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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精準扶貧工作面臨的問題及建議

 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精準扶貧工作面臨的問題及建議

關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精準扶貧工作面臨的問題及建議

 

實施精準扶貧,是扶貧開發方式的重大創新,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點、難點和著力點。為深化推進全市脫貧攻堅工作,我們調研組一行,於7月9日-7月12日深入我市部分扶貧村組織開展實地調研、入戶走訪建檔立卡貧困戶、已脫貧戶、非貧困戶、幫扶幹部,進行座談了解,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理清精準脫貧工作思路,以便精準發力。現將考察調研精準扶貧工作面臨的問題及建議報告如下:

一、當前精準扶貧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三大誤差”致貧困戶“出入兩難”

一是入戶調查有誤差。由於受傳統文化的影響,農戶大多有“藏富”心理,僅靠短時間的入戶調查,難以對農村家庭收入完全摸清。加之還有少數群眾有爭當貧困戶思想,有的農戶在識別前將子女與父母戶口分開,導致收入微薄的老年貧困戶增多。

二是精準識別有誤差。找準“人”是精準扶貧的先決條件,從目前的政策規定來看,貧困農戶的識別主要是在鎮、村兩個層面,村幹部是識別貧困戶的關鍵人物。第二輪精準識別過程缺乏剛性標準,有的鎮、村存在識別貧困農戶時盲目採用了逐級分配指標的方法,導致在精準識別貧困戶方面存在偏差,造成一些非貧困戶意見很大。

三是動態調整有誤差。致貧或脫貧是個動態過程,而我們資訊及管理機制相對滯後,造成該納入的未納入,該摘帽的未摘帽。一些貧困戶為發展產業,申辦營業執照、購買車輛跑運輸等,按政策規定便成了“硬傷”戶被剔除,導致貧困戶寧可不發發展產業,也不願退出低保戶;還有一部分好逸惡勞、賭博酗酒者、因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致生活無著者被納入扶貧物件,從而帶來價值導向錯誤,一部分勤勞者或盡孝者會降低熱情,產生攀比和坐等要的心理。

(二)“一廂情願”致政策落地“走形變樣”

一是頂層設計為摘貧帽而急於求成。在制訂扶貧政策時頂層設計搖擺不定,政策創新一級一級變形,鎮村幹部在夾縫中工作,沒有什麼話語權,導致責權不匹配的懶政、不敢觸及矛盾、職權錯位等等。

二是“到戶增收”更是一地雞毛。產業扶貧到戶實施難度大,幫扶辦法不對路無法形成規模效益。幾年來扶貧工作重心更多是放在基礎設施建設上,很少強調能力培養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在發展中存在一定盲目性,要麼“一刀切”,要麼無所適從,缺乏發揮自身優勢的好專案。

(三)“機制困惑”致貧困戶“動力不足”

一部分貧困戶缺乏自我脫貧的決心、勇氣和行動,沒能通過有效的脫貧激勵機制,真正把貧困群眾參與的積極性調動起來。還有少數貧困群眾認為扶貧就是國家給錢給物,你發補貼我到手就花,你發實物我到手就賣,只圖眼前的實惠;甚至只拿錢不做事,存在“等靠要”思想,出現了“上急下不急、外熱內冷淡”的現象。

(四)“政策衝突”致扶貧工作“進退維谷”

我們調查發現:在產業扶貧上大力倡導貧困戶發展養殖業,可與當前環境保護大政策有衝突,一些貧困戶辛辛苦苦建起養雞、養豬等養殖產業,在環保督查中被取締關閉。還有建立生產基地或生態園地、養殖基地等需要流轉土地,但很多已被納入國家農田、林業保護範圍,存在政策衝突,手續批不下來。有部分“脫貧不脫政策”的脫貧戶,仍居住危房,想進行危房改造,但不能享受住建部門危房改造獎補資金政策。

(五)“形式幫扶”致扶貧工作“虛多實少”

