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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8篇 《共同開發,共享未來》——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

本文介紹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的主要內容和要點,該協議是房地產開發專案合作的重要法律檔案,規定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包含開發範圍、分工合作、資金籌集及分配、專案管理等內容。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8篇 《共同開發,共享未來》——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

第1篇

1。1 根據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釋出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xx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專案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以下簡稱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決策和管理。專案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專案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專案、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專案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專案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專案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2。1 為便於合作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專案部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專案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專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專案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專案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專案所涉一切事宜。專案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專案部例會由專案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專案所涉事項由專案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專案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專案部的例會。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專案部決定。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3。1 合作專案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專案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專案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專案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專案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4。1 合作專案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專案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專案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專案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專案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8篇 《共同開發,共享未來》——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專案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本專案位於,專案暫定名為“”。專案用地面積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專案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平方米)。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xxxxxx萬元整(¥萬元),作為甲方的專案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專案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專案銷售的全部收益。

1、甲方負責辦理本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月以內,取得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月以內,取得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專案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專案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專案用地無界址糾紛,專案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專案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檔案。

5、在專案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專案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專案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專案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專案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專案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專案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專案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專案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專案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帳戶,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專案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萬元)。

4、在專案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帳戶向甲方支付%餘款,即人民幣萬元(¥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專案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專案的相關批文、經稽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專案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專案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專案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專案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3篇

1.1根據某某縣國土資源局關於拍賣某某縣南街片區出讓宗地編號為201004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須知的規定,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決定合作參加某某縣南街片區出讓宗地編號為201004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竟買,拍買購得某某縣南街片區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合作開發。

1.2專案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以下簡稱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決策和管理。專案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專案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專案.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專案部統一管理。

1.5合作專案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2.1為便於合作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某某縣xx房地產開發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專案部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和房地產銷售,是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

2.2專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專案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其它設綜合.工程.銷售.財務.工程預決算專職人員,受委派方和專案部領導。由甲.乙方另行協商委派。

專案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專案所涉一切事宜。專案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專案部例會由專案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專案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專案部的例會。

3.1合作專案的土地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土地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由乙方支付。

3.2建築和安裝工程基礎及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配套費用,本專案的全部稅費由乙方負擔。

3.3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職工社會保險費.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3.5甲方派員到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乙方負擔。

3.7上述未涉及到的有關本專案所發生的一切成本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4.2合作專案所需資金由乙方籌集,實行專案部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甲.乙雙方印鑑。資金的支出由專案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本專案竣工後,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房屋出售後甲方除預留全部售房款%為甲方管理費.及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外的全部收益歸乙方。

第六章.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土地拍賣機構佣金.土地出讓金.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由乙方自籌並向由關部門繳納。

6.2合作專案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由乙方負擔,甲方繳納。

6.3專案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由乙方繳納。

6.4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工程款由乙方負擔。

6.5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設計費由乙方負擔。

6.6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監理費由乙方負擔。

6.7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專案部根據合作專案的進度另行確定,費用由乙方負擔。

7.1合作專案的工程前期工作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乙方具體負責經辦,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7.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8.1合作專案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8.2合作專案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材料。

8.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專案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專案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8.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9.1專案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由銷售部負責對外銷售,所售房款進合作專案設立的獨立帳戶。

9.2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由乙方負擔。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9.3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的審定由合作專案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9.4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9.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專案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11.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責任由乙方總負責,具體保修單位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確定。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金額的5%計算,乙方應在房屋銷售款預留給甲方。

12.3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14.1本專案的開發.房地產的銷售.物業管理等其他市場風險概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應風險責任。

14.2本專案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建設資金斷連,導致專案建設中止,乙方應無條件將本專案交甲方實施。

14.3在本專案實施過程中,因本專案發生的一切民事.行政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支出或將要支出的各種費用及對價,乙方應無條件的負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15.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專案向他人轉讓。

15.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6.1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6.2乙方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6.3財務人員未經專案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17.1合作專案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專案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7.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專案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專案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專案部行使。

17.3本專案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7.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許可權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7.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7.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專案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7.8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專案.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儲存。

18.1合作專案完成後,專案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歸乙方所有。

18.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8.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6本協議書一式__份,其中正本__份.副本__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__份,副本各方各執__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合作各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共贏的原則,以及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的理念,為明確權利和義務,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作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專案名稱:____ (以專案正式報建批准名稱為準) _____ 第二條 專案地址:____ __

1、合作開發專案佔地____ 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 ___土地,使用年限:_____。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從當地居民土地合作開發方式獲取(需向土地合作方支付部分現金和回遷部分合作開發住宅)。

1、甲方為實際操盤運營方,負責專案整體和全壽命週期運營管理,以管理和部分現金出資;乙方和丙方負責按約定的比例以現金出資投資;在本協議簽訂後在萬寧市註冊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新農村建設和共享農莊等各類地產形式的投資開發)進行該合作專案以及後續新增投資專案的正常經營運營管理。

2、合作開發專案總投資為____ 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方案設計、專案報建手續、建築安裝工程及配套工程、銷售與入夥管理、專案有關管理費用等。

