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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司法所先進申請材料,創新思路,謀求突破推動法律援助工作新發展

湖澤鎮位於分宜縣東部,距縣城7公里,距新餘市區19公里,全鎮總面積64.49平方公里,轄7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92個村小組,人口19767人。湖澤鎮“工業有基礎、農業有特色、文化有亮點”,可用“工業小鎮,花園湖澤”來概括,是“工小美”新餘的濃縮版。我鎮法律援助工作初期,人員不足,經費匱乏,社會認知度低,工作難度大。近幾年來,我們牢固樹立“以有為爭有位”的理念,緊緊圍繞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充分發揮法律援助的職能優勢,創新思路,謀求突破,辦理了一些有影響的案件,在當地樹立了良好的形象,逐步得到了各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認可。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法律援助司法所先進申請材料,創新思路,謀求突破推動法律援助工作新發展

 

一、增強政策傾斜,讓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務能力上有突破 

 

法律援助機構的人員、經費問題,是制約法律援助工作發展的瓶頸。我們緊緊抓住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政府為民辦實事”專案的有利契機,積極爭取鎮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政策傾斜,使我鎮法律援助機構在人員、經費等方面不斷適應工作開展的需要,為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注入了生機和活力。一是加強法律援助機構建設。為利於法律援助機構管理職能的定位,便於法律援助工作站對接其他職能部門開展工作,更好的發揮法律援助的服務功能,我鎮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動向縣委司法部門領導彙報,並與縣委組織部門多次銜接,經鎮黨委班子會研究同意將法律援助工作站升格為正股級部門,並足額保障工作經費。現工作站已配備三名專職工作人員,有力的促進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開展。二是規範法律援助經費管理。為加強法律援助專項經費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安排使用更合理,辦案補貼標準和發放程式更規範、更便捷,我們及時向鎮領導彙報,加強與財政、審計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由鎮財政所為法律援助工作站設立了專門賬戶。該賬戶納入全鎮的統一規範管理,實行單獨核算,嚴格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確保法律援助經費專款專用。有了黨委政府政策上的支援,經費上的保障,我鎮法律援助工作保持著良好的發展態勢。 

 

二、整合社會團體力量,健全法律援助組織網路 

 

一是法律援助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為方便群眾上門求助,我們在湖澤鎮政府綜治中心增設了120平方米的便民服務接待視窗,在接待處外牆設有20平方米的戶外法律援助宣傳欄,接待處內設接待諮詢室、審查室、調解室三大功能區,並配備熱線電話、電腦、傳真機、印表機等辦公設施。接待處採取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專人管理、工作人員輪流值班的方式,為來電來訪群眾提供法律諮詢、代書等法律服務 。在諮詢服務中,無論諮詢事由的大小,案情複雜與否,接待人員都認真聽、詳細記,熱情接待,耐心解答。經過審查,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立即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
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則說明理由,並給當事人提出解決的辦法或合理的建議;
對案情簡單、事實清楚的糾紛,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由援助律師及時組織調解。法律援助接待處完善齊備的功能,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受援群眾的一致好評。二是法律援助網路建設不斷健全。全鎮共7個村2個社群設立了法律援助聯絡點,共有9名村級聯絡人,64名法律明白人,分級領導,形成了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覆蓋全鎮的法律援助工作網路。三是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不斷增強。我們整合轄區資源,在各個村(居)建立了“數量充足、熱心公益、甘於奉獻”的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滿足弱勢群體對法律援助的需求。同時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嚴格監督管理,制定了法律援助服務人員獎懲辦法等一系列制度,促進了隊伍的健康發展。實現了即時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調解解決矛盾,更好地實現了對弱勢群體權益的有力保障,從而形成了以湖澤法律援助工作站為樞紐,以縣法律援助中心的領導,以各村居的法律聯絡點的組織網路,促進了我鎮的法律援助工作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三、加強專職隊伍建設,讓法律援助工作在質量上有突破 

 

