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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讀書徵文4篇 "培育閱讀習慣,演繹成長之路——國小讀書徵文"

在國小生中,閱讀對於成長和學習是極其重要的。本次徵文活動旨在鼓勵國小生閱讀,促進他們的寫作技能。我們希望能夠通過這個機會,讓孩子們愛上讀書,享受閱讀帶來的樂趣和啟迪。

國小讀書徵文4篇

第1篇

走進書的世界,在書的海洋裡遨遊,去觀察書的形象,去傾聽書的話語,去品味書的奇妙。

我喜愛上讀書,純粹是個偶然:以前我並不喜歡讀書,我認為讀書太乏味,沒意思,不如在家裡盡情玩耍,可媽媽不讓,整天讓我在書櫥裡閱讀,東一摞,西一摞,南一摞,北一摞,我彷彿變成了一隻被關在籠子裡的小鳥,失去了自由,我不禁苦苦地說道:“讀書真苦啊!”媽媽見了,心想:這招不起作用,我得換一招!嘿嘿!

一天,媽媽帶著哥哥和我去了唐山書店,第一次走進書店,“呀,媽媽,這裡的書真多呀!”我和哥哥不約而同的說道。媽媽說:“我有事,需出去一下,你們就在書店裡看書,聽見沒?”我和哥哥小聲的說:“聽見了。”話音剛落,媽媽轉身就走了。

書店裡靜得很,彷彿每個人的心跳都能聽見,無心看書的我東走走,西逛逛,很乏味,抬頭看看,人們都在那裡貪婪的汲取著書中的`營養,有大人、有學生,大家各有各的需求,也各有各的收穫。見大家都在讀書,我只好從書架上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話》翻看起來。一會兒,我就入迷了:我為賣火柴的小女孩傷心不已,和我一樣大的年齡,卻生活的那麼悽慘,看看我們的幸福生活,我不禁感到無比的高興;我為皇帝的愚蠢哈哈大笑,為拇指姑娘拍手叫好。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轉眼就到了中午,媽媽來接我和哥哥,我把書輕輕地放入書架上,依依不捨地離開了書店,媽媽看看我的神情,高興地說:“我的寶寶愛讀書了!”

從此,我熱愛上了讀書,我家書櫥裡的書已經被我全部看完,他們給予我許多知識與奧祕,於是,我便去借書、買書。

國小讀書徵文4篇

第2篇

記得小時候,在我入睡前,我的媽媽便會翻開《一千零一夜》,給我講裡面各種各樣的故事,雖然那時我還不懂事,不懂得故事中的情節,但我非常喜歡聽媽媽講書中的故事。媽媽也藉此開導我,自己去看書、去細細的品味書,去認真的瞭解書。

從那時起,我就漸漸的喜歡上了看書。隨著時間的.流逝,書就成了我形影不離的夥伴。現在,我對書有著像飢餓人對食物的渴望;像鳥兒對天空的眷戀;像魚兒對大海的依戀……它那神奇的魔力像磁石一樣牢牢地吸引著我。

曾有一次,我正在書房裡津津有味地看書,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吃午飯的時間,直到媽媽三番兩次地叫我去吃飯,我才極不情願地放下手中的書本,去吃飯。我之所以這麼喜歡看書,是因為他就像我的隱形老師,在我被困難打倒後,它開導我,讓我從失敗的陰影中走出來,繼續向著成功前進;書是我的知心姐姐,在我受到傷害時,有不解的問題時它又會教導我,安慰我。

而也不僅僅是這些理由,因為書中的情節,那擁有完美結局的童話故事,情節中的悲歡離合,人與人之間的情同手足,友誼之情等樣樣都使我怦然心動,那驚心動魄的畫面總是一遍又一遍的浮現在我腦海中。

到現在,我已經讀過了《查理九世》、《格林童話》、《書包裡的老師》、《湯姆叔叔的小屋》……而且還熟悉了許多舉世聞名的作家,如:曹雪芹、周銳、格林兄弟、魯迅、居里夫人、安徒生……這些作家的書籍使我一生受益。

書,我要謝謝你,是你為我插上了知識的翅膀,帶我領略人世間最美的真諦;書,我要謝謝你,是你為我照亮了人生的道路,讓我向著希望之光前進。書,你是我人生道路上最好的朋友!

