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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人員個人事蹟

  積極圍繞強基礎、創特色、嚴管理、樹形象的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的職能作用,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司法所先進個人事蹟材料,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所工作人員個人事蹟

司法所工作人員個人事蹟1

  龍巖鄉地處偏遠山區,位於環江毛南族自治縣北部,東鄰貴州從江縣,西依我縣明倫鎮,南連東興鎮,北接馴樂鄉,山高谷深,道路崎嶇,面積407平方公里,轄12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216個村民小組,總人口2.3.萬餘人。居住著壯、漢、苗、瑤、水、仫佬等6個民族,是環江人口複雜、地域較大、各種矛盾糾紛較多的鄉鎮。龍巖司法所這幾年來,在當地黨委、政府和縣司法局的直接領導下,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建立、健全鄉、村、屯三級調解網路,積極、認真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大力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防控體系作出了較大的貢獻。

  一、狠抓組織建設,健全調解網路

  人民調解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化解社會矛盾的第一道防線。幾年來,龍巖司法所在縣局和鄉政府的直接領導下,通過抓調解組織建設,建立起多層次的調解組織結構,健全了調解網路。一是由司法所牽頭,成立了龍巖鄉司法調解中心、龍巖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加大對全鄉矛盾糾紛的調處力度,負責協調、處理全鄉重大的、疑難的、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矛盾糾紛。在全鄉13個行政、216個屯建立了村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村民調解小組,建立、健全鄉、村、屯三級調解網路。二是結合農村“兩委” 換屆選舉和農村基層體制改革之機,對全鄉基層調解組織進行全面調整,加強對調解工作的指導,將一批有調解工作經驗、工作責任心強、熱心為群眾辦事和熱愛調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調解隊伍中來,充實了基層調解隊伍力量。三是加強對調解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多年來,龍巖司法所堅持每年舉辦一次全鄉調解人員培訓班,對調解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尤其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兩個《規定》下發以來,他們經常組織調解員們進行學習,使廣大調解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進一步的提高,為開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通過抓調解組織建設,近幾年來,全鄉各種矛盾糾紛案件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為97%以上,做到了“小事不出屯,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調解隊伍成為了化解當地社會矛盾、宣傳社會主義法制、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全鄉沒有一件因民間糾紛引起群體性上訪、群體性械鬥或民轉刑案件發生,人民調解工作成為該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有效地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把握有利時機,及時化解矛盾

  為將“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工作方針落到實處,龍巖鄉司法所堅持每兩月組織各村調解工作領導召開一次會議,及時做好各時期農村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對排查出的糾紛苗頭,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化解。對排查出或已發生的糾紛案情複雜且涉及人數較多的,及時介入調解糾紛。如如二00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晚,龍巖中學學生下晚自習回家,板仁屯國中一年級四個學生剛走出校門不到200米,就被甲棒屯幾個已輟學在家的學生和社會青年用木棍追打,三個受輕微傷,一個受重傷,當時派出所沒有人在家,接到報案後,他和鄉府領導一道,及時組織人員,送傷員去醫院治療,護送其他學生回家,並追找凶手,直到凌晨一點多鐘才回家休息。第二天一早,板仁屯群眾群情激憤,紛紛到學校門口守候,一見到甲棒屯的學生,就想報復,事態激劇惡化。在這千鈞一髮之時,他及時向鄉政府報告,同時和鄉府幹部、中學教師兵分兩路,分別做板仁屯群眾和甲棒屯群眾的思想工作,把兩邊及時疏散,並深入兩屯作進一步的思想工作,動員受傷學生家長要冷靜、理智,以免事態擴大,要求甲棒屯有關家長先拿出第一筆資金四仟伍佰元給重傷者治療,至於事後對凶手的處理,則交由派出所根據有關法律作相應的處罰,不能影響其他學生的正常上課,雙方才逐漸平息下來,避免了一場即將爆發的群體性流血事件。

  2003年7月,東興至龍巖公路擴建,甲棒屯二十多人仍按照往常到上盤屯壯頭“石帽坡”公路邊炸石出賣,上盤屯群眾立即出面干涉,引起區域性械鬥。接到報警後,司法所與派出所、綜治、土管等部門聯合行動,及時制止、疏導,控制事態發展,隨後還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化干戈為玉帛,順利地解決此事,贏得群眾的讚許。隨著改革和經濟調整的不斷深入,農村因土地、山林等引發的矛盾和衝突也不斷增多。有的因為人均擁有自然資源不同,有的是因為權屬主體意識增強,有的是權屬證書不具體,有的是大集體時期遺留下來的後遺症,有的是農村宗族勢力抬頭,各種不同的原因,引發各種複雜的糾紛,該司法所始終站在處糾的第一線,爬山涉水,田間地頭,無處不留司法所幹警的身影,通過反覆解釋、動員、宣傳、調解、處理,一一化解矛盾。這四年來,該司法所共接待群眾來信來訪1308人次,提供法律諮詢640人次,代寫法律文書106起,出庭代理38起,指導人民調解386起,調解民間糾紛127起,由於預防民間糾紛激化工作做得好,幾年沒有發生因調解不及時而出現激化事件,也沒有因調解不當而發生民轉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有效地維護龍巖的社會穩定。

