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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銷售協議書2篇 達成合作,共創未來——委託銷售協議書範本

《委託銷售協議書》是指當甲方擁有某一商品或者服務時,可以將其委託給乙方進行銷售,最終以共同達成的銷售收益為目的所訂立的協議。該協議書作為一種商業合同,應對委託銷售方和代理銷售方的權利和義務等方面進行約束和規定,以確保雙方的權益。

委託銷售協議書2篇 達成合作,共創未來——委託銷售協議書範本

第1篇

為了更好地繁榮我國新聞事業,_________(以下稱乙方)與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就乙方在由乙方所主辦的_________網(_________)上代理銷售甲方圖片之合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天府圖片網上釋出銷售,甲方圖片。

□獨家委託全面代理銷售(甲方不得將乙方代理圖片提供給除甲方所在單位以外的'其他媒體有償使用);

□獨家委託代理網上銷售(甲方可以將乙方代理圖片提供給除甲方所在單位以外的其他紙質媒體有償使用,但必須在提供圖片時向乙方說明使用單位情況)。

2.3 甲方圖片必須具有獨立版權,並保證其真實性,如果因為版權或新聞真實性所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完全承擔。

2.4 經甲方委託後,乙方可以進行甲方提供圖片的網上釋出和銷售,甲方不得擅自將此圖片提供給其他網站進行網上釋出。

2.5 甲方有權利對自己委託交易的圖片的交易情況進行查詢。乙方經營甲方圖片時,一經成交應立即將成交結果(包括數量,價格,用途)通知甲方。

2.6 交易結束後,乙方在收到交易收入的一個月之內與甲方結算。雙方按照扣除乙方營業稅後的收入分成,分成比例為:

2.7 乙方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甲方上月應得稿費。

2.8 乙方在甲方委託的許可權內獨立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越權經營,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並收回乙方越權經營所得收入。

2.9 乙方有責任通過必要的技術手段保護甲方委託經營的圖片的版權及其它合法權益。如發生的第三方侵權,對追討回的收入雙方應在扣除甲乙雙方為追究侵權責任過程中發生的必要費用後,按2.6款中所列明的比例進行分配。

2.10 甲方收入原則上由甲方個人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交納稅款。甲方要求乙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時,乙方有義務代其代理相關手續,並向甲方提交稅單。

2.11 甲方允許乙方出於促銷的目的,在印刷樣本,出版電子刊物,網路宣傳等方面使用甲方委託代理的圖片。乙方將通過對圖片的技術處理來保證其版權不受侵犯。

3.1 本協議生效期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2 如在本協議有效期滿或在延長期滿時有一方提出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3.3 除法律認可的不可抗力外,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3.4 協議條款的任何補充,須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簽定補充,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和理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4.1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期限屆滿,如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協議的要求,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4.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3 未經過對方許可,甲方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銷售協議書2篇 達成合作,共創未來——委託銷售協議書範本 第2張

第2篇

為弘揚書畫藝術,倡導真品與精品意識,建立良好的書畫藝術品銷售網路,便利書畫收藏者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委託銷售本協議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銷售乙方所提供的本協議附件:“委託銷售清單”中所列的書畫作品,代理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1、甲方需認真制定填寫“委託銷售清單”並於本協議簽定後不能隨意更改“委託銷售清單”上作品價格(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對本協議約定的交易價格保密,因洩露交易價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附件:“委託銷售清單”所列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任何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披露作品瑕疵。

3、甲方保證所委託乙方推廣及銷售的藝術作品為書畫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如因甲方提供劣品偽作而影響乙方經營信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的執行,並要求退回藝術品成交金額和賠償損失。

4、在委託展銷活動期間甲方可選擇藝術品自己保管或委託乙方保管。

5、甲方在移交作品時須在“委託銷售清單”上簽名,以確保作品為真跡。

1、乙方負責把甲方的藝術作品資訊及銷售資訊及時向揚州書畫收藏界及企業家進行推介,並可根據甲方提供的“委託銷售清單”中的書畫作品,進行直接的市場銷售。

2、乙方負責為為此次書畫展設計、提供藝術作品展廳。

3、乙方負有為甲方委託銷售的藝術作品的保管、銷售、結算及未出售的藝術作品的完整性的義務和責任。如因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甲方藝術作品損害或損失的,應由乙方按雙方的約定進行賠償,以確保“委託銷售清單”中書畫作品擁有者的經濟利益。

4、乙方需在書畫作品展銷活動結束後二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銷售情況,七個工作日內付清屬於甲方的全部款項。

四、甲方代理銷售乙方藝術作品,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從以下兩種支付甲方報酬的方式方法中任選其一,選中的在括號內雙方簽名。

1、由甲方對代理銷售作品定價(即“委託銷售清單”中成交價),成交後,甲方支付乙方定價30%的佣金。 如實際銷售金額超出代理銷售作品定價,超出金額甲乙雙方按三七分成:甲方佔30%,乙方佔70%。() 2、由甲方對代理銷售作品出底價給乙方,甲方應給乙方留一些盈利空間,代理銷售作品成交後,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制定的“委託銷售清單”中的作品底價款。()

五、作品交付及驗收:甲乙雙方在交付的同時對作品進行現場驗收。

六、雙方經簽訂委託銷售協議後,甲乙雙方責任義務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及附件:“委託銷售清單”是甲乙雙方業務往來的合法依據和結算依據。

七、雙方在協議生效期內,任何一方的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都應按實際損失價值給予另一方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方便甲乙雙方異地簽約,除本協議簽約交換印信外,附件“委託銷售清單”列印件加蓋雙方印章後具有本協議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協議簽名和印信為識別)。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