一是包保人員層次多,有市區鎮村四級幹部,有黨政部門工作人員,也有教師、醫護人員、行業協會負責人等,人員結構複雜,扶貧政策培訓難,更不便於管理,導致扶貧手冊填寫不規範。有的幫扶幹部一人要聯絡五、六個貧困物件,精力有限,不能達到理想的幫扶效果。

二是督查考核不能因地制宜。現在上級督查主要是看檔案資訊、扶貧手冊,走訪難免走馬觀花;一些幹部因為表格數字的邏輯錯誤被嚴厲追責是不公平的;還有的督查、第三方評估人員只聽貧困戶意見,不聽扶貧幹部反映實際問題,導致追責存在片面性。處理了一人,打擊了一群幫扶幹部的積極性。

三是幫扶缺乏激勵機制。一些鎮、村扶貧專職幹部人員調動頻繁,不能做到專職專責,只有無限責任,沒有獎勵晉升機制;由於缺乏必要的考核激勵制度,扶貧幹部的後續管理和保障不到位,存在扶貧幹部身入而沒有心入,影響了工作積極性和扶貧效果。

四是扶貧不扶志、扶智。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幫扶人員忽視思想引導,不願做細緻的思想工作,不願進行細緻的調研幫其梳理髮展策略,大都是直接給錢走人。一些貧困戶長期企盼工作隊送溫暖,相互攀比誰的幫扶者官最大、誰送的最多。所送的經費物質不是用於發展生產,而是用於生活開銷或打牌賭博。有則一頓充,明日敲米桶。甚至連送去的種羊、種豬、種子等發展用物資也坐吃山空。

二、對當前精準扶貧工作的建議

(一)做好“加法”,注重脫貧攻堅實效性,讓脫貧攻堅有合力

一是要在脫貧攻堅戰役中下足“繡花”的功夫,鎖定脫貧攻堅不“玩花架子”,幹部思想認識不“跑音走調”,駐村幫扶人員“演好角色”,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和扶貧智庫或專業諮詢團隊,完善扶貧工作考核、獎勵、晉升機制。

二是注重扶貧工作考核的科學性。加大對基層幹部的關懷和保障工作,比如建立網際網路大資料平臺,加強行業部門資料庫的互通互聯, 讓資料多跑路,而不能只當甩手掌櫃,把壓力和矛盾都留給基層幹部。只有這樣,才能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的精準扶貧政策不走樣、不變形, 基層幹部才能靜下來、沉下去,找準“窮根”,治好“窮病”,帶領貧困群眾走向康莊大道。

三是要完善對接、幫扶、引導機制、助推機制。充分發揮好扶貧工作隊的作用,使扶貧工作隊成為“政策漏斗”“精確滴灌”的管道,成為群眾歡迎、幹部滿意的脫貧“催化劑”和致富“助推器”。要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及愛心人士參與扶貧,促進社會資源向貧困地區和貧困群體聚集;堅持激勵導向提高群眾參與度,運用市場手段推進扶貧開發,鼓勵群眾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發展產業,引導農村致富帶頭人以“傳幫帶”的方式幫助貧困戶脫貧致富,促進貧困戶在產業鏈上持續穩定增收,加快實現精準脫貧。

四是建立公正的“雙考核”機制。既考核官員,又考核貧困戶。現在的脫貧的考核機制主要是針對貧困戶屬地的黨委和政府,但對貧困戶個人缺乏考核機制。建立“雙考核”機制,既明確政府職責和獎懲,又明確貧困戶的職責和獎懲,有助於調動雙方的積極性、發揮扶貧工作的制度優勢。

(二)做好“減法”,實施脫貧越線計劃,讓貧困戶出庫

一是嚴格進入、進出機制,加強建卡立檔貧困戶動態管理。貧困人口致貧原因各不相同,有的讀不起書,有的看不起病,有的住危房,有的沒有勞動能力,有的缺乏啟動資金,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而要“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積極實施有針對性地扶貧,建卡貧困戶之外的貧困人口、邊緣貧困人口,發動引導社會力量進行幫扶,防止出現貧困線上徘徊的人群體。