  三、調解普法兩結合,標本兼治見效果

  通過工作實踐,該所深刻地體會到,領導重視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前提,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機構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保證,加強調解隊伍培訓,提高業務能力,是搞好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做好民間糾紛調解,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是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關鍵,但更深刻地認識到:調處已發生的矛盾和糾紛,只是調解工作治“標”,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則要通過抓好公民的普法學習教育來提高公民學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覺性,從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減少人民內部矛盾和糾紛的發生。一是該所幹警常年堅持到學校作法律知識講座,以案釋法,利用中國小生身邊的案例解釋法律,產生良好的效果。如2004年6月,龍巖鄉良興國小五年級一位女同學,在下課期間,受同班互相追逐的男同學吳更、韋小松等衝撞而受傷,由於沒有投保,雙方家長與學校為醫療費爭論不休。該所幹警利用到該校講座之機,召集三方,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依法調解,順利解決此事,學校和家長都比較滿意,紛紛表示:“還是司法好!”二是利用多種形式進行法制宣傳。在每年法制宣傳月活動中,都由分管政法的鄉黨委副書記領頭,由司法所具體負責,成立活動領導小組,橫掛大幅橫額,張貼標語,開展法律諮詢,利用牆報、版板、廣播等形式,大力宣傳法律知識。特別是針對“三大糾紛”的調解程式,土地承包法、婚姻登記條例、交通法及實施細則等,簡明地在街頭列舉、公示,使群眾一目瞭然,方便了人民群眾,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紀守法、依法辦事和誠信待人的意識,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農村矛盾糾紛、勞資糾紛的發生和群眾集體上訪,有效地維護了當地的社會穩定,促進了經濟和社會各項工作的協調發展。

司法所工作人員個人事蹟2

  半年來,在區司法局、小山街道黨工委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個人優勢,較好地完成了年初的工作計劃和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任務,為街道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一定貢獻。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1、積極參加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用科學發展的理念武裝自己,指導個人的工作實踐,敢於創新工作方法。

  2、為了加強司法所與社群工作人員、居民群眾聯絡,提高工作效率,主辦了司法所建設、社群工作資訊、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安置幫教社群矯正、人民調解、依法治街社群依法治理、法律諮詢、司法所上站學習等十幾個欄目。加強了對社群工作的指導,也給社群幹部一個交流工作經驗,展示個人才華的平臺,最突出的作用在於方便了幹部群眾的法律諮詢,規範了司法所服務行為。凡是境內幹部居民向司法所諮詢法律問題,小山司法所都會給一份較規範的法律諮詢意見書。

  3、改進了司法所上站學習的形式。司法所上站的地點由辦事處改為居委會,支援和主講由司法所長改為社群工作人員,方式由開會授課式改為工作經驗介紹、討論的方式。司法所只是側面指導。這樣大大調動了社群幹部的積極性和工作的主動性。

  二、規範了司法所對社群人民調委會工作的指導

  司法所利用社群居委會換屆選舉的機會,專門對社群人民調解員進行了培訓。新當選的居委會幹部對人民調委會的性質、任務、工作原則、工作方法有了新的認識。上半年,司法所組織了兩次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指導社群調委會化解糾紛13件,直接參與社群調委會調處矛盾糾紛1起。規範了街道人民調委會的工作記錄。

  三、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活動

  小山司法所組織開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法治宣傳月活動,有利配合了全街社群居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在五個社群先後舉辦《居民上訪要依法進行》的專題法制講座。發放《依法文明信訪讀本》600多冊。

  四、認真組織了“兩勞迴歸人員”排查摸底工作

  北京奧運會前夕,小山司法所組織開展了“兩勞迴歸人員”基本情況大排查。對全街21名“兩勞迴歸人員”的家庭情況、就業情況、現實表現重新排查、重新統計。司法所廣泛宣傳了南廠西里社群妥善安置幫教釋放人員周嘉偉的先進事蹟,推動了全街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服務街道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上半年,同司法所的同志一道為街道辦事處代理民事訴訟3起,提供法律諮詢意見書17份,起草修改經濟合同2份。參與接待上訪群眾7起,入戶走訪居民群眾63戶次,給信訪者講法律法規和黨的政策,認真細緻地做群眾工作。與上訪戶簽訂信訪代理合同,並逐項落實,也得到領導肯定,社群居民群眾的理解。