第3篇

我的讀書生活是漫長的,也是不可缺少的,因為書,是我的良師,是我的摯友,也是我的一個隨時“想去就去的樂園”,它把我的童年生活“點綴”得五彩斑斕。

記得我剛剛“遇到”書時,我才上學前班,爸爸出差洛陽時給我帶回一箱兒童圖書,上面既有拼音又有圖畫,讓我愛不釋手。每天晚上我都要爸爸媽媽給我讀上一兩個書上的'故事,才能安然入睡。

後來,他們說我長大了,馬上上國小了,再說拼音我也差不多會了一半,所以爸爸媽媽不給我讀了,要我自己看,但那樣做可吃力了,有的不會只能跳過去,有時剛把一句拼出來,上一句就忘了,拼了半天一個故事也記不全。那時我就想:“一個小故事就這麼難讀,別講大本的小說了呢!算了,不讀了,以後再讀吧。”就這樣,那一大箱圖書被我遺忘在櫃子裡了。

後來我上了國小二年級,已經學會不少漢字了,於是我把櫃子裡的書全部翻出來,移到床頭的小木桌上。每天寫完作業時,我就坐在床邊靜靜地看會兒書。這下可比看拼音閱讀輕鬆多了,可有時遇到沒學過的字還是要靠拼音的。

看著這些故事,我可真興奮呀,恨不得一下子把它們全讀完。雖然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可我已經非常滿足了。我還選了幾本我最喜歡的小故事書,把它們帶到班上,和同學們一道分享,同學們可羨慕了呢。

現在我已經是五年級的學生了,學會了邊學邊品味的讀書方法,而且讀書時還把好詞佳句摘錄下來,日積月累,作文成績便慢慢提高了,以前作文只有“五顆星”的我,居然得了“六顆星”,甚至“七顆星”!這都是書的功勞呀!

我喜歡讀書,因為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我就是這樣一步一步地走過來的。

第4篇

最近剛讀完《女巫》這本書,當我看完第一章,就立刻被這本書的內容深深吸引進去了。

羅爾德達爾是這本書的作者,書裡大概講的內容是這樣的:一個小男孩他的爸爸媽媽暑假裡把他送到了奶奶家,奶奶住的那座城市裡,是女巫最多的。他的奶奶最懂女巫,奶奶告訴小男孩,:“孩子,你以後出去玩一定要小心,女巫大王也是在這個城市裡面,她們能聞到小孩子的味道,對於她們來說,小孩子的味道是臭臭的,一聞就能聞出來,間隔十米都能聞到。現在就讓我來告訴你女巫的長相。首先,女巫都沒有頭髮,她們都會有帽子遮住頭,而且頭皮上都會有很多紅疹。接著,她們都沒有腳趾頭,她們會穿一些大鞋子,用來遮擋。最後,就是每個女巫都會戴手套!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她們都不會拿下手套,除非,所有女巫聚集到一起,沒有任何外人她們才會拿下來。沒坐城市都會有女巫,不過,我們這裡女巫最多。因為,女巫的大巫在這裡,女巫大王會把所有女巫召集起來開會,會議的內容就是最近毀了多少小孩子,她們會想盡辦法把小孩吸引過來。例如:她們會到所有賣糖和製造糖的廠裡,偷偷的下毒藥,讓孩子們中毒,她們應該說是有多狠就有多狠!從此以後,小男孩天天注意身邊的人,看看誰是女巫。

一次,小男孩和奶奶去一家會所玩,他對奶奶說:“奶奶,你在這裡聊天,我自己去玩了!”“好,你過一會兒就回來啊,別走遠了!”奶奶回。他把整個會所轉了一圈,還認識了一個好朋友叫帕魯斯,他們倆一起到會議廳裡玩,突然會議廳的大門打開了,他們倆趕緊躲到木板後面,從門縫中看見一個先生正在邀請一大批女士到會議廳裡喝茶,等所有人都入座了,其中一位貴婦站起來說:“先生,您可以走了。”先生走後,剛才那位貴婦站出來大吼道:“安靜!”底下便沒有了聲音。她接著說:“好,現在可以摘下你們的'帽子、手套、脫掉鞋子了!”女士們都按照貴婦的樣子去做,全部脫好後,眼前的這一幕簡直讓小男孩不敢相信他所看到的是一群——女巫!他告訴自己要鎮定!想辦法不被女巫們發現,那位貴婦就是女巫大王!接著,大王就開始跟女巫們講話,大約說了兩三個小時,大王讓女巫們把鞋子穿好,帽子和手套戴好,準備離開,可就在要走的時候,一個女巫突然叫道:“我聞到了孩子的氣味!臭臭的!”接著,所有女巫都開始聞了起來,“在這!”一個女巫指著我和帕魯斯,於是我們倆被女巫大王變成了兩隻小老鼠,我趕緊帶著帕魯斯來到奶奶待的地方,奶奶說晚上吃晚宴的時候,讓我們倆鑽到她的裙子底下,跟著她一起去廚房,把食物裡放上解藥,這樣,我和帕魯斯又變回人樣了!

暑假過完了,但是小男孩永遠也忘不了在會所裡發生的那件事。大家聽完了我的介紹,一定也很喜歡羅爾德達爾寫的《女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