辦案質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線,是法律援助的精髓。我們把抓“保質”作為衡量法律援助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緊緊圍繞“辦案”這一核心開展工作。自2012年以來湖澤司法所與江西省鑫淼犇律師事務所結對掛牌成立湖澤公益法律服務站,我鎮組織聘請的專職律師與各個村(居)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為每個法律援助聯絡點配備2名專業律師,在鎮工作站建立了定點坐班制度,定期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諮詢、代書、調解等法律服務。2014年底開始,我站的法律顧問和專職工作人員會對社群的低保和殘疾人群、幼教機構進行專門走訪,主動上門探問其法律服務需求。同時,我站積極與縣法律援助中心溝通,將我站沒有執法許可權的案件轉至縣法律援助中心辦理或將我鎮轄區居民為當事人的案件交由專職律師承辦的機制,以更有效地保障法援案件的質量。二是嚴把審查指派關。加強對案件的實質審查,除對申請人的主體資格和申請事項的型別作審查外,我們採取根據律師專長指派和受援人根據律師名冊“點援”相結合的辦法選派律師承辦案件。三是實行案件跟蹤管理。首先一次性告知,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受援人和法律援助案件承辦人的權利義務和監督電話等;
其次跟蹤辦案程序。安排專人通過電話等方式向受援人和承辦人員瞭解案件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貫徹案前有佈置,案中有檢查,案後有反饋;
我們在案件辦結後,及時將案卷材料交於縣法援中心,由縣法律援助中心對業務檔案進行分卷、歸檔等,及時完善縣法律援助中心對我站辦案質量進行檢查監督;
每月有計劃地隨機抽取部分案件參與庭審旁聽,加強對個案的監督,不斷提高辦事質量,形成有效的制約機制。四是建立重大疑難案件集體討論制度。組織資深律師和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對疑難複雜案件進行討論,確定承辦方案,確保辦案質量和社會效果。五是規範案件回訪工作。我們不定期通過電話、訪談方式徵詢受援人對承辦人辦案情況的意見;
定期聽取檢察和審判機關對法律援助承辦人員的意見和建議點來點,及時改進工作方法,提高辦案質量。由於措施到位,我鎮法律援助工作站辦案質量有了新的提升。2017年度,我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共登記法律援助案件43件,共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共12件。其中:非訴訟調解案件12件,解答諮詢76人次,累計為受援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200多萬元。總辦案量創歷史新高。先後辦理了貧困戶曹某在飼料廠做苦工意外摔斷腿長達2年的賠償糾紛,村民陳某不在本縣範圍內勞動,意外被跌落的石塊砸中身亡工傷,我鎮工作站親赴事故現場處理糾紛,工作人員多方聯絡當地各有關部門同我鎮工作人員進行賠償等一系列工作維護我鎮公民的所得賠償案,王某在務工途中意外身亡案,水川村村民歐某等人農田受汙糾紛賠償案,村民陳某和其妻子婚姻家庭糾紛案與村民山林山地租聘經濟糾紛案,和一些村民最重視的山林權屬糾紛案等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四、增強宣傳力度,讓法律援助工作在影響上有提升 

 

法律援助作為法制建設領域中一項新興的事業,廣大群眾的知曉率和認同感還不高,如何讓這項利民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實現其應有的價值,初步做到法律援助宣傳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我們在客觀分析後確定把宣傳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一是借用相關職能部門的宣傳活動和平臺。積極開展婦女兒童、老年人權益、消費者權益保障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將法律援助宣傳工作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點,不斷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力度,在開展各項宣傳活動中融入法律援助宣傳內容,主動介入各職能部門的專項和綜合性宣傳活動,進行與法律援助工作有關的法制宣傳。去年向橫向聯絡的工作部門一一發送了《法律援助工作聯絡函》,向受援人群發放《法律援助聯絡卡》300餘張,同時利用全鎮各村(居)的普法黑板報,累計出了18期的法律援助申請流程等宣傳教育專版,並且在鎮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安排專職人員值班援助律師協助,為來訪群眾解答法律諮詢,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二是利用各類媒體開展宣傳。2017年,我們向各級媒體、內部刊物傳送稿件多篇,均宣傳推介了我鎮法律援助工作動態;
三是結合專項活動大力宣傳。積極參與全鎮“機關幹部下基層,順應百姓新期待”大走訪、“平安聯創”、“法治鄉鎮建立”“12.4憲法日”等各類主題宣傳和教育活動,將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到基層,主動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以實實在在的行動向人們展示法律援助工作特色。三是配合專職律師開展法律宣講諮詢活動。積極利用我鎮的專職律師的優勢,配合開展法律援助諮詢活動,共開展巡講活動9次數,為我鎮村(居)民3000多人次提供了義務法律諮詢,法律宣講的覆蓋面全覆蓋我村9個村(居)。經調查,通過加大宣傳力度,我鎮法律援助公眾知曉率達90%以上,法律援助工作與人民群眾日益貼近。法律援助工作讓困難弱勢群眾真切地感受到了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有力的促進了社會大局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