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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機關公文常用結語彙編大全

黨政機關公文是黨政機關在處理黨政事務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公務文書,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進行依法行政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在黨政機關公文寫作中,由於寫作目的、寫作內容、文種使用的不同,其結束語也應有所區別。下面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黨政機關公文常用結語彙編大全,希望大家喜歡!

黨政機關公文常用結語彙編大全

01

通知

通知適用於釋出、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通知的種類不同,其結束語也有一些細微的差別。

批轉、轉發性通知只要在正文說明批轉或轉發的檔名稱和發文機關的意見等基本事項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再寫結語;如果要進一步闡明發文機關的具體指導意見和要求則以“請按通知要求辦理”“請認真貫徹執行”“請研究貫徹”等為結束語。

釋出性通知主要用於釋出有關的行政法規和規章、辦法、措施。正文內容寫完即結束,可以不單獨寫結語。

指示性通知主要用於上級機關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些事項,在通知中要交代任務,提出工作原則和要求,讓受文單位貫徹執行,具有強制性與行政約束力。因在內容上已有具體要求,所以不用單獨寫結語。

一般事務性通知主要用於告知某一事項或傳達某一資訊或通知有關單位或人員參加一些重要會議。如需要強調時最常用的結語是“特此通知”“以上通知,望遵照執行”;結尾處還可以再次明確通知主題或作必要的說明,如“……的具體辦法另行通知”;有的事務性通知在正文事項寫完就可結束。

02

通報

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表彰性通報主要用於表揚先進人物、推介先進經驗。表彰性通報要表明行文機關對通報表彰物件的態度,提出表彰決定,發出號召或提出要求,常用“……決定給予 ……通報表揚,並號召向……學習”,“要求……”等結尾。

批評性通報用來批評單位或個人影響較大、典型性較強的錯誤或問題。結尾處要提出告誡,引申出應當吸取的經驗和教訓,加強整改,以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或有的放矢地提出希望和要求,如“望有關部門引以為戒,防止……”;也可用“特此通報”作結。

情況通報用於傳達重要精神或知照重要情況。一般在正文末尾提出指導性意見,或針對情況提出希望和要求,可以不單獨寫結語。

03

公告、通告

公告與通告都屬於周知性公文。公告的作者通常是國家領導機關,而通告的作者可以是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也可以是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作者範圍比公告廣泛。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無論是知照性公告還是祈使性公告,都具有釋出的內容重要,時限比較緊急,釋出機關級別高的要求(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各省市人民政府及人大等,級別不夠的單位只有獲得授權後才能釋出公告),所以在公告的正文之後,一般都用“現予公告”“特此公告”作為結束語,除了以此表示釋出的是重要重大事項外,祈使性公告還有要求遵守有關規定的意思。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規定性通告是向社會有關方面公佈應當遵守的事項,對公眾有一定的制約性。常用“特此通告”“此告”作結。

知照性通告是向社會有關方面公佈需要周知的事項,並不提出具有約束性的執行要求,只在結尾寫明執行日期、要求或希望。

禁管性通告公佈一些令行禁止類事項,常以“特此通告”作結語,以示強調,引起公眾注意的效力。

04

報告

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回覆上級機關的詢問。

工作報告主要彙報一個單位、一個地區、一個系統的全部工作情況或某一方面的工作情況,常用用“特此報告”“以上報告,請審閱”“以上報告如有不妥,請指示”作結。

情況報告即向上級機關反映情況的報告,一般用來彙報本地區、本單位發生的重大性、特殊性、突發性事件,在一定範圍內帶有傾向性的情況等,可用“以上報告妥否,請指示”“特此報告”“有何指示,請電告”作結。

答覆報告用於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這類報告的內容要體現針對性,上級詢問什麼,就答覆什麼。答覆報告結尾一般用“專此報告”。

意見、建議性報告提出建議,要求上級機關批轉給下級機關的工作報告,常以“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部門執行”“請予批轉”“如無不妥,請批轉”等請求式用語作結。

報送報告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送物件或有關材料的報告。結尾用“請審閱”“請審閱批准”“請查收”。有時報告結尾也可以省略習慣用語。

05

請示、批覆

請示與批覆是黨政機關公文中為數不多的雙向對應文種,只要下級部門有請示,上級部門就一定會有批覆。

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下級機關在遇到超出自己權利範圍、超出自己能力範圍、超出自己認識範圍的事項時,都要及時向上級部門請示,以求獲得批准、幫助。下級機關提出請示是為了使請求事項得到答覆,因此在正文之後,要以期復請求語來結尾,這是請示必不可少的內容。

