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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勞動合同範本5篇 《勞動契約示範:簡單、全面、易懂》

這裡為大家提供一份簡單的勞動合同範本,方便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及個人,也可以用於參考、修改或作為模板。本合同涉及雙方的基本資訊、工作內容與薪酬、保險及各方權利義務等內容,可保障雙方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糾紛。

簡單的勞動合同範本5篇 《勞動契約示範:簡單、全面、易懂》

第1篇

乙方: 性別: 年齡: 籍貫: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鑑於餐飲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實行綜合計時制,即雙方約定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包兩餐時間),乙方每月休息 日。

乙方的工資:每月為人民幣 元整(¥ 元)。工資按月發放。

1、甲方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須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 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並遵守了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為的,工資依合同約定發放。

3、 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本酒店根據具體情況,對節假日休假的規定如下:五一勞動節休假 天,國慶節休假 天,春節休假 天,若休假期間正常工作的,工資按雙倍發放,若乙方將這些假期拿到其他時間休,則節假日期間的工資照平日工資標準發放。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損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頻臨破產或生產經營不善發生嚴重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制勞動的;

(六)除合同第八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訂立合同,雙方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同意重新訂立合同時,可共同協商下重新訂立合同。

(八)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1、乙方應立遵守本合同有關法律規定,向甲方履行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和經營資訊,包括管理訣竅、客戶名單、產銷策略等;

2、乙方如違反合同約定或違反甲方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充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即對甲方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採取法律行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索賠經濟損失,直至追究乙方的行事責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可追究甲方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無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的部門申請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甲方簽名:

簡單的勞動合同範本5篇 《勞動契約示範:簡單、全面、易懂》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年月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替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四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根據、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日)。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公司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4、乙方同時與其他工作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工作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3、公司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 提前解散的;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工作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公司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第5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

三、工作時間簡易勞動合同書範本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週 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第十三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