事,同學們到社會上多學一點、多看一點根本無可厚非,而且還要鼓勵、表揚,我指的只是與自己、與社會沒有意義的純粹是別人個人的事情,不要出於講江湖義氣,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為。對於哪些是不良行為,相信大家應該有所瞭解。我們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來是品學兼優的,只是由於沒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會上一些閒事,放任自己去參與,抱著一種僥倖心理,從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說有這樣一個案例,也是象你們一樣的兩個學生,他們是同班同學,因為他們之間曾經發生過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學楊某對與他發生過矛盾的張某同學說:等一下,我們一起回去,張某就以為楊某要打他,於是他就去叫幾位所謂講義氣的同學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議如何對付楊某,然後尾隨楊某,其中一人向對方挑釁,而楊某當時可能因為人少對其未加理彩,但後來卻糾集了其餘10多個人,又攔在路上向張某這方挑釁,即而呢,雙方互相毆打,最後張某這方的一同學頭部受到嚴重打擊,被打成重傷,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後果。這是一起聚眾鬥毆案件,(聚眾鬥毆一般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眾鬥毆,或者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或者在公共場所、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或者是持械聚眾鬥毆的,應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眾鬥毆造成重傷、死亡者,就應按照刑法規定,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故意傷害就要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眾鬥毆中故意傷害了他人的身體致人重傷,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刑法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造成重傷要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學之間的一點小矛盾,雙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發生這樣的結局。俗話說:退一步海闊天空,同學們,人生活在社會中,難免相互之間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們心胸放得開闊一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發生許多惡略事件,又何必逞一時之強,釀終身大錯呢?而案件中因為講義氣出手幫忙的同學,同樣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他們的行為其實就是我剛才所說的多管閒事,沒有約束好自己的行為,導致發生如此後果。

所以說我們一定學會面對矛盾時能正確處理各種事情,覺得自己無法解決時,別忘了還有你們身邊的老師。

當然我說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閒事,不是說事不關已就高高掛起,不是碰到與已無關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縮,如果你們自己或者身邊的人碰上壞人壞事,不要一味地忍讓,而是要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來解決。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同學們在課堂上肯定也學過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裡可以通過書本、電視或者網路等途徑學習法律常識,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從而懂得什麼事是可以做的,什麼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驅動去嘗試本來不可以做的事情。

第5篇

同學們,你們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正值花季,你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的支援,理解,尊重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同學們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識的淡薄,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有些現象我們學校也曾發生過,比如:有的同學在我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不摸,小到別人的一根筆,一塊橡皮,大到偷錢,偷飯盒,偷老師的mp3等等。還有的同學愛打架,總之在他們的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有了許多劣跡。當他們走出我們的校園,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你們這個階段,你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了我們,比如網咖,對你們的成長就極為不利,你們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犯罪啊。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一起來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儘量減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現象的發生。

一、認真學習,貫徹和執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國小生守則》。它

是規範學生行為,提高學生素質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則》和《規範》來做,就是一位好的學生。

二、認真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舉辦一次以“法律在我身邊”為主題的中隊會或班會。通過主題班隊會,喚起每位同學的法律意識,使同學們認識到法律無處不在,法律無時不在。遵法、守法應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受侵害。同學們,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祝願我們的廣大教師和學生一同舉起生命的盾牌。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這把雙刃劍,平安、健康、茁壯成長。

第6篇

在全社會大力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大好形勢下,為了進一步讓法制安全走進校園,進一步加強國小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接受法制教育,我們舉辦了這次法制教育報告會,我們非常榮幸的邀請到鎮派出所警官、學校法制副校長李小剛同志為我們全校師生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劉警官的報告深入淺出、引人深思、發人深省、指導性強、十分精彩!如三月的春風吹去了同學們模糊的認識,思想的塵埃,必將有助於培養學生自覺遵紀守法,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己,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學生。讓我們再次以最熱烈的掌聲對劉警官表示熱烈歡迎和衷心感謝!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今天法制安全教育報告會的主要內容,讓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在同學們心中生根、發芽、開花、結果,各班要以這次法制、安全教育報告會為契機,認真落實法制安全教育報告會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通過主題班會、黑板報等多種形式,全方位的開展法制安全教育活動,喚起每位同學的守法意識和安全意識,使同學們認識到法律、安全無處不在,法律、安全無時不在,遵法、守法是我們日常生活的重要規則。我們無論在校內、校外都應遵法、守法,既避免傷害別人,懂得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堅持安全警鐘長鳴。讓我們從小事做起、從身邊做起、從現在做起,共同努力,建立和諧校園,營造良好氛圍,讓法律和安全為我們的學習和成長保駕護航!

第7篇

今天,我給大家上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要講的題目是《國小生應當瞭解哪些法律常識》

xx同志曾經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國小、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學生學習法律知識是當今法治社會的需要。首先,學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法商”,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什麼是犯罪,自覺地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用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正確適用法律對待和處理自己周邊的糾紛,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防止違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

其次,學好法律才能正確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學生享有法律賦予的生命權、受教育權、繼承權健康權、名譽權、人身自由權等權利受法律保護,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例如:有的個別學生父母讓自己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輟學,學生:你遇到這種事情怎麼辦?你學了《義務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父母必須使適齡子女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規定,可以向學校或有關單位報告,求得解決。再如:某家養的狗咬傷了行路的學生怎麼辦?你學習了《民法通則》等127條後,就知道: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總之,只有學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三、學好了法律才能自覺地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法律體現人民利益,違法就是違揹人民利益,損害了人民利益,國家的法律靠全體人民來維護,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學習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從而自覺遵守法律,正確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建設順利進。因此,中、國小生學習法律非常必要。

作為在校學生,你們的年齡基本都介於6至12週歲之間,這個年齡是心理成長,變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階段,用一顆平衡的、正直的心態沿著正確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每個人都會在不同的事業中取得輝煌的成績。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錯了路也許會貽誤終身。我們應當瞭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麼樣的年齡段應當負責什麼法律責任,從而來了解我們中國小生應當掌握的哪幾種法律常識。

(一)18週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哪些保護。

(二)14至16週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16週歲:完全行為能力人。《刑法》規定16週歲為刑事責任年齡;《治安管理罰法》(修改前為《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14週歲為治安處罰年齡,也就是年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人對自己的違法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但認知能力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xx、搶劫、販賣xx、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的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應當以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我們學習了《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就知道自己如果違了法犯了罪,將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或刑罰,從而做到自覺守法、護法,請同學們注意的是:法律不因為你不知道法律的規定,而實行違法犯罪的行為而不追究責任,形象的說:“法盲”觸犯了國家法律同樣要追究其法律責任!這就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三)、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於他們正處於成長髮育的過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穩定的,也是最容易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群體,應由本人及其監護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四)、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傷害的,應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12週歲以上方能騎自行車上路。第六條第四次規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1、學生乘車時應該注意的安全:①頭部、手不要伸出車窗外;②上、下車不要擁擠;③不要強行搭乘機動車;④乘車時不要向車外亂扔東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與司機聊天,影響司機安全駕駛……

2、學生行走時應該注意的安全:①靠右側靠邊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遊戲、打球等;③橫穿公路時,要前後觀看清楚後,確保安全通行,有橫行斑馬線或天橋的地方,要走斑觀線或天橋,不要闖紅燈!④不要向過往車輛拋雜物……

同學們!讓我們利用團、隊活動時間,來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律學習,提高自己的“法商”,讓法律陪伴我們一起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