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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最新三篇

優秀的總結是給人努力工作的動力的,回顧這段忙碌的工作,所有的淚水都將是你人生的寶貴的財富,你知道總結怎麼寫嗎啊?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最新三篇,一起來看看吧。

律師個人工作總結範文最新三篇

律師個人工作總結1

作為一名專職律師,本人在過去的20_年裡認真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依法、誠信、盡職、盡責執業,忠實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業使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 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認真完成律師事務所指派的各項任務,無任何被投訴記錄。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行業規範,履行法定職責

本人在執業過程中,認真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和言論。積極主動的服從律師監管部門和律師事務所的監督和管理,在訴訟活動中嚴格遵守法庭紀律,尊重法官,按時出庭、提交法律檔案,積極配合法官的審理工作。在辦案過程中從未做過以不正當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不偽造證據或誘導、威脅委託人、證人提供虛假證據,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屬違反規定傳遞信件,錢物或與案情有關的資訊;與同行之間,積極團結、互相協助,不做詆譭同行聲譽的事情;沒有采用貶損、詆譭、降低收費標準等不正當手段進行業務競爭的行為;嚴格按業務操作規程辦理,沒有損害國家社會和當事人合法權利的行為;與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相互關係中,沒有非工作場所會見的行為,沒有請客送禮和指使當事人送禮、行賄的行為,沒有假借他人之名向當事人所要財務的行為;沒有從事違法和有悖律師職業道德、公民道德規範,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行為。沒有受到任何行政機關、監管部門的任何一項行政懲罰或行業處罰。

二、遵守律師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

本人嚴格遵守律師協會章程,認真執行律師協會決議;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律師行業規範和準則;積極參加律師行業業務培訓;積極認真參加律師網路培訓。

虛心認真地接受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積極承擔律師協會委託的工作,履行律師協會規定的法律援助義務自覺地維護律師職業榮譽,維護會員間的團結;按規定交納了會費。

三、辦理法律服務業務的數量、類別和服務質量,辦理重大案件、群體性案件

本人在過去的一年裡,積極開拓案源,共承辦十餘件訴訟及非訴訟案件,依法、誠信、盡責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限度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利益。對委託事項可能產生的風險能夠如實告知委託人,從不故意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做不恰當的或虛假的。對委託人支付的費用能夠做到合理開支。對委託人提供的保密資訊能夠嚴格保密,不損害委託人的合法權益。積極努力為委託當事人處理好每一個案件,受到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四、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參加社會服務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本人在過去一年裡積極履行了法律援助義務,參與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時積極參加法律體檢、法制宣傳、積極捐款、提供法律幫助等公益活動,在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參加社會服務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方面表現突出。本人積極地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婦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併為多位想提起離婚之訴當事人做好調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積極的調解工作,既減輕當事人的訟累,又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及時息訟解紛,促進了當事人的和解,增進了團結。

五、受行政獎懲、行業獎懲

在過去的一年裡,積極參加律協及司法局組織的各項評選及其他一系列相關活動,通過學習其他廣大優秀律師同行的先進工作事蹟,不斷增強自己的努力奮鬥、積極進取的信心,為以後的工作和學習增添了動力。在接下來的一年,我還將繼續努力,積極參加評選及其他一系列相關活動,使自己業務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斷得到提高。在整個20_年中,本人沒有受到過行政機關以及行業管理及部門的任何行政和行業處罰,在新的一年裡,我將一如既往地嚴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種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盡努力為當事人服好務。

六、參加繼續教育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斷學習時事政治、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為進一步提高自身的業務本領,精心收集了當年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組織律師認真進行學習,並做好學習筆記。通過自學或參加網路培訓學習了《_法》、《_法》、《_法》《_法》、《_法》等新老各項法律理論和法律實踐知識。作為一名律師,只有不斷地學習,不斷地豐富自己的視野,政治過硬,知識過硬,作風嚴謹,才能擔當起時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負當事人的期望,才能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做出應盡的貢獻。

七、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參加新_所組織的黨建、學習培訓本人認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積極參加事務所組織的一系列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提高和增強了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堅定了律師職業信念。通過新臺州所的黨建工作,對黨的歷史、黨的政策、黨員律師先進事蹟的學習,深刻領會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和精神。

過去的工作有成績,也有不足,需要不斷提高和改善的地方還有很多。但是,為社會服務、讓當事人滿意是本律師的不斷的追求。今後的工作中,要積極查詢自己在執業理念、業務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與不足,在辦案過程中自覺恪守“忠於法律、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公平競爭、嚴格自律”的原則。再接再厲,銳意進取,依照《_》和律師職業道德賦予的職責,為社會提供更為優質的法律服務。