第五條 出資比例:公司註冊資金為 _____ ___ 萬元,實際認繳資金為 ___ _ 萬元。其中甲方以運營管理入股,並現金出資 ___ __ 萬元,佔公司 %股權;乙方以現金入股,出資 _____ 萬元,佔公司 %股權;丙方以現金入股,出資 ____ __ 萬元,佔公司 %股權。本協議簽訂後,各方應按上述約定按出資額50%轉賬到各方共同確認或指定的賬戶;根據專案推進情況或由於新增投資專案導致出資額不足時,各方應按上述股權比例和原則追加投資。

第六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執行董事,按公司章程規定履行職務。設總經理一名,由甲方擔任,設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一名,由各方協商一致指派。

第七條 專案公司設監兩名名,由乙方和丙方指派,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職務。執行董事和專案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不兼任監事。

第八條 各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五年內不得無故轉讓持有公司的股權,確實需要轉讓的,應事先取得各方同意。同等條件下其餘兩方享有優先購買所轉讓股權的權利。

第九條 公司經營所得利潤,原則上每個專案竣工驗收和入夥後應進行分配一次;若公司進行滾動開發應由合作三方共同協商利潤分配事宜,原則上每年分配一次;由各方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第十條 若專案開發的房產建成後出現銷售或其他困難,可經各方協商一致按各方股權比例分配房產作為收益,各方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產。

第十一條 公司的資金由三方協商指派專人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 財會管理人員的聘任須由各方共同商定。其中出納由乙方指派,會計由丙方指派。 財會管理部門須制定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崗位職責

第十三條 財務管理人員須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做到日清月結。各項財務收入須經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作為記賬憑證。

第十四條 各項財務支出須在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並授權的管理範圍和執行許可權內進行。每項財務支出須由被授權的相關責任領導審查批准。

第十五條 各專案中的房產建成後,由各方協商一致按照市場價格確定銷售價格區間。

第十六條 公司合作開發建設的專案的成本核算、決算編制、財產清償、利潤分配等,須嚴格遵照國家財務稅收制度執行;同時確保各合作開發專案總成本或總費用不超過該專案啟動前的專案策劃概算範圍。

第五章 專案工程建設的承包、發包和計價辦法

第十七條 專案公司成立後,應將本專案工程發包給有較強實力(能接受部分墊資和工程進度保障)承包人。

第十八條 專案工程發包給承包人時,工程的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應符合當地市場行業慣例以及正常的價格取費標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生效後,各方可各自委派有相關專業背景的專人共同組建“專案部”聯合辦公,共同確定專案部領導的職責分工、各部門的組建和人員的聘任、財務制度和各崗位職責的建立、落實專案管理、工程進度安排、銷售服務、以及與各級政府管理部門的聯絡等事項。

第二十條 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由甲、乙、丙三方組成,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由執行董事召集主持,原則上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高階管理人員或監事,決定有關人員的報酬事項;

5、審議批准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以及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的分立、合併、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甲方全面負責專案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和決策,負責各合作專案工程的土地獲取談判、專案方案設計、專案報建、政府(含村委或其他組織)關係協調、工程建設發包與管理、房產銷售工作、專案入夥使用等各環節統籌和管理。

2、甲方有權委派出納負責專案開發經營過程中的`出入賬管理。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專案建設所需的對應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4、甲方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根據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等。

5、甲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公司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後或正式運營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6、做為公司董事: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擬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擬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擬定公司增加和減少註冊資本、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設立分公司等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和公司經理人選及報酬事項;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乙方丙方有權監督甲方對合作專案及專案公司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

2、乙方丙方有權委派會計負責專案開發經營過程中的賬目管理與財務結算。

3、乙方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專案建設所需的對應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4、乙方丙方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根據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等。

5、乙方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公司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後或正式運營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終止協議。同時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還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或專案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 公司經營期屆滿或合作開發專案完成後需要終止合作、解散(專案)公司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由各方按照股權比例和實際出資情況分配公司剩餘資產。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海南省萬寧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丙三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九條 公司投資和運營管理以具體合作專案為單位,原則上由公司股東會決定是否新增投資合作專案。當各股東即甲、乙、丙三方對新增投資合作專案有異議,各方可以協商調整對新增合作專案的股權或出資額。

第三十條 如因國家政策、火災、水災、颶風、大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無必要的,則本協議應當友好協商解除,各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位於__市_區__路的“___”專案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本協議中由甲、乙方雙方合作開發的專案位於:__市_區__路,專案暫定名為:__(以下稱“本專案”),專案用地面積為:__平方米,簽約時土地用途為:___用地(本專案合作開發過程中進行土地用途的變更),宗地號為:__號,簽約時使用權人為:___有限公司。(以上詳見宗地圖、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

2、本專案是通過對位於__區_路的___號地塊(以下稱“本專案所在地塊”)合作開發,建成(什麼樣的社群),並在銷售獲利後雙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實現甲乙雙方互惠共贏;

3、本專案計劃開發總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其中地上___層(包括住宅面積__平方米、商用面積__平方米),地下__層(面積__平方米),上述面積若因政府規劃審批等原因導致變動,應以規劃審批的實際面積為準;

