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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獎自我評價報告怎麼寫

中國質量協會在國家質檢總局指導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精神,於2001年啟動了全國質量治理獎評審工作,並對實施卓越質量經營,在質量、效益和社會責任等方面都取得顯著成績的企業或組織授予“全國質量治理獎”。“全國質量治理獎”更名為“全國質量獎”。


質量獎自我評價報告怎麼寫

全國質量獎是在借鑑美國的國家質量獎標準“波多裡奇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的基礎上設立的,其內容以企業文化、經營戰略、績效結果和社會責任等綜合實力為衡量標準,是“卓越績效模式”的框架,代表著中國質量治理的最高榮譽。“卓越績效模式”以經營結果為導向,以強化組織的顧客滿足意識和創新活動為關注焦點,追求卓越的績效治理。

全國質量獎是我國質量領域的最高獎項,評分體系共有1000分,其中結果佔400分。對結果的關注,會幫助企業或組織測量最重要的績效指標,改進要害領域方面的績效,如經濟績效、顧客滿足和顧客忠誠的結果,以及過程的結果(過程有效性、效率、組織和個人的學習、產品的質量等)。

申報“全國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必須是我國境內合法生產及經營的單位,並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按ISO9000族標準建立、實施、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已獲認證註冊;

2.對有強制性要求的產品已獲認證註冊;

3.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4.已按ISO14000族標準建立、實施並保持環境管理體系,企業三廢治理達標;

5.連續三年無重大質量、裝置、傷亡、火災和爆炸事故(按行業規定)及重大使用者投訴;

6.近三年企業獲得使用者滿足產品,並獲全國實施卓越績效模式先進企業(全國質量效益型先進企業)稱號。

全國質量獎評審標準是企業或組織進行自我評價、評審專家對申報企業或組織進行評審,及起草反饋報告的依據。2001年,有關質量專家起草了全國質量獎評審標準。

全國質量獎評審標準可用於大企業、小企業、服務業,以及政府和非盈利組織等。每個申請企業或組織不論是能否獲獎,都將收到一份綜合反饋報告和一份逐條反饋報告。

目前,全國質量獎獎項設定為三類:製造、建築業獎項,服務業獎項,小企業獎項。全國質量獎每年組織評審一次。

據統計,申報全國質量獎企業數依次分別為66個、45個、37個、28個和43個。其中,獲獎企業數依次分別為5個、6個、6個、8個和10個。

全國質量獎審定委員會由政府、行業、地區主管質量工作的部門負責人及有權威的質量專家組成。負責研究、確定全國質量獎評審工作的方針、政策,批准全國質量獎評審治理辦法及評審標準,審定獲獎組織名單。

全國質量獎工作委員會由具有理論和實踐經驗的質量治理專家、質量工作者和評審人員組成。負責實施全國質量獎評審,並向審定委員會提出獲獎組織推薦名單。全國質量獎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中國質協,其主要工作是:擬訂、修改全國質量獎評審治理辦法和評審標準;培訓、評聘全國質量獎評審人員;組織實施全國質量獎資格審查、資料評審和現場評審;對獲獎組織進行監督和幫促。

標籤:質量獎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