二是著力加強對貧困物件正確價值的引導。堅持進村入戶宣傳扶貧政策,加強貧困戶帶動示範、先進文化引領,逐步破除部分群眾攀比心態和“等靠要”思想,摒棄“爭當貧困”、“不願脫貧”的不良風氣,形成共謀脫貧的良好局面;著力加強對貧困戶的扶志轉化。運用經濟學手段,“感恩”引導方式,調動激發農村貧困戶脫貧奔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要把那些希望靠扶貧資金均沾的富裕家庭剔出來;要把那些因懶致貧的物件剔出來;要把那些因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致生活無著落的物件剔出來。讓大家真正明白,扶貧是助推脫貧的助推器,而不是天上掉餡餅。

三是推動參與式扶貧,提升貧困戶主動脫貧的內生動力。發揮貧困農戶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作用,讓他們有機會或責任根據他們自己的需求與意願參與扶貧開發的全過程,並藉此改造貧困農戶的依賴思想和守舊意識,逐步提高貧困農戶自我發展能力。調整扶貧資源分配辦法,把扶貧資金更多地投向“發展的窮人”,形成資源配置的市場競爭機制。減少以至停止對農戶生產經營專案的無償資金支援,引導貧困人口樹立獨立的市場主體意識,參與競爭意識,逐漸培養貧困人口的自我發展能力,使有限的扶貧資金髮揮出最大的投資效益。

(三)做好“乘法”,實施立體發力計劃,讓貧困戶收入整體“越線”

一是加強和完善貧困戶危房改造。在資料清洗及貧困戶入戶核查基礎上,堅持“應進盡進”的實事求是原則,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上不設指標,不按脫貧年限設限,確保危房戶應改盡改。

二是積極培育和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組織。推動土地流轉,健全土地流轉市場,完善權益保護。支援貧困戶將承包林地、土地通過託管、租賃等多種形式投靠大戶、規模企業,增加務工收入和現金收入。出臺優惠政策支援企業到農村興辦農業產業園、農場和各類實體,貧困村可以集體林地、土地入股,貧困戶可以扶貧貸款入股,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貧困戶實現收益保底、按股分紅。

三是探索產業幫扶新模式。按照“區域化佈局,規模化建設,產業化經營,全產業鏈開發”的精準產業扶貧思路,推行“1+1+N”脫貧攻堅幫扶模式,即1名包保責任人、1名幫扶結對能人、N項就業解困崗位,通過產業發展帶動貧困戶增收致富,重點打造以苗木花卉、果蔬種植、光伏為主的主打扶貧產業,對因環保問題而關閉的貧困戶養殖場,實行生態補償,支援產業轉移。

四是落實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社會保障兜底政策,持續實施教育扶貧工程。簡化健康扶貧兜底政策辦理程式,在各醫院實行一站式視窗服務,不能讓老百姓圍著相關部門跑辦各項政策落實的繁多手續,而應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跟著群眾需求做服務。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建立全覆蓋、多層次、及時有效的助學體系,確保貧困家庭孩子和其他孩子不因交不起學費而輟學,實現一個不落、一分不少。

(四)做好“除法”,實施全方位督導,讓幹部不出事

一是實施全方位監督計劃。轉變幹部工作作風,嚴厲杜絕懶政怠政現象發生,制定完善的扶貧成果驗收機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實行定期例行考核,督促提高扶貧幹部工作能力。嚴肅查處不正之風與腐敗問題,防止幹部貪汙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優親厚友、雁過拔毛、強佔掠奪等現象發生。

二是堅持把精準有效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問題導向,合理確定進度,確保脫貧攻堅實效。要對精準識別物件,全面開展檔外物件普查和返貧篩查,切實做到貧困人員一個都不漏掉、非貧困人員一個都不能納入。要對精準幫扶舉措,深入分析致貧原因,對有資源有勞動力但無門路的、因學因病致貧的、無力脫貧無業可扶的、缺基礎設施缺技術資金的以及其他原因的要對症施藥,措施到戶,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和“虛假脫貧”“數字脫貧”。

三是責任要再壓實。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堅持帶頭安排部署、帶頭駐點聯絡、帶頭調查研究、帶頭檢查督辦,切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