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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招募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精神,根據省民政廳、省委編辦、省教育廳、財政廳、人事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關於組織開展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工作的通知》(閩民建〔2009〕12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組織開展我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工作制定如下招募方案。

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招募實施方案


  一、招募崗位、人數、服務期限及物件、條件

(一)招募崗位、人數和服務期限。2009年全市共招募3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永定、上杭、武平、長汀、連城、漳平六個縣(市)的城市社群(具體名額安排詳見附表)從事社群建設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服務期滿後自主擇業。

(二)招募物件和條件。招募物件為**市生源的本省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業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並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是學習成績優良,專業知識紮實,善於溝通,有較強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
三是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四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1984年5月1日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的可放寬至28週歲(1981年5月1日以後出生);
五是身體健康。

二、招募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09年6月3日至6月12日。

2、報名方式:(1)現場報名。報名地點:六縣(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群建設股;
(2)傳真報名。

報名者需填寫《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報名登記表》。登記表附後,可下載。聯絡電話:永定縣民政局0597-5932273,5831136(傳真),13959095066,聯絡人:蘇啟芬;
上杭縣民政局0597-3845203,3849166(傳真),15960906588,聯絡人:李靜;
武平縣民政局0597-4822283,4822067(傳真),15080206248,聯絡人:廖洪祥;
長汀縣民政局0597-6818282,6812306(傳真),13605922013,聯絡人:鍾南華;
連城縣民政局0597-8929068,8922803(傳真),13859530896,聯絡人:黃有才;
漳平市民政局0597-7532404,7520982(傳真),7827802,聯絡人:陳寶釵。

3、注意事項。報名者需隨附本人身份證及影印件、兩張一寸正面同底彩照。應屆畢業生須經畢業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高校就業辦在《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報名登記表》(附學習成績單)上籤署意見後參加報名;
往屆未就業畢業生無須高校簽署意見。高校畢業生報名時,要詳細閱讀相關招募檔案,按照公佈的招募條件和擬報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實詳細填寫資訊。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交資訊的真實性負責,若所填資訊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資訊的,經查實後,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4、由六縣(市)民政局會同縣(市)人事局按照招募條件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於6月15日前報市民政局、人事局備案。

(二)考試

6月16日—6月19日,由市民政局、人事局視六縣(市)報名情況組織考試。考試辦法和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6月22日—6月26日,由市民政局、人事局按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入選的30名高校畢業生進行體檢。如體檢不合格的,按分數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並組織補充體檢。

(四)公示

6月29日-7月10日,市民政局、人事局對體檢合格的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稽核後,將稽核確認名單在相關網站上公示。

(五)簽訂協議

由市民政局組織入選畢業生簽訂《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協議書》,並將名單上報省民政廳備案。

(六)崗前培訓

由省民政廳統一組織服務社群畢業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

(七)組織派遣

7月15日前,由六縣(市)民政局負責安排服務社群的畢業生到服務所在的社群居委會報到,並辦理相關手續。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市民政局、人事局將及時在相關網站上釋出有關資訊。

三、服務期間的管理

(一)戶口、檔案、組織關係管理。參加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遷往服務社群所在地或家庭戶籍所在地或縣(市)人才服務機構,遷入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書、戶口遷移證為其辦理落戶手續。服務期間,服務社群畢業生檔案及人事管理統一由縣(市)人事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代理;
黨(團)組織關係轉入服務社群;
積極要求入黨(團)的,由所在社群黨(團)組織按規定程式辦理。服務期滿,戶口、檔案和組織關係隨工作需要流動。

(二)日常管理。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培養使用並重的原則,六縣(市)民政局、所在街道(鎮)和社群的主要負責同志全面擔負起服務社群畢業生日常管理工作的領導責任。所在街道(鎮)具體負責服務社群畢業生的工作生活條件保障、日常管理和培養教育等工作。服務社群畢業生原則上按生源地就地就近安排到社群工作。

(三)考核管理。六縣(市)民政局負責服務社群畢業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務期滿考核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具體考核工作由畢業生服務社群所在的街道(鎮)承擔。考核情況報送縣(市)人事局,存入本人檔案,並報省民政廳備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省民政廳稽核,頒發《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服務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服務社群畢業生應按照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於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須經省民政廳批准,並履行有關手續。

(四)經費保障。服務社群畢業生服務期內的生活補貼、保險、體檢、培訓經費由省級財政從省級就業專項資金中予以解決。

(五)服務社群畢業生服務期滿後自主擇業。

四、政策支援

(一) 服務社群畢業生服務期間由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補貼。同時,參照服務社群所在的城市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政策規定和標準,由所在街道(鎮)辦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各項社會保險,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實行貧困生助學貸款國家代償政策。服務社群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省級財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各高校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實際制定鼓勵引導畢業生參加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等基層就業專案的具體措施,也可以獎學金等方式支援畢業生參加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和為困難畢業生償還助學貸款。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
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的,學校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

(四)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的服務社群畢業生。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時,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群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六縣(市)、服務街道(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對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並願意留在服務街道(鎮)工作的,由六縣(市)人事局根據具體情況選聘在相關街道(鎮)所屬有空編的事業單位工作。各級政府人事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專門面向參加服務基層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包括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社群計劃、“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研究生支教團”等國家和地方專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年內報考公務員,可按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也可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的條件報考,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專案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招考公務員的專門職位。

(六)服務期滿實行自主創業或自謀職業的,可根據閩政〔2008〕18號、閩政〔2009〕3號、閩政辦〔2009〕33號檔案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扶持政策。

(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其中:被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實行見習期工資,直接按本單位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工資標準確定;
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已明確崗位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
未明確崗位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工資待遇。在今後晉升中高階專業技術職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招募工作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優先考慮回生源地畢業生、家庭經濟困難並就業困難畢業生,六縣(市)民政局是本次高校畢業生服務社群計劃招募工作的牽頭部門,要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承擔的相關招募工作,六縣(市)編辦、人事、教育、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應配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