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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防溺水安全責任書3篇 《安全從國小起,防溺水責任重》

本文介紹了國小防溺水安全責任書的內容和意義,督促家長和學生加強對溺水的認識和預防,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事故,維護孩子的健康和安全。

國小防溺水安全責任書3篇 《安全從國小起,防溺水責任重》

第1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在夏季來臨,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裡,預防學生溺水成為學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義,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讓學生充分認識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七、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八、在學校行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課或者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絡並履行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安全與生命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上述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責任書經學校、家長(監護人)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生家長一份,學校存檔一份,上報教育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國小防溺水安全責任書3篇 《安全從國小起,防溺水責任重》 第2張

第2篇

在每年發生的中國小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國小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著夏季的來臨,中國小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高發期,歷年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學校以班為單位與各位學生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學校和家長必須提高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週末、假期休息時段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4、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它有關規定認可:

(一) 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第3篇

隨著炎熱的夏天到來,因青少年兒童冒險玩水導致溺水身亡的慘痛事故時有發生。溺水,已是孩子的頭號殺手,防溺水教育已刻不容緩。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我們迫切希望各位家長積極配合,履行孩子監護人職責,不論你有多忙,時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我校特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提醒並明確家長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如下:

三、鑑於以上兩條,家長要做好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嚴厲禁止學生到河、溏、池、沼、溝渠、河道挖沙坑地帶、水庫主幹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區、汙染水域等野外水域玩耍和游泳。嚴格要求學生做到防溺水“六不一會”: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學會基本的自護、自救方法。

四、各位家長尤其是外出務工的學生家長要切實落實對子女的監管,委託好第二監護人。請各位家長要做到對學生的“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歸時、知內容)。

五、家長要加強對學生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在學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長教育或監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六、所有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得到學校告知學生生病或有安全隱患等訊息後,必須及時到校協助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七、學生到校後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請假手續,否則不得私自外出。

八、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認真執行本責任書,教育學生珍愛生命、安全成長。

九、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簽字後,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