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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的計劃2篇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風險

本文旨在介紹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的計劃。該計劃旨在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預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身體安全。我們將全方位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增強職工的安全管理能力,為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的計劃2篇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風險

第1篇

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廣泛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等,要經常進行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勞動紀律教育、法制教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業教訓教育。其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新聘用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公司、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

2、各崗位新聘人員要經過現場學習、培訓,並經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1)新聘的各類人員,必須經過現場安全規章制度的學習、現場見習和跟班操作等培訓步驟。

2)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1)在崗生產人員應按規定進行有針對性的現場考問、反事故演習、技術問答、事故預想等現場培訓活動;

2)公司內部崗位調動及脫崗一個月及以上的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裝置系統,熟悉操作方式的跟班學習和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4、公司組織全體員工集中進行安全知識學習的次數不少於兩次/年,並且在學習完成後即進行考試,對不合格者進行補考及重新培訓。確保各崗位人員熟練掌握有關氣體事故現場急救、緊急救護、消防器材正確使用的方法。

5、各部門領導參加的培訓,應有安全方面的課程內容。新任命的生產部領導,應經有關安全的方針、政策、規程制度和崗位安全職責的學習,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6、對違反規程制度造成事故、裝置故障和嚴重未遂事故,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對當事人應停工進行安全教育。

7、對於壓力容器、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操作訓練,考核合格,取得資格證後才能上崗。

8、公司建立安全活動日和在班前班後會上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認真填寫各種安全管理臺賬,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結合實際,開展和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專案經理:對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負總的領導責任。貫徹國家、行業和本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專案安全管理制度,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各級、各職能部門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主持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工程師:對專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技術措施負直接責任。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負責審查改善工人勞動條件的技術教育;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施工隊隊長:對本專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在組織施工時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上級的有關規定;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發現違章作業現象堅決制止;在施工中認真實施安全生產製度並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實施細則,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安全紀律教育;發生重大事故及時上報,認真分析事故原因,並提出改進措施,加以落實。

工長:對施工專案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教育並帶領本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按章作業;每天上班前開好安全生產會,認真執行安全交底;對本班組成員思想或身體狀態反常,採取相應對策或調離危險作業部位;在組織施工生產的同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並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企業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嚴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點去做。

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兩米以上高空作業,沒有搭設跳板或平臺時,繫好安全帶。

非專業電氣和機械的操作人員不使用或亂動機電裝置。各種電動機械裝置,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

技術部門:嚴格遵照安全生產的要求編制工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同時編制安全設計措施;對於企業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裝置,認真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解決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機械電力部門:加強對機械裝置的檢查、維修、保養,早檢查、早預防、機械不帶病作業,汽車不“三超”;保證安全裝置完備、靈敏、可靠,確保裝置的正常、安全運轉。

材料部門:保證安全生產用材料、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供應,並符合安全生產的質量要求。

勞資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種工人、調換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督促基層做好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的計劃2篇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計劃: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風險 第2張

第2篇

學校安全關係到師生生命安全,關係到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建國以來黨和國家一貫的安全生產方針,也是學校正常工作開展的保障。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加強中國小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國中國小安全和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識,強化日常管理,狠抓各項科學預防措施的落實。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計劃。

全面落實上級檔案精神,積極開展“安全文明校園”、“交通安全學校”和“等級食堂”的建立工作,不斷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做到無重大火災、爆炸、重大交通安全、集體急性中毒、踩踏、坍塌等各類學校安全事故。

1、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深入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各教學班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經常對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讓“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們幼小的心裡,懂得哪些行為是安全的,哪些行為是不安全的,達到他們行為的規範化。任課教師,不管是什麼課(包括室內室外課),都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要堅守崗位,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實驗,教師實驗要規範,把安全問題考慮周全。

經常利用集中學習時間,認真組織全體教師、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學習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常見事故的預防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及用水、用火、用電等安全等安全知識。要加強對職工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崗位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和保護能力。每學期要組織全體學生開展一次緊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練,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不斷完善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

學校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安排後勤人員和督促相關人員排除。

牢固確立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的意識。把學校安全管理列入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議題,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及時處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逐級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不斷完善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辦法,加強對各部門、教職員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實獎懲措施。

制定和完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市教育系統重大問題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及時上報並協助查處各類事故,認真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對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要求處理。

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認真執行每月一次、開學、放假前以及惡劣天氣前後的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全面排查重大危險源,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並登記建檔,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制定並實施應急預案,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3、注重設施裝置的投入,確保安全管理的各項活動和措施落實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時注意安全設施裝置的投入,將安全教育、培訓、活動的經費列入學校支出預算。按規定配足學校門衛,完善和規範學校消防、防盜、防暴等各類安全設施裝置,為確保學校安全提供物質保障。學校重點單位,如實驗室、閱覽室、電腦教室、辦公室,由相關人員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1.建立安全工作領導管理機構,構建學校安全管理網路健全。

1.結合各種活動,開展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教育的工作。

2.綜合學科教學,滲透安全知識教育,使安全教育內容真正進課堂。(責任人:各教師)

1.規範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嚴防學校群體性疾患的發生,衛生保健制度落實。

2.加強學校飲用水的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檢測,確保安全。

4.高度重視傳染病的防治工作,堅持學生定期體檢制度。

1.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符合公安、交警部門的安全標準,嚴格禁止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的車輛接送學生,並落實相應制度

2.開展中國小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國小生交通安全小黃帽活動,學校邀請交通部門有關人員來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講座。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減少交通事故。

1.學校的校舍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及消防、衛生、規劃、建設等各種標準。校內在建工程落實嚴格的安全措施,應逐步治理危房,破舊房。

2.校舍安全的定期勘檢檢查,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鑑定的危房,立即制定修繕計劃和方案,儘快修繕、加固或拆建、新建或封閉停用。發現危險校舍、建築物、構築應當採取相應的措施,並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限期解決。

3.消防安全工作:學校建築物必須按照現行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要求設定疏散通道,做到不鎖閉、不封堵、不佔用,

4.經常檢查電器裝置和消防設施,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

2、總務處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定期對教室以及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對廚房、電腦室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用電,用水以及其他方面不存在安全隱患。

3、杜絕學生攜帶刀具,棍棒,爆炸品等物品進入學校。

4、結合安全教育周、119消防日、禁毒宣傳教育及放學前“一分鐘教育”等活動,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危害等多方面教育。

5、學校組織師生參加各種集體外出活動,都必須制訂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和安全預案,確定安全負責人,並報教育行政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