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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方案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學調查方案

  為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發病情況、暴露史、接觸史等流行病學相關資訊,做好密切接觸者的排查,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蔓延和傳播,特制定本方案。

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方案

  一、調查目的 (一)調查病例的發病和就診情況、臨床特徵和可能的感染來源;

  (二)發現和管理病例的密切接觸者。

  二、調查物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以及聚集性疫情。

  三、調查內容和方法 縣(區)級疾控機構接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報告後,應於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可通過查閱資料,詢問病例、知情人和接診醫生等方式開展。如果病例的病情允許,則調查時應先調查病例本人,再對其診治醫生、家屬和知情者進行調查。

  調查內容分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包括基本情況、發病與診療、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流行病學史、密切接觸者資訊以及病例的診斷、治療與轉歸等,疑似病例僅需填報第一部分,確診病例填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個案調查表見附表。

  (一)基本情況基本人口學資訊,如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民族、聯絡方式等資訊。

  (二)發病與診療情況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發病就診經過和病情變化與轉歸。

  (三)可能感染來源對病例發病前14天內的暴露史開展調查,主要調查其發病前武漢相關旅行史或居住史,與發熱呼吸道症狀患者的接觸史,野生動物及其售賣環境等相關暴露史。務必詳細詢問接觸時間、方式、頻次、地點、接觸時採取的防護措施等。調查時,若發現調查表中未列入,但具備重要流行病學意義的內容也應進行詳細追問和記錄。

  (四)密切接觸者判定對病例發病後的活動情況和人群接觸情況進行追蹤和排查,確定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定義和判定標準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二版)執行。

  四、組織與實施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由病例發病前的居住地、發病後的活動範圍、就診醫療機構所在的縣(市、區)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調查單位應迅速成立現場調查組,根據制定的調查計劃,明確調查目的,確定調查組人員組成和各自的職責與分工。調查期間,調查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市級、省級、國家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根據疫情處理需要趕赴現場,與前期抵達的調查機構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

  五、資訊的上報與分析 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完成個案調查或聚集性疫情專題調查後,應於2個小時內,將個案調查表或專題調查報告及時通過網路報告系統進行上報,具體報告方式和網址另行通知。同時將流行病學調查分析報告報送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上級疾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