律師個人工作總結2


我的這次實習時間是從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認真完成領導和其他律師交辦的工作。在律師們的指導下,我開始熟悉這個行業並慢慢進入“律師”的狀態,對律師事務所運作的程式和法律實踐有了一定的認識和體會。

在實習期間,我親身接觸到了律師實務,實際參與了一些案件的訴訟過程,獨立完成了幾篇律師日常法律文書的寫作。現將實習期間的工作經歷總結如下。

一、實踐經驗

1 以事實為依據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援。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絡,孤立的審查證據。

例如,在一起發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褶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上海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援。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2 注重交易習慣

法律只是對社會生活的一種法律抽象,其並不是窮盡所有社會生活。對一些對社會發展沒有直接影響的習慣,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習慣,在與法律沒有衝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決定了交易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在應該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習慣。在很多時候,交易習慣可能直接影響案件的結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買賣糾紛中,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3 注重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

根據我國的憲政結構,地方政府,人大有權力指定行政法規以及地方規章。這些規章雖然效力低於法律,但是確具有規範性效力,可以在訴訟中直接作為判決的法律依據,因此其在現實中的訴訟糾紛中確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與法律的確定性之間存在矛盾。為了保證規則的涵蓋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語言表述規則,這樣確又與客觀事實之間產生一定距離。在大多數訴訟中,雖然都有法律對相關問題作出規定,但是確沒有明確給出解決糾紛的方,把相關問題交給法律以外的規範性法律檔案解決。因此在訴訟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規,地方規章。首先應注意對案件行使管轄權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對案件涉及的問題有無規定。其次,應該注意案件爭議的所涉及到的行業主管部門對此是否由規定。第三,分析各規定,法規之間有無矛盾,以及它們彼此之間的效力層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涉及到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涉及到的地方規定有:《上海市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上海市高階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上海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外出補助標準》

在這樣一起糾紛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規範性檔案的數量大於法律檔案。

4 注意會計技能在案件中的適用

在民事糾紛中大多數都涉及到損害賠償的計算,計算方法將會直接影響到訴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援。而這個時候引入一些基本的會計方法即簡化了計算步驟,又比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經營權的侵權案件中。在計算損害賠償數額時律師採用了以下方式計算:

1 預期損失,根據XX年同期營業額為計算標準計算合同解除後原告應該獲得的受益。以營業額的35%為利潤計算標準。

2 支付給員工的工資、由於被告的違約,使原告的營業額下降,但是確必須按照原營業額給付員工工資,對於多給付的工資,應該由被告承擔

3 機器折舊費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折舊額。

4 房屋裝修的費用,裝修的花費,減去使用年度的費用。

如果用會計方法來檢驗,這種計算方式顯然不合理,根據會計基本公式,利潤等於受益減費用。既然以受益的35計算利潤,那麼在主張多支付的工資這一費用,顯然屬於重複計算。而且在計算折舊費用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淨殘值,以及當事人所在行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的規定。這樣的訴訟請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援。

5 多種方式分析問題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臺。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著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二、訴訟技巧

訴訟是一個腦力勞動而不是體力勞動,在律師的工作中,除了認真,敬業的工作精神之外,還應該注意一些技巧性的東西,靈活的運用訴訟技巧不但可以減輕工作負擔,還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實習期間,我所接觸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1 把握好訴狀與代理詞之間的關係

在訴訟中,代理詞與訴狀之間起到的作用不同,適用的訴訟階段不同,因此應該注意好二者的區別。起訴書的目的是提起訴訟程式,因此重點在於陳述案件涉及的事實以及訴訟請求。而代理詞是在法庭辯論中使用的,目的是讓法庭接受自己的觀點。其重點是表述清楚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以及案件事實之間的關係。由此可見,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訴書中過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詞中的內容,不但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洩漏了我方辯論觀點,使對方可以提前準備,不利於我方訴訟理由的有效展開。同樣,如果代理詞與起訴書在內容上大同小異的話,等於放棄了法庭辯論的權利,失去了一次陳述我方訴訟主張的機會。

2 靈活運用證據規則

律師的主要工作是蒐集案件相關證據,理順案件事實。將客觀的社會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實。而證據規則就是將客觀事實抽象為法律事實的工具。因此律師在工作中應該十分注重證據規則的運用。根據證據規則中的規定,選擇案件的且入點,以便規避自己的舉證責任,增加對方的舉證義務。比如在依據《民事訴訟規則》侵權案件和違約案件適用不同的舉證責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請求權竟合的案件中,應選擇舉證最有效的一種請求權方式主張權利,減少工作量,降低訴訟風險。

