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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讓協議合同技術祕密10篇 "保護技術祕密的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協議合同是指合作雙方就某一技術進行許可和交換達成的協議。技術祕密是指任何對實現技術有實質性意義的實用技術資訊。技術轉讓合同中的涉密資訊需要在協議中進行規定和保護。

技術轉讓協議合同技術祕密10篇

第1篇

鑑於:“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專案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使用者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使用者,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第三代cdma行動通訊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移動通訊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有關第三代cdma行動通訊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移動通訊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的軟體(元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cdma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cdma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3.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並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體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後,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體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於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僱傭關係的人員(以下合稱僱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如前述僱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責任。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資訊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轉讓方僱員及/或關聯企業。

按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cdma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並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執行上述第9條之約定外,並應返還從合同對方取得的的財產: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基於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後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檔案/資料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技術轉讓協議合同技術祕密10篇

第2篇

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

13.爭議解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3篇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技術轉讓(技術祕密)合同示範文字。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讓與人將其擁有的技術祕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祕密使用權和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約定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受讓人或共同讓與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第4篇

技術轉讓合同 合同型別: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合同編號: 科技合字(19)第號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受讓方:(公章) (甲方)技術轉讓方:(公章) (乙方)中 介 方:(公章)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 簽訂日期:19年月日合同 有效期限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 研製單位│││ (個人)││├───────┼──────────┬────┬──────────┤│研製完成時間 │ 年月日│主要研製│││ ││ 人員 ││├───────┼──────────┼────┼──────────┤│組織鑑定單位 ││成果鑑定│ 年月日││ ││ 時間 ││├───────┼──────────┼────┼──────────┤│獲獎日期、等級││發獎單位│││ ││││├───────┼──────────┼────┼──────────┤│ 已應用單位 ││技術商品│││ ││轉讓方法││└───────┴──────────┴────┴──────────┘一、所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二、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三、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四、技術指導的內容: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七、使用費及支付方法:一次總付: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其他方式: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九、違約責任:十、爭議的解決辦法: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十二、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 地址 │││ 技 │ (公章) ├──────┼────────────┤│ 術 ││ 電話 │││ 受 │├──────┼────────────┤│ 讓 ││ 帳號 │││ 方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地址 │││ 技 │ (公章) ├──────┼────────────┤│ 術 ││ 電話 │││ 轉 │├──────┼────────────┤│ 讓 ││ 帳號 │││ 方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 地址 │││ 中 │ (公章) ├──────┼────────────┤│ ││ 電話 │││ 介 │├──────┼────────────┤│ ││ 帳號 │││ 方 │├──────┼────────────┤│ │ 負責人: │ 開戶銀行 ││├───┼──────────┴──────┴────────────┤│ │意見: ││ 鑑 │││ │││ 證 │││ │ (公章)負責人: ││ 單 │││ │││ 位 │││ │ 年月日│├───┼──────────────────────────────┤│ │意見: ││ 公 │││ │││ 證 │││ │ (公章)負責人: ││ 單 │││ │││ 位 │││ │ 年月日│└───┴──────────────────────────────┘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技術轉讓方__份,技術受讓方__份,中介方__份,鑑證單位__份,公證單位__份,受託單位所在地技術市場管理機構2份(其中1份報__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第5篇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一章定義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執行和生產

1.3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6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引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為公眾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資訊,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11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

1.12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

1.13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資料、程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資訊,包括計算機程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資訊,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

1.14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2.1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

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資料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3.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3.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為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本章第3.1條、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3.3.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3.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3.3.4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3.4本章第3.1條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4.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4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4.5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檔案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8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4.10如技術資料在交付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許可方應在收到許可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被許可方。

5.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被許可方應為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為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

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許可方應為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6.1為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核,考核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式進行。

6.2考核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稽核考核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宣告

6.3如果經考核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核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核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如果經考核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核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如果在如下的考核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7.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2許可方保證本專有技術是最新的現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規定予以開發。

7.3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為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

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7.8如果許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項保證義務,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或索賠損失,和/或要求被許可方賠償損失和/或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

如果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的上述書面通知後十四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其已接受被許可方的要求。

8.1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

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9.1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為,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1.2無法使合同產品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

對上述解除合同,許可方應退還被許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9.2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2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10.1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10.2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資訊,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洩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資訊。

