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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紀律執行情況自查報告3篇 "財經紀律自查:優秀的執行情況報告"

本文旨在介紹一份關於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的自查報告,該報告系統地分析了企業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以及內部控制方面的合規情況。通過自查報告的細緻審查,企業能提升整體財經紀律執行水平,強化風險控制,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

財經紀律執行情況自查報告3篇

第1篇

小冀鎮黨委、政府對本次財經紀律執行情況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以書記荊瑞芳為組長的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專項檢查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並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

1、私設“小金庫”方面。按照有關檔案的要求,我鎮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鎮財政所法定賬目統一核算,設立專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隱瞞、滯留、佔壓應當上繳國庫和財政專戶的各項規費收入和罰沒收入行為,不存在私設“小金庫”。

2、財務管理方面。我鎮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財務管理規定,嚴格執行主要領導“一支筆”簽字制度,嚴把財務程式,要求財務人員對於不合理、不規範的票據堅決不予入賬。同時嚴格要求機關幹部在接待費用上嚴格執行規定,做到一客不多陪,儘量安排大夥就餐,嚴格控制待客標準。公車不外借,同時也不借用企業等部門車輛,公車不私用,降低油耗和維修成本。

3、財經紀律執行情況。我鎮認真執行財經紀律的有關規定,做到了“七五”,一無私設“小金庫”,侵吞、截留、挪用、做支公款情況;二無用公款報銷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或讓下級組織、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報銷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情況;三無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用為名佔用管理、服務物件財務的現象;四無侵吞、截留、挪用、揮霍或違反規定借用集體資產、資金、資源情況;五無以虛報、冒領等手段套取、騙取、或者截留私分國家強農惠農資金專案情況;六無違反規定扣押、收繳群眾款物或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規定收取費用、謀取私利現象;七無監用職權,不廉潔履職的行為。

一年來,我鎮因財務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執行到位,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全鎮領導幹部執行財經紀律情況良好,但我們仍感肩上責任大,任務重。今後,我鎮將更加嚴格地執行財經紀律。

1、認清形勢,不斷提高對財經紀律執行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我鎮首先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加強管理,努力形成保持財經紀律執行行為規範的長效機制,在已有成績的基礎上,力爭把財經紀律執行工作做得更實更好。

2、堅定目標,把財經紀律執行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嚴格遵守有關財經紀律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合理編制開支預算,預防各種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發生,紮實推進財經紀律執行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財經紀律執行情況自查報告3篇

第2篇

為認真落實揚州市紀委六屆六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按照揚州市統一部署,市紀委緊抓“三個重點”開展全市財經紀律執行情況專項檢查。

重點開展自查自糾。各鎮、辦事處,各部門單位根據揚州市紀委下發的通知要求,迅速開展自查工作,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對照揚州市明確的5個方面檢查內容和20xx年以來財政、審計部門檢查反饋意見,深入查詢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在執行財經紀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及時糾正到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自查自糾工作負責。各單位要完成自查工作,並向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報送《儀徵市財經紀律執行情況自查表》和自查工作報告自查表及自查報告上報前需經本單位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簽字背書。

重點開展組織督查。市委農工辦、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切實發揮監管作用,督促指導各鎮、辦事處和各部門單位認真開展自查,市財政局重點對各鎮、辦事處和各部門單位自查情況把關,市委農工辦重點對各鎮、辦事處農經部門自查情況把關,市審計局重點對20xx年以來審計發現的違反財經紀律問題進行“回頭看”。市紀委將會同市委農工辦、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等,選擇部分單位開展督查,重點檢查相關單位開展自查、問題整改和建章立制等情況。

重點加強組織領導。根據要求,我市將成立專門工作班子推動專項檢查工作。各鎮、辦事處,各部門單位也要高度重視,由主要領導牽頭,建立工作班子,抓好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各牽頭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推進。市紀委、監察局將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對抵制檢查、頂風違紀的,嚴肅處理並以適當形式予以公開曝光,推進專項檢查工作順利開展。

第3篇

市委、市紀委財經紀律執行、違規吃請和公款吃喝專項檢查2個檔案下發後,江都區委、區政府、區紀委高度重視,將2個檔案作為當前“正風肅紀立規、完善制度‘籠子’”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區紀委牽頭,監察、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參加的檢查工作組和專項整治工作組,強調凡不按要求組織檢查或檢查不認真、走過場的,發現問題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時的,制度不健全或執行制度不嚴格的,一律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區紀委制發《關於在全區開展財經紀律執行情況檢查的通知》(揚江紀發〔20xx〕12號)和《關於在全區開展違規吃請和公款吃喝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揚江紀發〔20xx〕15號),繪製《財經紀律執行情況自查表》和《違規吃請和公款吃喝問題專項整治自查表》隨通知一併下發,要求各鎮、各部門(單位)、各重點園區對照排查,如實填表,經本單位蓋章,黨組織、紀檢組織、分管財務負責人簽字背書後上報。針對各單位自查上報問題,兩個工作組逐一下發《整改督辦單》,要求相關單位限期整改並報結果。

結合全區87家單位自查情況,檢查工作組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結合紀檢監察機關和財政、審計部門日常督查工作,經研判會商,分別對部分單位開展實地檢查。通過查閱賬冊、盤點現金、調查談話,檢查有無“小金庫”、公款私存及近年來公務(商務)接待工作等情況。

除實地檢查外,區紀委案管室、信訪室、黨風室對20xx年以來監督檢查、案件查處、廉政評估中發現和群眾舉報反映的涉及違規吃請和公款吃喝的問題線索、信訪反映進行“回頭看”,發現公款吃喝案例2件,分別是邵伯鎮勞保所違規公款吃喝和丁夥鎮高橋村工作日午間飲酒等問題,對7名當事人立案查處。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區檢查組進行分類處理;對尚不構成違紀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督辦單》,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對涉嫌違紀的問題,交財政、審計部門進行跟蹤檢查,結果報區紀委、監察局;對自查報告無問題、實地檢查中發現問題的3家單位,區紀委、監察局分別約談黨組織、紀檢組織負責人,正視存在不足,抓好問題整改,壓實壓緊“兩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