  總之,半年來為街道做了些實實在在的工作,但同人民群眾的期望還有差距。今後,一定要發揚成績,彌補不足,依先進的同志為榜樣,力爭把工作幹得更好。

司法所工作人員個人事蹟3

  自強路地區位於隴海線以北,西至北關正街,東到大明宮御道廣場,北與未央區龍道北路接壤,轄區面積2.62平方公里,人口4.4萬人,1.5萬餘戶,屬典型的棚戶區,區域經濟、市政設施相對滯後,人口較為複雜。近幾年來,司法所在新城區司法局和自強路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始終認真貫徹十六大精神,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導工作實踐,緊扣街道工作中心,認真做好司法行政的全面工作,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維護公平正義,服務地區居民,服務經濟發展,為建立“平安新城”,構建和諧社群新自強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先後被新城區司法局評為“先進司法所”、“最佳司法所”、法律服務所二次被新城區司法局評為先進集體,被陝西省司法廳授予一級法律服務所,人民調解工作成績突出,兩次在全區進行經驗交流。

  一、加強領導,建立高素質司法隊伍

  司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和保障。認識到位,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司法行政工作,帶頭學習法律知識,特別是加大對《憲法》、《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組織保障,根據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整地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成立“法制宣傳、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領導小組,以及自強路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機構。並根據地區實際制定《安置幫教工作實施細則》、《建立標準化人民調解委員會實施細則》,做到措施得力、落實到位,加大投入。幾年來,先後投入資金6萬餘元為司法所添置各種辦公設施,使司法工作做到組織機構、幹警隊伍、基礎設施、工作制度、司法業務、執法服務“六規範”;人員落實,選調從事司法工作時間長、業務熟練,認真負責,愛崗敬業,綜合素質較高的同志,組成堅強有力的司法工作隊伍,更好地開展工作。

  二、聯絡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努力探索新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新途徑,制定不同階段規劃,創造性地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法律宣傳教育。

  一是以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為龍頭,不斷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辦事、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認真組織駐地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副處以上領導幹部的法律輔導和專題培訓,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律的學習,聘請新城區法院行政庭庭長以案講法,提高大家對司法行政的認識。

  二是推進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開展,不斷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陣地建設。充分發揮兼職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作用,組織駐地公安派出所、交警八大隊民警,在地區八所中、國小校進行巡迴法律知識講座,普及《婦女兒童保護法》、《交通法》,以例項講法,寓教寓樂,深受中國小生喜愛;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教育青少年從身邊小事做起,遵守交通法規,愛護公共設施,地區自立中學堅持每季度普法宣傳週活動,舉辦法制文藝演出、法律知識競賽、模擬法庭,大大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質;開展建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為關愛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法制環境。

  三是加強企業依法治理,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普法教育,貫徹中宣部、國家經貿委、司法部《關於推動企業經營管理者學法用法若干意見》精神,按照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市場經濟法律知識的普及,以“法律進企業”活動為切入點,大膽開展活動,強化安全生產法制宣傳,增強安全法制意識。年,與新城區法院在西安凱達五金批發市場舉辦“速裁法庭進市場和法律進市場”大型宣傳活動,打擊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並進行安全法規教育,受教育經營者300餘人。

  四是抓點帶面,大力開展“法律進社群”活動。“小社群大社會”,社群居民文化層次不同,素質高低不同,針對不同的普法物件,創新活動載體,因人施教,特別是針對暫住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等特殊群體,成立由公檢法司幹部、國家公正人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組成的社群義務法律服務隊伍,便民、利民、服務於民。組織“148”法律志願者進社群義務法律諮詢,配合“和諧春風映自強”活動開展法律宣傳,向居民發放法律書籍,努力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質上下功夫,注重教育效果。

  三、落實幫教,紮實開展刑釋解教工作

  釋解人員是社會的失足人員,是某種程度上犯罪違法的人員,幫教工作意義重大。主要採取以下幾種方法抓落實:1、在登記在冊的基礎上,對釋解人員進行貼心談話,做好談話記錄,瞭解他們的困難和需求,以幫助就業、辦理低保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2、定期入戶走訪,通過思想教育,觀察訪問,做到延伸服務;3、通過鄰居、親屬、朋友、原單位,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做到疏而不漏;4、落實“一幫一”措施,對一些較輕違法釋解人員,施行司法幹警、社群幹部“一幫一”的輔助監督幫教,對較重點的違法釋解人員,以公安派出所民警為主,進行“五位一體”的“一幫一”重點幫教;5、組織釋解人員參加司法機關舉辦的“現身說法”大會,加深對違法犯罪行為的認識,達到舉一反三的目的。

  目前,轄區共有幫教工作志願者130多人,建檔率達100%,幫教率98%,通過各種渠道,安排釋解人員就業11人,辦理最低生活保障1人,醫療救助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