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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委員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報告

 鎮委員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報告

鎮委員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報告

xx區委:

根據《關於做好黨委(工委、黨組)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x委辦【2014】x號)和《2018年xx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辦法》(x委辦【2018】x號)檔案要求,現就xx鎮黨委和鎮黨委書記2018年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2018年,xx鎮黨委在區委、區紀委的正確領導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紮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強領導,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制定下發了《xx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的通知(x鎮委【2018】x號)、細化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位領導班子成員,列入工作考核重要內容。落實“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履行 “一崗雙責”,形成齊抓共管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機制。

(二)嚴明紀律,紮實推進作風建設。

黨委堅持把維護黨章權威、嚴守黨的紀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任務,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的責任。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路線,堅定政治信念,同上級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嚴格執行黨內政治生活紀律,堅持民主集中制,黨委政府的各項政策決策,堅持班子會議討論,主要領導最後表態制,做到集體決策、民主決策。

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各級黨委、紀委的“禁令”,堅決反對“四風”,每位班子成員簽訂“四風”問題“零存在”承諾書,並適時開展自查自糾。加強機關作風效能建設,中層以上幹部年初進行廉潔從政承諾,年終進行述廉評廉,其中班子成員在大會上進行公開承諾、公開述廉。

有序推進巡察巡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按照“巡查向基層延伸、三年一輪巡”的總體要求, 2018年共巡查孫家橋居、王家塔村、上孫居、仁裡王村、麒麟村、展望村等6個村居,全鎮22個村居已全部完成巡查任務。通過這次巡查,共發現問題32條,目前正在積極落實整改。同時,今年10月,區委第一巡察組對我鎮開展了巡察工作,幫助我們進行了全面體檢。下一步,鎮黨委將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全面抓好整改落實。

(三)突出才能,嚴格規範幹部選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幹部選拔任用責任倒查、“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於中層幹部的提拔任用注重德才兼備,人盡其才。嚴格落實黨委書記不直接分管人事的規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由黨群副書記和組織線負責實施。

(四)強化制約,加強監督權力執行。

完善民主管理程式,鎮黨委、政府對幹部考核任用、工程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財務審批、獎勵扶持資金安排、公務接待等七項工作進行流程式管理,規範事權、人權、財權。對“三重一大”事項嚴格實行班子會議集體討論並按規定上報區電子監察中心。嚴格執行月度財經工作審查制度,對3萬元以上大額資金進行專題審查,規範財務財政資金執行。建立幹部廉政檔案,在去年建立中層以上幹部廉政檔案的基礎上,今年又擴面到所有機關在編幹部。下一步將按照鎮紀檢監察工作規範化建設的要求進一步擴面到村居一級。

(五)嚴格執紀,堅決開展案件查處。

鎮黨委始終對違法違紀問題“零容忍”, 嚴肅查處各類違紀案件。今年共審查辦結了10起黨員違紀案件,其中開除黨籍4人、留黨察看1人、嚴重警告1人,警告4人。充分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做到抓早抓小,2018年共提醒談話2人、警示談話2人、批評教育6人、誡勉談話3人。採取多渠道、多手段摸排問題線索,重點對扶貧領域進行了線索摸排,並在每個村居設定了舉報箱。

規範辦理涉紀信訪。在調處中做到仔細、全面、客觀、規範。對信訪反映的問題,經調查屬實或基本屬實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對信訪中反映失實的,注重用事實依據說服信訪人,打消誤會,罷訴息訪。今年累計受理涉紀信訪16件,已全部調處完成。努力做到件件辦理清楚、件件處理公正。

(六)深化管理,著力加強村級建設。

按照《紹興市xx區村級工程專案管理規定》加強招投標和工程監管,嚴格遵守招投標規定。加強對各村居“三務”公開和便民服務的監督,督促各村居及時、規範公開“三務”,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加強村級“三資”監管,規範村居合同簽訂和租費收繳,保持高標準、嚴要求,避免出現各種違規現象。開展對文書、報賬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守規意識和業務能力。從嚴監督村級濫發津補貼行為,根據上級統一部署,10月份對全鎮22個村居的四項違規支出進行了排查清退。其中對2017年8月以來的村幹部車貼進行了集中清退,涉及村居16個,涉及村幹部73人,共計清退金額253690元。