10.3.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洩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1.1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果許可方對本專有技術有所改進,許可方應免費將該改進許可被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11.2被許可方有權對本專有技術予以改進,此類任何改進的獨佔權利屬於被許可方所有。

被許可方應將其改進通知許可方並免費回授給許可方非獨佔性使用。

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許可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許可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支付。

被許可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被許可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許可方。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13.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

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1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深圳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

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雙方之間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5.9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獨立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價格和支付:方案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3.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3.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3.2.1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元_________(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3.2.2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2.3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3.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

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3.3.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3.3.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稽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

3.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獨立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所出具的與合同產品銷售。

3.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6篇

專有技術轉讓協議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鑑於:

1.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專有技術(下簡稱專有技術);

2.乙方擬向甲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並甲方擬受讓該專有技術。故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從乙方受讓上述技術,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專有技術;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全部生產技術資料及生產工藝、原料製作及購買途徑;

3.乙方負責教授甲方人員該項全部技術(包裝、原料、產品等),乙方並現場進行技術服務;

4.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及相應人員掌握並根據該技術生產出合格產品;

5.乙方並承諾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技術改進和發展都將提交給甲方。

6.改進和開發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開發的一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7.合格標準:雙方按市場已有的暢銷產品為標準檢驗乙方專有技術生產的產品為合格。

1.甲方向乙方支付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專有技術的.總價格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資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1.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2.付款期限:乙方向甲方全部轉讓____________專有技術合格之日起 天內支付轉讓費,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其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資料。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3.如果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和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將所欠缺的專有技術資料交給甲方。

1.乙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2.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六、違約責任: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七、仲裁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2.一方拖延、部分、瑕疵履行合同約定的,對方可終止合同。

3.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

第7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該專案屬計劃)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__(地點),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標準,採用______方式驗收,由甲方出具技術專案驗收證明。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於____方。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其他(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用專利技術合同本文書籤訂。

三、計劃內專案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專案此欄劃(/)表示。

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範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洩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第8篇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和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本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2.1 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和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某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條的規定返樂部分合同產品。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

(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十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賬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成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三十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二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7.1 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_________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____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予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擠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9篇

鑑於:“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專案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並得到特種行業使用者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鑑於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於社會和行業使用者,轉讓方願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_____系統及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______系統及______技術。“______”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現有______技術的後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______”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後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______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後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於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複製、展示、發行、修改、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3.轉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於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並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體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後,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體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於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前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並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僱傭關係的人員(以下合稱僱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如前述僱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責任。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資訊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於轉讓方僱員及/或關聯企業。

按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______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_____%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並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於全額轉讓費_____‰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執行上述第9條之約定外,並應返還從合同對方取得的的財產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合同生效後,受讓方基於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後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之檔案/資料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10篇

通過甲乙雙方在專案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專案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專案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2、甲方承諾,將要求甲方關聯公司及分廠(簡稱“下屬公司”)給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術轉讓所需有關資料,並確保它們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沒有任何誤導成份;

3、除非在現行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會將此協議書的內容及乙方所提供的專業意見,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況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5、在乙方於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所確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2、對甲方新專案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專案之財務測算;

3、圍繞專案融資,與甲方人員共同準備所需要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公司介紹、融資專案方案設計、專案可行性研究、審計報告、商業計劃書、專案經營預測表、合作方案;

4、設計專案融資之方案,並積極聯絡境內外潛在投資人(合作方);協助甲方與有關投資方進行溝通、談判,以取得對甲方最為有利的結果;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戶提供的各類檔案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洩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1、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工作內容),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3、甲方承諾在實現收益(即資金到甲方帳號的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計算金額劃入乙方帳號;

6、雙方共同承諾:將共同對技術轉讓工作程式進行復核,確保技術轉讓來源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2、協議所規定的有效期屆滿,雙方未能就續簽協議達成一致。

3、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中的條款,另一方保留終止本協議之權利。

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若甲方和投資方發生法律訴訟,需乙方協助調查,甲方支付乙方所發生的差旅費用及其他甲方認可的費用。但乙方需保證投資方及其資金的合法性,若因此發生法律訴訟,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本協議之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滿3個月終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如認為有繼續合作的必要,可以續簽合同。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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