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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責任書2篇 「生命至上,共同守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防溺水安全責任書》是一份重要的安全文書,主要是針對近年來發生的溺水事故,為了加強防溺水工作的管理,規範安全責任制度,同時呼籲大家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防溺水能力。

防溺水安全責任書2篇 「生命至上,共同守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第1篇

汛期將至,各地學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頻發,教訓慘痛。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學生溺亡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應高度重視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大對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讓學生充分認識到溺水的危險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自覺預防和避免溺水事故發生。

二、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結伴外出游泳。如確實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專業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

三、家長(監護人)應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湖、水庫、水溝、池塘邊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發生意外。

四、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沒有家長(監護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結伴到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隻時不得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五、家長(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時,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撥打“110”、“120”等求助電話。

六、學生在家期間(含在家與學校的路上),家長(監護人)應隨時密切關注學生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舉動和行為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絡。

七、在學校上課期間,如學生因病或因事需要提前離校,家長(監護人)應到校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請各位家長(監護人)把學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守和執行本責任書的.規定,配合學校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以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請家長認真閱讀本責任書並履行相應職責,簽字後讓學生帶回學校存檔。

防溺水安全責任書2篇 「生命至上,共同守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目前天氣逐漸轉熱,是學生溺水事故高發期,我們學校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為確保師生安全,嚴防因游泳帶來安全事故的發生,禁止任何同學私自到游泳池、池塘、河流、水庫等有水源的地方嬉戲與游泳!

為切實加強安全教育、防止發生溺水死亡事件,我校特與家長簽訂防溺水安全責任書,希望家校互相配合重視對孩子進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學生防溺水的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遇險逃生的能力。家長應盡的義務與職責如下:

一、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知識教育,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節假日和上、下學路途中私自或和其他學生結伴去池塘、水庫、江河等水域附近玩耍、洗澡、游泳等,不得與不三不四的閒雜人員往來,對居住在可能發生溺水事故隱患地段的家長更要教育和監管好子女。

二、各位家長尤其是外出務工的學生家長要切實落實對子女的監管。教育孩子按時到校、回家。節假日對孩子的活動去向更要多加關注,不得讓孩子參加有安全隱患的活動,發現孩子隨意外出,及時尋查去向。

三、家長要向孩子進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和遇險逃生的安全知識教育。

四、要加強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上學、按時回家,在學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長教育或監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與學校無關。

五、所有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在得到學校告知學生生病或有安全隱患等訊息後,必須及時到校協助解決,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

六、學生到校後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請假手續,否則不得私自外出。

尊敬的學生家長,安全無小事,請按照以上規定教育學生認真遵守本責任書,嚴格看管孩子,否則後果自負,讓我們共同攜起手來,在學生的心中築起一道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