請求指示的請示是當下級機關對該不該辦、該怎麼辦某件事沒有把握時,就要請求上級給予指示。常用“以上請示當否,請指示”,“是否妥當,請批覆”作結。

請求批准的請示,如專案、方案、規劃、審批指標、費用、物品等是下級機關辦理公務時在物質上、許可權上感到不足無法辦理時,請求上級給予人、財、物方面的幫助。結尾用“特此請示”,“請批覆”。

如果是情況緊急的請示,應在標題上寫明“緊急請示”,在提出請求事項後,常以“專此請示,懇請批覆”作結,以表明事情的緊迫性。

請示結束語必須規範、醒目。常用的還有:“妥否(可否、是否可行),請批示”、“如可行,請批轉有關單位執行”、“以上請示,請批准”、“請予審批”、“請核批”、“特此請示”。

批覆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只要是有請示,無論是請求指示的、請求批准的,上級機關不管是否同意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都必須在稽核後給請示單位一個回覆。

批覆常用結語為:“此復”、“特此批覆”。有時也可省略,自然收尾。

06

意見

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意見的使用範圍比較廣泛,可用於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作為上行文,主要是對某一主要問題或某一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議、看法,呈報上級批准或批轉執行;作為下行文主要是對工作作出部署安排,闡明指導方針,提出具體意見;作為平行文,主要是向平行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提出諮詢,闡明主張或徵求意見,提供建議給對方作為參考。因此,意見的種類不同,則需要根據不同的內容選用適當的結束語。

如果是指導性意見、實施性意見,通常採用“以上意見如無不妥,建議批轉各地執行”“以上意見,請結合實際情況貫徹執行”作結。

呈報性意見、建議性意見結束語一般用“以上意見供領導決策參考”“以上意見供參考”。

商洽性意見通常採用“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部門執行”作結。

鑑定性意見通常寫完主體部分的結論即可結束,不再另寫結語。

07

決定

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部署性、法規政策性決定由於政策性強,有明顯的規定性和指導性,事項具體,要求堅決貫徹執行,結語常用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處置性決定,就是處理、佈置並告知具體事項的決定,其內容如表彰先進、處理問題、設定機構、安排人事等。有些表彰先進的決定要在正文的末尾發出號召,提出希望;處理問題的決定則以指出教訓作結,起到警戒作用。

08

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

按照函的用途可分為申請函、商洽函、詢問函、答覆函和告知函。

申請函在告知請求事項後要提出請求,大多采用“可否,請覆函”“請予支援”“請予批准”“請核准”作結語,也可用“請大力協助為盼”“望准予……是荷”。

商洽函在提出問題或就某一問題提出協商解決辦法後,常用“請研究函覆”“以上意見,請予函覆”“請函覆”作結,以期待得到對方的答覆或幫助。

詢問、答覆函:這是一種上下級之間或同級之間都可以使用的函。詢問函一般用“特此函達”“懇請函覆為盼”“請覆函”“盼復”“請即覆函”作結;答覆函則用“此復”“專此函覆”“特此函覆”“謹作答覆”作結。

告知函只是讓對方瞭解事情的進展情況,一般不需要答覆,結尾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達”。

09

紀要

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由於紀要需要準確概括會議內容,向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會議精神,所以在紀要的結尾部分一般要包括紀要上報和下發的單位,以便相關部門及時瞭解和掌握會議內容。

紀要的結尾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有無。若正文部分文意已盡,可不再另寫結尾。有的結尾常常列出尚未解決的問題,或指出今後工作的努力方向,或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表示謝意等。

由此看來,黨政機關公文的寫作比一般的應用文更加嚴謹、規範,其語言表達更加莊重、洗練,在公文的專用詞語中,就有一類是結尾用語。在黨政機關公文寫作實踐中,大多數的結語與發文機關的行文目的、行文要求有密切關係,它表明了發文機關的意願,如上行文的結語往往是向上級機關表達請求指示批准,下行文的結語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執行,平行文結語更多帶有商榷的意思。特別是“請示”這樣的呈報性上行文,結語是正文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因此,瞭解常用黨政機關公文結語的寫作要求,是寫好黨政機關公文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