3 爭議問題後置

在訴訟中,經常會涉及到一些法律衝突或是法律規定不明確的地方,在法律適用上會產生爭議。在這種時候,對各種爭議解決的方法的選擇適用往往根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定。因此如何處理案件的爭議問題成為律師在訴訟中面臨的一個工作難點。在我接觸的訴訟中,律師曾經使用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爭議的問題。在庭審中,如果將爭議問題作為辯論的重點,會遭到對方的集中反駁,稍有差池就會前功盡棄。而且從客觀上講,即便對方沒有充分的駁倒我方主張,對爭議問題的過多論述也會加深了審判法官對我方主張的懷疑。因此在訴訟中應該儘量迴避爭議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辯論過程中,在順位安排上儘量將爭議問題後置,將其作為一個法律結果處理而不是法律適用前提。這樣即使爭議問題不被法院支援也不會影響其他的訴訟主張。

4 分散爭議問題

將爭議問題後置的方式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矛盾,但是並不是徹底的迴避矛盾,因此在法律爭議問題出現的時候,還可以將爭議問題分撒在各各訴訟利用之間。利用這種方式來回避爭議問題。當採用這種方式時,將爭議問題化整為零,分解成數個獨立的問題。在闡述我方觀點的時候將其分撒與各各觀點之中,不但迴避了主要問題,在客觀上也加強了訴訟理由對法官的心裡影響。同時也能分散對方的注意力,使其顧此失彼,難以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而且即使單個問題出現錯誤時,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我方對爭議問題的觀點的說服力。

5 有效利用拒絕調節程式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

由於我國特殊的法律文化傳統,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中傾向於調節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法院內部工作統計中,調節也是作為對法官職稱評比的一個標準。因此在訴訟中,法官往往會激勵促成調節,即便一方當事人在法庭上明確表示拒絕調節,法官也會在法庭外積極促成調節。甚至在沒有法官參與下,原本拒絕調節的一方當事人提出調節請求時,法院也會違背程式法規定聯絡調節。因此在訴訟中調節的機會有很多。並不僅僅是開庭審判過程的那次調節。所以我們可以靈活的運用調節來加強我方訴訟請求的力度。一般來說,很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中,當事人總是希望使用調節來解決問題。因此法官門大多會得出這樣的經驗:如果一方當事人積極主張調節,是一種心虛的體現。從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訴訟主張,即使最後支援了主張調節放的請求,支援的內容也會大打折扣。所以在訴訟過程中,即便證據不全,事實不清,也要主動迴避調節。法官由於工作需要會積極促成調解,如果在庭審後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調節工作,不但不會影響訴訟請求的力度,還會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於我方當事人。由此可見,調節程式對訴訟請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書的寫作

1 代理詞的寫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詞和起訴書之間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詞應該區別與起訴書。代理詞的目的是闡述訴訟請求的理由。在訴訟中,理由無非是事實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實剩餘雄辯,因此代理詞的重點應該是對事實理由的清晰表達。同時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對案件事實已經有了充分的瞭解,過多的涉及案件事實成了多次一舉,在這時應該更多的關注法律的適用以節省訴訟精力。因此應該根據法官對案件事實的瞭解程度選擇代理詞側重點。至於如何瞭解法官對案件的瞭解程度,就是一個工作方法的問題了。在開庭前,有很多接觸法官的機會。如在開庭前閱卷時的過程中,簡易程式中開庭審理前的調節程式。在開庭時也可以根據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提問的內容來判斷法官對案件的瞭解。如果法官對案件的事實缺乏瞭解,那麼就可以通過對事實的陳述將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訴訟請求中。

2 刑事糾紛中的和解協議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損害案件已經構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但是雙方當事人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訴諸法律。在這些糾紛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給受害一方相當數額的損害賠償,而受害一方同意放棄向公安機關舉報,為防止事後返回,雙方往往簽訂一個和解協議。根據民法原理,這種調節協議屬於自然債務,並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強制執行效力。同時也不能排除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的管轄權。但是其並非無用之舉。一旦對方反悔提起刑事訴訟,在和解協議中對事實部分的認定可以直接證據來適用。由於有雙方當事人簽字,除非對方可以證明此和解協議是受脅迫,受欺詐而簽訂,否則在證據規則中,其可以作為有效證據存在。這就要求在和解協議中應注重對所涉事實的陳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協議中,對事實的闡述儘量模糊,措辭上應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詞彙。同時在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條款的表述上要明確,具體,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過多的抽象性語言。

