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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有感5篇

【篇一】

學習《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有感5篇

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為國有企業建設指明瞭方向。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黨章要求,對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範,是新時代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歸結到一點,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條例》制定為國有企業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指明瞭前進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把方向,就是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把握科學的工作方向,謀劃可持續的發展方向,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
管大局,就是要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自覺站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建設這個全域性上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堅定不移地維護好企業改革發展穩定這個局面;
促落實,就是要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著力聚魂強基固本,通過管幹部聚人才、建班子帶隊伍、抓基層打基礎、強監督正風氣,把黨和國家及上級的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實處。發揮領導作用既要堅強領導更要發揮作用。十九大黨章非常明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國有企業黨委(黨組)發揮領導作用必須要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前提下,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在企業經營管理的具體實踐中切實落實好領導作用的四大內涵,這既是黨章要求,更是企業實際需要,更接地氣、更落根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有生力量,是我們黨執政的重要基礎。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完成黨的執政使命的內在要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國有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根本。《條例》制定為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穩定做貢獻提供方向。隨著時代的發展,國企基層黨支部需要不斷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創造出更多更好的工作方式方法,為國有企業的騰飛貢獻力量。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提高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質量的重要舉措,對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會議強調,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

要堅持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方向,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企業治理統一起來,把黨的領導融入企業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確保國有企業黨組織領導作用發揮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

要堅持抓基層打基礎,找準基層黨組織服務生產經營、凝聚職工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著力點,推進基層黨建理念創新、機制創新、手段創新,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力,把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打造成為堅強戰鬥堡壘。

【篇三】

《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提高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質量的重要舉措,對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要切實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從組織上、制度上、機制上確保國有企業黨組織的領導地位,充分發揮企業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要堅持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方向,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明確和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確保國有企業黨委(黨組)領導作用發揮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

要加強企業幹部隊伍建設,著力建設對黨忠誠、勇於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隊伍。加強黨務工作隊伍建設,把黨務工作崗位作為培養企業複合型人才的重要平臺。

要堅持抓基層打基礎,找準基層黨組織服務生產經營、凝聚職工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著力點,推進基層黨建理念創新、機制創新、手段創新,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力,把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打造成為堅強戰鬥堡壘。

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面對的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只有把規矩立起來,把紀律嚴起來,才能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才能使全黨團結如一人、行動齊步伐,切實擔負起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重任。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條例》共九章四十一條,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黨章要求,對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範,是新時代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

首先,突出了黨組織在國有企業中的重要作用。無論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還是文化建設,都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實現巨集觀調控和市場規律的高度結合,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優勢,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永遠姓“社”。

其次,強化了黨員的引領作用。作為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中佔據著絕對的主導地位,它的發展模式和發展速度有效引領著其它的經濟組成形式。作為國有企業中的黨員,無論是管理者、技術骨幹還是一般工人,首先要身先士卒、敬業愛崗。其次要具備家國情懷。因為我們不僅要完成現時段的工作,更要探索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下如何促進企業的發展,實現質的飛躍?

作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前景是非常廣闊的。但是我們面領的風險和挑戰也是時刻存在的,因此,此次《條例》的出臺,就是在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完善黨在國有企業中的地位,為企業的發展指明方向,為以後的穩定打下基礎。

總之,我們現在已經具備自我調控的能力,按照自己的意願發展。讓黨統領全域性,經濟服務社會,我們要堅決按時打贏脫貧攻堅這場硬仗,不斷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數,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長治久安。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緊密結合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實際,集中體現了黨的十八大以來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理論、實踐和制度成果,迴應了基層關心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具有較強指導性和操作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國有企業是黨領導的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理所當然要堅持黨的領導。《條例》鮮明提出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並以此作為一條紅線貫穿始終,作出一系列規定,提出明確要求。明確國有企業黨委(黨組)發揮領導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依照規定討論和決定企業重大事項。明確國有企業應當將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寫明黨組織的職責許可權、機構設定、執行機制、基礎保障等重要事項,明確黨組織研究討論是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式。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切實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把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之中,使黨組織發揮作用組織化、制度化、具體化。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決定黨的建設方向和效果。黨的十九大鮮明提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條例》貫徹總書記指示要求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從國有企業的地位作用和性質特點出發,專門制定“黨的政治建設”一章,對加強國有企業黨的政治建設作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