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生產經營合同3篇 《精準合同:規避經營風險》

生產經營合同是企業與供應商或合作方之間的一種合同,旨在規定雙方在產品生產和經營活動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合同對產品的質量、生產數量、價格、交貨期限、付款方式等內容進行詳細的規定,是企業合作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生產經營合同3篇 《精準合同:規避經營風險》

第1篇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木材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雙方通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供給乙方生產經營木材數量約928m3,材種為杉原木;木材所在地點為納相分場15林班9、12、17小班(以採伐設計勾圖範圍為準)。

(一)經營方式:採用由甲方供給符合砍伐的活立木,並配給相應的木材經營指標(900—930m3),由乙方按規定自行負責生產(即伐木、去皮、拉山、製材、集材、保管等)和銷售(即運輸、交費、上稅、主辦外銷手續等)全過程及一切生產銷售費用的經營辦法;兩金一費乙方交給甲方,由甲方代繳。

(二)價格:根據採伐設計量約928m3,不檢量,在林地以活立木作死包價叄拾萬元。(¥300000元)(不包含兩金一費)

(三)付款辦法:一次性付清木材款。即在雙方簽訂經營合同五日內,乙方付清木材款30萬元及(兩金一費)給甲方。

木材生產經營期限為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超期經營的,甲方不再供給木材經營指標。

(一)按時完成採伐林木的採伐設計、辦理採伐證、指定採伐範圍、伐區檢查工作,如不完成該項工作造成乙方無法生產和不完成經營任務的,由甲方負責。

(二)監督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生產施工及銷售指標的正確使用。

(一)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木材生產和銷售任務。

(二)負責木材生產和銷售的全過程(即伐木、去皮、拉山、製材、集材、保管、運輸、交費、上稅、主辦外銷手續等)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三)嚴格按照採伐證的規定和按林業採伐的標準進行生產,採伐木材禁止用斧頭,只能用手鋸和油鋸,製材只能用手鋸。伐根高度為上坡面與地面齊平,違反本規定,造成伐區驗收不合格的,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部經濟責任。

(四)要嚴格地進行木材製材和集材,製材要科學合理,集材拉山時要徹底乾淨,不得遺棄。

(五)自行管好木材,生產經營期間,乙方要有專人在伐區守護木材。並堅持勤產快銷原則,不能只產不銷,積壓木材。

(六)生產經營期間,乙方要注意搞好防火安全,抓好生產安全,嚴格守法經營,按政策交納各種稅費。如違反本規定,所造成的一切政治、經濟、法律及人生安全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負責處理好與當地農戶的關係,自行解決好木材運輸過道等事宜,若發生木材被盜、群眾阻撓生產、哄搶木材等案件,均由乙方自行報案處理,所涉及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一)甲方不按本方責任完成工作,導致乙方無法正常施工和按時完成經營的,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二)乙方違反林業採伐規定進行生產或者不按甲方指定範圍採伐,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其經營資格,並以違約論處。

(三)經營期間,乙方如偷稅漏稅、違法經營影響甲方聲譽或損害甲方利益的,除賠償甲方損失外,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經營資格,並以違約論處。

(四)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必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關損失,並處違約金壹拾萬元(人民幣)。

七、本生產經營合同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後失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生產經營合同3篇 《精準合同:規避經營風險》 第2張

第2篇

二、承包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淨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合同範本《生產經營承包合同》。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登出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法正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登出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送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協商不成,應提請仲裁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3篇

甲方與乙方雙方就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原麻黃素提前生產線的生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生產甘草提取物(甘草霜)事宜(包括:廠房和機器裝置、生產工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互利共贏、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嚴格遵守。

第二條租賃期限:一年期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期屆滿,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租金:租賃廠房和機器裝置每年租金人民幣陸萬元(¥60000.00)元。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全額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幣陸萬元(¥60000.00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額租金後7日之內甲方將生產線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須於20xx年12月1日前一次性全額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條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入駐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後能正常生產,協調好原有工人與公司之間茅盾,乙方入駐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後用工有自主權,但在用工條件相同情況下優先選擇使用原有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和後勤人員,人員數量由乙方決定。

第六條債權責任:至20xx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債權由甲方負責解決,自20xx年1月1日起涉及租賃生產線生產經營發生的所有債權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租賃期間不承擔非乙方使用的原甘肅天域生物製藥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和後勤人員的用工工資和勞動社保等。

第七條乙方負責支付其在承租期內關係到的租賃廠房和機器裝置的水費、電費、衛生費、所在與房屋租賃和生產經營相關的稅收、管理費、維修費等所有生產經營支出。

第八條租賃廠房和機器裝置的維修:承租期內租賃廠房和機器裝置的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承租期屆滿時由乙方負責將租賃廠房和機器裝置維修至原狀並承擔費用。租賃期間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在甲方廠區增加設施和增加生產線裝置須徵得甲方同意,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屆滿增加的設施裝置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九條乙方為自己經營之需,經甲方同意可以適度地對廠房和機器裝置進行不改變主體結構和不構成建築物物危險的裝修改善或增設他物行為(但應徵得甲方認可同意),租賃期屆滿,歸出甲方所有。

第十條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將廠房和機器裝置轉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風險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在經營生產中乙方應及時支付欠款和相關債務,否則,甲方可以扣留該保證金,租賃期屆滿,並經甲方核實無欠款及債務,租賃物合符出租交接時的原狀後,應將保證金足額退還乙方。

第十一條經營範圍及責任:乙方應當守法經營,不得使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租賃廠房和機器裝置乙方用於生產甘草提取物(甘草霜)。因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而產生的任何債務及其相關法律責任(包括但並不僅僅限於勞務用工及其傷害事故所產生的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生產安全與消防安全:乙方租賃生產經營期間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關法規和制度。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法規、制度的執行與落實情況,若存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落實或阻止乙方生產,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應當合理使用租賃物,保護租賃物及其所有設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滿,乙方必須在本合同期滿之次日內將租賃物返還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繼續租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租,但必須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的三十日內重新簽訂書面合同。續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條合同期限內,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颱風、國家的產業政策、重新規劃及徵拔佔用等)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五條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若其中一方違約,違約方除了必須承擔因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之外,還必須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0元),同時,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方和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