(七)齊抓共管,充分形成工作合力。

圍繞各項攻堅克難中心工作,督促各部門充分履行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人人有任務,個個有擔子,強化工作責任,加強對環境衛生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點工作的督查,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順利推進。

(八)加強教育,切實提升班子建設。

鎮黨委利用理論中心組學習會議,組織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兩個責任”的檔案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要求。堅持一把手上黨課、廉政課制度,結合“週一夜學”對全體機關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通過講課、觀看教育視訊,傳達上級精神,通報違紀追究等,觸動每一位機關幹部牢記廉政責任。6月28—30日,組織全鎮2600多名黨員分六批次進行了集中輪訓,由黨委書記以及區黨校老師上黨課。

二、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年來,本人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破“四風”要求、省委“28條辦法”和“六個禁令”、區委“二十五條細則”,堅守“為民務實清廉”的信條,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現報告如下:

(一)牢記“一把手”職責,盡職盡心創業。作為“一把手”,始終堅持弘揚“永不平庸、永不放棄、永不滿足”的xx精神,擔好轉型升級之責,擔好城鎮建設之責、擔好民生保障之責,團結帶領全鎮上下,眾志成城促轉型、攻堅克難破難題。始終堅持工作責任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兩手抓、兩手硬,以上率下抓作風,鎮村聯動轉作風。始終堅持以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檢驗工作的標準,進村入企,多聽意見,重實際、說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努力多做一些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力求經得起組織、群眾和歷史的檢驗。

(二)落實“兩個責任”,勤政廉政帶隊。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歷史使命,嚴格落實黨建責任清單、村幹部負面清單,團結帶領全鎮黨員幹部乾淨做事、清白做人。堅持從嚴治黨,堅持以制度管人、管權、管事。大力實行用權“民主化”,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決策、重大專案安排、大額資金使用和幹部任免等重大事項,均由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從不把公權當作私權、把職權變為特權。

(三)踐行“三嚴三實”,自覺自省強身。作為黨委主要負責人,始終堅持“自己拿起手術刀”的政治自覺,堅持刀口向內,堅持問題導向,自覺把本人、本單位擺進去,對照《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範》,從立身、立志、立德上找短板、找差距,把自省的過程變為自我警示、自我淨化、自我激勵的過程。堅決不利用職權在工程招標、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及土地出讓等活動中為個人和親友謀取私利,不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不公車私用,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接受管理和服務物件出資安排的私人旅遊、高消費的娛樂活動,不用公款報銷或到管理和服務的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酒局與牌局。

三、“一把手”防止利益衝突情況

(一)個人

1、沒有個人獨資或與他人合資、合股經辦商業或其他企業,或以個人或他人名義入股的形式經辦企業,或私自以承包、租賃、受聘等方式從事商業和其他經營活動。

2、沒有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3、沒有違反有關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向相關部門及其人員以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條子、指定、強令等方式,影響市場經濟活動正常開展或者干擾正常監管、執法活動。

4、沒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5、沒有以集資、交易、委託理財等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利用知悉和掌握的內幕資訊謀取利益。

6、沒有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行業組織、中介機構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或者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二)配偶、子女

1、沒有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

2、沒有在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者中外合資企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階職務;

3、沒有在管轄的地區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及相關代理、評估、諮詢等有償中介活動,或從事廣告代理、釋出等經營活動,或開辦律師事務所或者代理訴訟,或從事營業性歌廳、舞廳、夜總會等娛樂業,洗浴按摩等行業的經營性活動,或從事其他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三)所在單位公款

1、沒有親屬在所轄地區的銀行系統從業和任職;

2、賬戶開戶經財政局批准設立,確定公款存放銀行時,採取公開招投標等方式實行競爭性存放,並納入“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