3 申訴材料

決定案件判決的機構不僅僅是法院,在我國現有的司法體系中,人大,政協的決定對案件的判決有直接關係。因此當案件審判結束後,向人大,政協提出的申訴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檢察院提起審判監督程式,促成案件的再審。對於向人大以及政協提交的申訴材料,應注意特定物件的工作職業以及工作方法。由於對方並不是專業法律部門,因此申訴材料不必使用過多的專業屬於,大量的使用生活語言也有助於對方理解我方主張,同時也不必拘泥與法定格式與法定程式。對於一些沒有有效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在這個階段也可以大膽提出。同時也應該注意提交申訴材料的國家巨集觀政策,時代背景。總之,在這個過程中,成文法的作用僅僅是對方參考的一個要素而不是全部。應靈活運用這一特殊階段所具有的特殊優勢。

最後,感謝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實習期間對我的幫助和支援。

律師個人工作總結3

回顧一年的工作,較好的完成了去年全年的計劃!人的精力是有限的,20xx年的工作會更聚焦、更有成效。

20xx年是我職業生涯的一個轉折點!如果將我的職業生涯分為三個階段,20xx年是第二個階段的開端。進入第二個階段的標誌有四:一是自己專業和管理邏輯的形成,表現是提問能力的明顯提升和思想更成體系;二是對知行合一的落實,表現是對讀書的認識從“讀書是為了思考”轉變為“獲取資訊和提高認識是為了更好的實踐”!三是明白了團結的力量和實踐路徑,表現是深刻認識到支援你的合夥人成功,就是管理合夥人的成功。四是把事業戰線拉長,成功是一個過程,不要太拼命,至少再用25年走完自己的職業生涯,勞逸結合,一張一弛的工作,有點生活品味。所以,從思想、行動和心態上已經表明自己進入到職業生涯的新階段。

理念上,崇尚極簡生活,確定了以價值為導向的自我管理和團隊建設理念。推薦呂蒙正的《命運賦》。

在專業方面。承辦案件16件,諮詢及管理案件近百件。承辦的案件近60%是同行介紹的!繼續舉辦所內卷宗管理與產品成果釋出會,進一步推進規範化管理。所內例會二十多期,繼續完善了已有的六個產品(離婚談判、婚前調查與培訓、家事訴訟、婚內財產約定、遺囑與執行、家庭戰略顧問)並研發了私人財富管理、股權的設定和股權融資兩個新產品。被新聞媒體採訪報道4次。20xx年我在專業方面主要是打磨私人財富管理課程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部分課程,在市場方面我會注重市場和產品的有效結合。全球視野的家族財富管理和財富傳承會成為我所的新品牌。

在律所管理方面。主持召開管委會會議三次,重點打造了婚姻家庭部門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部門兩個專業團隊。20xx年在律所管理方面,繼續提升我所婚姻家庭和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專業團隊的影響力。所外幾個律所聯盟的活動會助力律所產品研發、人才培養、資訊化建設和市場拓展,會大大助力律所的發展。

在行業活動方面。20xx年召開的第二屆東城律協律師代表大會中我當選為理事並擔任財務和稅務管理指導委員會主任;在北京市律協律管委祕書長履職方面,配合主任和副主任工作,策劃並組織了8次活動:在新設合夥人培訓方面的講座主題分別是律所市場開拓和品牌建設、律所專業化和服務能力建設;行政主管聯誼會重點研究了行政主管的崗位職責和業績考核;管理合夥人沙龍做了兩期,主題分別是:律所接班人計劃、軍地管理經驗交流;管理論壇的主題是:律所主任領導力培訓。12月初,隨王雋副會長帶隊的北京市律協訪問團到訪了廣東省律協和深圳市律協,12月18日我代表北京市律協參加山西省律協首屆合夥人論壇並做了主題為《管理合夥人的價值及實踐路徑》的發言。作為中華全國律協環資委委員,參加了環資委的兩次會議:6月28日的“從法律視角看大氣汙染防治”研討會和9月份主題為“生態文明建設法律服務論壇”的年會。在律和律師聯盟活動方面,策劃組織了8次活動:兩期律所主任私董會、兩期微訪談、兩期研討會、兩次成員所活動。20xx年我在行業活動方面,以財稅管理為線索,進一步推進管理實踐;重點建設律和律師聯盟的全國網路和聯盟凝聚力;開始我的律所管理諮詢和培訓課程;開展針對環境和資源等行業的企業家培訓活動。

總之,今年工作小時數為2300個小時。感謝家人、同事、委員、領導對我的信任、支援和幫助,感謝所有幫助過我們的人!20xx年,讓我們看得更遠,走得更近!

標籤:範文 三篇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