1、本專案計劃投資總額__萬元,甲方出資__萬元,乙方出資

2、甲乙雙方共同成立專案公司負責管理本專案的建設與銷售。專案公司的設立方式、公司名稱、股權比例、公司章程、人員配備、財務制度及運作機制等均由甲方制定,本協議中有約定的,依據該約定;本協議中未約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後確定;

3、在本專案中,乙方負責辦理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土地用途變更、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變更至專案公司名下,在此基礎上甲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萬元整,作為乙方開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費用。

1、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向甲方提供本專案所在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

2、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中第二條第3款的資金,以確保專案前期工作的正常進行;

3、乙方應與本專案所在地塊所有權人(即__有限公司)的股東洽談協商,以取得__有限公司百分之五十一以上股權的形式實際控制本專案所在的地塊;

4、乙方實際控制本專案所在地塊後,負責辦理土地用途變更、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變更至專案公司名下,甲方應予以協助;

5、在乙方實際控制本專案所在地塊後,甲方負責出資人民幣__萬元成立專案公司,並保證設立後的專案公司的企業型別、經營範圍等符合動作本專案。專案公司設立後,由甲方暫時取得專案公司100%的股權;甲方負責辦理該專案公司的全部設立手續,設立該專案公司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以其擁有的__有限公司_%的股權向專案公司出資(以下如沒有特別說明,所稱專案公司均指甲方出資後的專案公司),乙方出資後,甲方擁有專案公司_%的股權,乙方擁有專案公司_%的股權;

7、專案公司由甲方經營,甲方指派__擔任專案公司的__職務,指派__擔任專案公司的__職務;指派__擔任專案公司的__職務;

9、對上述第三條第6、7、8、9項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共同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為此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專案公司在經營管理本專案過程中的其它事項,由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指派的人員協商後,以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方式做出決定,但不得違反本協議中(包括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已經確定的內容,否則責任方應認定為違約。

1、本專案完成後,甲乙按雙方各自所持有的專案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51:49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獲得全部收益的51%,乙方獲得全部收益的49%);

2、若本專案中的房產建成後,銷售取現暫時困難,也可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按上述第四條第1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為收益,雙方應對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定第三者權益;

2、如果乙方中途需要將專案股權轉讓,甲方擁有優先購買權,乙方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及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地塊自行開發或與第三者進行轉讓、改造、合作租賃事宜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或者設定任何第三者權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能及時取得合作開發土地的報批報建手續,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2、若甲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全部履行出資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同時,乙方有權終止與甲方的合作;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它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導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中相應條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5、因甲乙雙方指派人員的行為所導致的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違反,均視為指派該人員的一方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履行、解除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方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專案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對補充協議的違反,視為對本協議的違反;

3、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可修改本協議中的部分條款;凡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應簽訂書面協議;對修改後的協議條款的違反,視為對本協議的違反;

4、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全部履行完畢後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第6篇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釋出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專案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以下簡稱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決策和管理。專案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專案實施。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專案、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專案的土地。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合作專案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專案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為便於合作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專案部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專案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專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專案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專案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專案所涉一切事宜。專案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專案部例會由專案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專案所涉事項由專案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專案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專案部的例會。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專案部決定。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合作專案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合作專案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專案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專案部確定。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專案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專案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專案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專案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專案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專案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合作專案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專案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專案部根據合作專案的進度另行確定。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號,2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應價超過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合作專案的工程前期工作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合作專案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專案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合作專案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專案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專案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專案設立的獨立帳戶。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的起草由合作專案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專案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專案向他人轉讓。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第7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專案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本專案位於,專案暫定名為。專案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年。專案總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平方米)。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萬______元),作為甲方的專案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專案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專案銷售的全部收益。

1、甲方負責辦理本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專案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專案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專案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專案用地無界址糾紛,專案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專案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檔案。

5、在專案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專案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專案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專案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專案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專案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專案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專案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專案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專案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賬戶,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專案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3、自甲方取得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

4、在專案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賬戶向甲方支付%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稅發票。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專案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專案的相關批文、經稽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專案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專案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賬戶。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專案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專案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專案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8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釋出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專案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專案(以下簡稱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決策和管理。專案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專案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專案、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專案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專案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專案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2.1為便於合作專案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專案部全權負責合作專案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專案的最高權力機構。專案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專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專案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專案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專案所涉一切事宜。專案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專案部例會由專案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專案所涉事項由專案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專案部的日常工作,主持專案部的例會。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綜合部設經理人。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部設經理人。

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專案部決定。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財務部設經理人。

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

3.1合作專案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專案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專案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專案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專案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10專案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4.2合作專案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專案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專案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專案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專案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專案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專案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專案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專案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專案部根據合作專案的進度另行確定。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8.1合作專案的工程前期工作由專案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9.1合作專案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專案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專案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專案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專案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

,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專案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的起草由合作專案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專案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12.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專案向他人轉讓。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_____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_____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專案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16.1合作專案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專案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專案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專案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專案部行使。

16.3本專案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許可權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專案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專案、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儲存。

17.1合作專案完成後,專案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專案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